《秦漢帝國》1:給平民封爵意味着什麼? 提要 正文

提要

日本著名歷史學家西嶋定生的《秦漢帝國——中國古代帝國之興亡》。在詹姆斯·斯科特的《國家的視角》。在那本書裏,斯科特說,古今中外的統治者都有強烈的衝動,要對社會進行簡單化和均質化的改造,以便實現直接統治。在這個過程中,社會的複雜性被刻意打壓,導致社會發育受阻甚至社會動盪。

正文

《秦漢帝國》這本書對秦漢時的社會轉型有更深刻的認識。

秦漢時期是中國歷史的一個重要轉型期。周朝的封建制是典型的間接統治,秦的郡縣制又是典型的直接統治。漢朝統治者也想實行直接統治。但是秦二世而亡後,漢朝的統治者汲取教訓,覺得步子不能太快太大,要分階段慢慢來。那麼,他們爲了完成從間接統治到直接統治的轉型,具體做了哪些事情呢?

漢初爲什麼不能直接統治

周朝是間接統治,是因爲它搞的是封建制。

封建制,顧名思義,就是天子把一塊地封給諸侯。諸侯在他的封國裏,是最高權威。周天子沒法越鍋臺上炕,直接向諸侯的屬下發號施令;我們說秦朝是直接統治,是因爲秦始皇滅了六國之後,取消了封建制,在全國推行郡縣制,也就是皇帝派個官員去管理,管不好立馬撤職,甚至殺頭。

漢朝呢?漢朝建立之初,劉邦並非不想當秦始皇,也想搞直接統治。但是他做不到!導致他做不到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是,當初大家起事的時候,說好的就是廢除大一統的秦制,回到以前的封建制。那你不能說話不算話,不然隊伍就沒法帶了。即使強大的項羽,滅秦後也沒敢取而代之,而是把天下分成十八塊,一人一塊分掉了。劉邦剛上臺的時候,手下一堆擁兵自重的功臣,別人都不說了,光是個韓信,就夠他喝一壺的。這是第一個原因,就是硬實力不夠。

第二個原因,是皇權至高無上的思想還沒建立起來,也就是思想工作還沒做到家。

咱們都知道,劉邦是個亭長出身,擱在今天,也就是個村長吧。他的手下,蕭何和曹參都是最基層的公務員,連個副科長都沒混上。

其他人就更拿不上臺面了。樊噲是個殺狗的;周勃是編席子的,還在葬禮上吹笛子貼補家用;韓信就更不說了,漂母分食,胯下之辱,混得比魯迅筆下的阿Q還慘。陳平呢?陳平盜沒盜嫂這個說不清楚,但是他娶不起媳婦,寄居在哥哥家,這個是真的。他哥哥家只有30畝地,也是窮得叮噹響。後來陳平好歹說了個媳婦,娶的是個有過五次婚史的寡婦。

你看,就這麼個草臺班子,大家起於微末,知根知底,你要是往龍椅上一坐耍威風,下面就會笑場。所以這個皇權至高無上的觀念,也要慢慢建立,需要一個過程。劉邦剛當上皇帝的時候,這幫人在下面爭功,臉紅脖子粗的,抽出佩劍咣咣砍朝廷上的柱子。當時就是這麼個氣氛。

這就像開公司,需要100塊錢的股本金。你劉邦只能出25塊,剩下的75塊要靠兄弟們湊份子。而且,大家都是光屁股長大的發小。過於親近,那奇理斯瑪就建不起來(奇理斯瑪就是英文的charisma,可以理解爲領袖那種特殊的權威和魅力)。法國的一個名將孔代親王說過,“僕人眼裏無英雄”。僕人尚且如此,更別說一起打拼事業的兄弟了。

物質上、精神上都沒有大牌,那就只能搞“股份制”。這麼着,漢初62個郡,歸劉邦直接管的只有15個。其他的,都當股份分掉了。

把股份分下去,回到分封,甘心麼?不甘心!還是得想辦法直接統治啊。怎麼辦呢?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給平頭百姓封爵。

“國人”和“野人”的區別

爲什麼給平頭百姓封爵如此重要呢?簡單來說,就是要給百姓賦予政治身份,打破貴族和平民的二元結構。

那原本貴族和平民是什麼關係呢,有多大區別呢?這就要從周朝開始捋這個邏輯。

當初周武王分封,並不是拿張地圖,給各位諸侯事先劃定邊界。一是沒地圖,搞不清楚;二是那時候人少地多,土地不值錢,劃邊界沒有意義。周武王只是大致指個方位,發一套青銅的鍋碗瓢盆,就是禮器吧。然後,諸侯們就帶着自己的宗族出發了,打到哪兒算哪兒。

到了地方,諸侯帶來的宗族,建個城住在裏面,自稱國人。那麼原住民呢?就被稱爲野人。野人種地,交租子給國人。就是這麼個統治模式。城裏人多了怎麼辦呢?那就分出去一支,到別處再去建城。

春秋戰國時期,值錢的不是地,而是城。因爲城不僅是一個軍事據點,同時也是一個對城周野人進行收稅的政治實體。咱們看《左傳》,兩國打仗,都是“割七十城而去”,“割四城而去”,不像現在是劃界割地。

爲什麼呢?因爲諸侯國是由多個城組成的。這些城像一鍋饅頭。饅頭和饅頭之間並不挨着,有很多空白之地。這個,斯科特稱之爲非國家空間。你嫌苛政猛於虎,那你跑到兩個城之間的空白地帶去,就沒人管得着你了。但是,這麼跑掉的多嗎?並不多。別說古代了,就算是現在,你一個人跑到人跡罕至的地方去,生存也是一件艱難的事情。

具體來說國人和野人有什麼差別呢?咱們來舉一些例子。

春秋的時候,兩個國家打仗,當兵的僅限於國人。最低級的貴族叫士,士兵士兵,就是這麼來的。城外面的野人呢?你在家種地就好了,打仗你沒資格參加。咱們也都聽說過一句話,叫“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這個“禮”,現在的意思是指兩個人見面時怎麼行禮怎麼答禮,古時候,指的卻公共政治生活中的一整套行爲規範。

那麼,古代公共政治生活的內容是什麼呢?《左傳》裏說了,“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就是祭祀和打仗唄。“禮不下庶人”是什麼意思呢?就是這些事兒都不帶你玩。

不光是打仗和祭祀不帶你,連怎麼結婚也都不一樣。

國人結婚,有一套行爲規範,就是“六禮”,先得男方去提親,問名字和八字,拿名字和八字回去占卜,送聘禮,訂婚期,這些都做完了,才能迎親,把新娘子娶回家。野人呢?“仲春二月,令會男女,奔者不禁”。意思是春暖花開啦,發情吧,交配吧!

可見,國人對待野人的態度,和美國內戰前白人看待黑人的態度也差不了多少。這個精英階層和勞動階層之間的鴻溝有多深啊,咱們現代人已經很難想象了。晚到伏爾泰,他評價農民還是這樣的:“農民不過就是兩足的牲口,他們只有一雙勞動的手和一隻消化的胃。”

春秋時期,各個諸侯國,都不怎麼把野人當人看。大家按這套規則打來打去的。

賜民以爵的後果

突然,秦國耍賴了。到了秦孝公的時候,搞起了商鞅變法。商鞅變法的意思呢,就是不要再區分國人野人了。但凡是個男丁,就可以參軍打仗。那麼,長工佃戶憑啥要爲秦老爺賣命呢?商鞅說了,只要你在戰場上殺一個人,那就賜爵一級。這個爵,很重要,它意味着你被國人,也就是統治階層接納和認同了,意味着你有權參加公共政治生活了。

前面咱介紹俾斯麥的時候也提到過,就是拿破崙也是率先讓平民上戰場,他搞的那套叫民族主義,平民上戰場的回報是什麼呢?就是普選權。咱們這兒,參與公共政治生活的憑證叫“爵”。名字不一樣,邏輯卻是一樣的。

讓野人蔘與進來,這是對社會結構進行傷筋動骨的大改造。這不是授個爵就完事兒的,它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就是人口普查,把大宗族拆分成小家庭(一家有兩個成年兒子還不分家的,人頭稅按五倍交),賞罰分明、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一句話,就是對社會進行均質化和簡單化的改造,就是和貴族特權過不去。所以秦孝公一死,秦國的貴族們立馬就把商鞅車裂了,多大仇!

漢朝也想搞直接統治,那麼用授爵取消國人與野人之分,這個辦法就被漢朝繼承下來了。

賜民以爵,是秦漢特有的現象。漢朝400年,十五歲以上男子人人有份的賜爵,達到200多次,所以,百姓擁有爵位很普遍。

爵位還可以買賣,但是除非萬不得已,老百姓不會賣爵,因爲如果有爵位的話,萬一犯了什麼事兒,第一步是剝奪爵位。如果沒有爵位呢,那就沒有第一步,直接進大牢了。另外,遇到什麼慶典節日,鄉里鄉親的排排坐喫果果,你沒有爵位,圪蹴着蹲在犄角旮旯裏,全家人跟着你擡不起頭。所以,老百姓對爵位還是非常重視的。

普遍授爵的重要意義在於,大家都有爵位之後,“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這一套就行不通了。儒家講究的是“分親疏,別貴賤”,也就行不通了。但是法家喜歡這個。因爲,禮下庶人之後,刑上大夫也就成了邏輯的必然。王侯將相也好,平頭百姓也好,在我皇帝這裏都要守一種規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對貴族特權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打擊。

漢朝建立後,想慢慢從周朝那樣的間接統治轉爲秦朝那樣的直接統治。它的第一個辦法是向平民授爵,以打破國人-野人、貴族-平民的二元結構。

怎麼打破的呢?周朝的時候,打仗和祭祀只能貴族參與,平民沒有份。而到了戰國時期,尤其是秦國,平民被編入軍隊,承擔打仗的責任,參加以戰爭和祭祀爲主要內容的公共政治生活,就成了相應的權利,對成年男子普遍賜爵,貴族的特權就被削弱了。

那麼,除了授民以爵,老劉家的漢朝,還採取了哪些別的措施呢?

賜民以爵

《漢書》裏記載,漢文帝即位的當夜,就頒佈詔書說:“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咱們就通過這道詔書,來了解一下漢朝的賜爵制度。

“大赦天下”不用解釋,“賜民爵一級”是指15歲以上男子,每人加一級爵。漢朝的爵位一共分二十級。最低的叫公士,第二級叫上造,一直到第二十級的徹侯。一般百姓最多隻能到第八級,叫公乘。你是平頭百姓,那你現在就是公士;你已經是公士了呢,那你現在就是上造,依次類推。但這樣的封爵,到第八級公乘封頂。

“女子百戶牛酒”,指一里百戶人家,賜牛一頭,酒十石。酒十石是多少呢?大概能裝滿500個易拉罐。一里百戶,如果平均是五口之家的話,那每人可以喝到一罐。爲什麼“百戶”前面要加個“女子”呢?西嶋定生說,皇帝的意思是說這場宴飲家家都可以把媳婦帶上。

“酺五日”又是什麼意思呢?因爲漢朝法律,禁止三人以上無故聚飲,違者罰金四兩。但是,禁止無故宴飲並不是出於治安目的,而是因爲集會飲酒是一種行“禮”的方式。如果有人失態,禮就被破壞了。所以,“酺五日”肯定不是狂歡節,而是一種與祭祀密切相關的禮。普天下的老百姓,不分男女老少,通過這個儀式,表達對皇帝的認同與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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