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孫子兵法· 作戰篇》(1)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1),馳車千駟(2),革車千乘(3),帶甲(4)十萬,千里饋糧(5),則內外(6)之費,賓客之用(7),膠漆之材(8),車甲之奉(9),日費千金(10),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註釋】

(1)用兵之法:法,規律、法則。

(2)馳車千駟:戰車千輛。馳,奔、驅的意思,馳車即快速輕便的戰車;駟,原指一車套四馬,這裏作量詞,千駟即千輛戰車。

(3)革車千乘:用於運載糧草和軍需物資的輜重車千輛。革車,用皮革縫製的篷車,是古代重型兵車,主要用於運載糧秣、軍械等軍需物資。乘,輛。

(4)帶甲:穿戴盔甲的士兵,此處泛指軍隊。

(5)千里饋糧:饋,饋送、供應。意爲跋涉千里輾轉運送糧食。

(6)內外:內,指後方;外,指軍隊所在地,即前方。

(7)賓客之用:指與各諸侯國使節往來的費用。

(8)膠漆之材:通指制修弓矢等軍用器械的物資材料。

(9)車甲之奉:泛指武器裝備的保養、補充開銷。車甲,車輛、盔甲。奉,同“俸”,指費用。

(10)日費千金:每天都要花費大量財力。金,古代計算貨幣的單位,一金爲一鎰(二十兩或二十四兩),千金即千鎰,泛指開支巨大。舉:出動。

【譯文】

孫子說:凡興師打仗的通常規律是,要動用輕型戰車千輛,重型兵車千輛,軍隊十萬,同時還要越境千里運送軍糧。準備好前方後方的經費,款待列國使節的費用,維修器材的消耗,車輛兵甲的開銷,每天耗資巨大,然後十萬大軍才能出動。

【詳解】

 曹操注:“欲戰,必先算其費,務因糧於敵也。”要打仗,先算算要花多少錢,想想能不能從敵人那裏搞到糧食。

 張預注:“計算已定,然後完車馬,利器械,運糧草,約費用,以做戰備,故次計。”他這裏是講《孫子兵法》的邏輯順序,先是廟算、“五事七計”,看有沒有勝算。勝算在握,決定打了,接着算,算什麼呢?費用預算,算要花多少錢。

 孫子開始算了,要多少兵馬,多少錢。

 “馳車千駟”,馳車,是輕車、戰車。“駟”,一輛車四匹馬拉,跑得快。孫子的時代,馬蹬還沒有發明,人騎馬上廝殺還不穩當,所以沒有騎兵,都是戰車。《司馬法》說,一車,車上配備甲士三人,跟着步卒七十二人,跟後來的坦克戰術差不多,步兵跟在戰車後面。所以一輛戰車是七十五人,我們讀史常讀到“千乘之國”,就是有一千輛戰車,七萬五千人的部隊,這就是他的軍事實力。

“革車千乘”。革車,是輜重車,裝糧食、戰具、炊具、衣服等物資的。《司馬法》說,一輛革車配十個炊事員,五個保管員,五個管養馬的,五個管砍柴打水的,共二十五人。所以一千輛革車是兩萬五千人。這加起來就是“帶甲十萬”:一千輛四匹馬拉的戰車,配備七萬五千人,一千輛輜重車,配備二萬五千人,加起來就是十萬人的軍隊。

這麼大的部隊,還要“千里饋糧”,你得給他運糧呀!古代打仗,運糧是個大事,若遠征匈奴,出發時十車糧食,運到前線部隊只能給他兩車。爲啥?因爲有四車被運糧部隊在去的路上喫掉了,還要留四車給他們在回來的路上喫,因爲還有好幾個月返程呢。若糧不夠,他們在路上餓死了。李筌註解說,千里之外運糧,得二十人奉一人,費二十人的口糧才能運一個士兵喫的上去!

還有迎來送往的使者賓客,車甲器械的修繕,膠漆之材,都是錢!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日費千金,十萬之師才能運轉。

【作戰篇篇解】

歷史證明,打仗不是打兵馬,是打錢糧!沒有經濟條件與經濟資源,是無法取得戰爭勝利的。古今中外戰爭都是政治、軍事與經濟的競賽,戰爭對經濟的依賴性是較強的。經濟是實施戰爭的基礎,戰爭嚴格受物質條件的制約。只有在充足的物質條件保證下,才能確保戰爭的勝利。同時,戰爭又會嚴重地破壞經濟,致使國家處於困境而無力再實施戰爭。孫子通過對戰爭費用的實際考察,認爲充足的物資保障是實施戰爭的前提條件。戰爭極大地依賴於後勤,只有物資齊備,方可興衆舉師征伐。

所以《孫子兵法》第一篇講實力對比,風險評估,勝算幾何,第二篇就講費用預算,資源保障,這和我們經營的道理,真是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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