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从亚瑟到牛虻,改变的是信仰,不变的是真情

我信任你犹如信任上帝一样。上帝是泥土制造的东西,我一铁锤就可以把它砸烂;而你却以谎言欺骗了我。

在爱尔兰作家埃·莉·伏尼契的《牛虻》中,除了它的革命大主题外,关于人性、信仰、道德、情感等元素作为次主题同为本书的精神主旨,充盈了整个故事架构。

当然,这些全都在故事的主要人物亚瑟、琼玛、蒙泰尼里身上体现出来。亚瑟与琼玛的同志情谊、男女情感,亚瑟对蒙泰尼里的精神崇拜、以及背叛后的极度憎恨,蒙泰尼里对亚瑟压抑着的父子之情、在信仰与亲情间的艰难取舍,等等,所有这些皆是本书牵动人心之所在。

说起爱,无论在现实中,还是故事里,两性之爱往往要高于亲人之爱;或者,更确切地说,男女之间因为要相伴、厮守,他们之间的情感波澜悸动比起在亲人之间要复杂、热烈得多。这也是爱情总在我们人生中占有极大比重的原因之一。不过,在伏尼契的《牛虻》中,亚瑟最爱的人却不是琼玛,而是蒙泰尼里,那个他曾经一度热切崇拜的精神导师,也是日后他极度憎恨、极欲折磨拯救之人。

1

我们且先来看青年亚瑟。

亚瑟的出身,决定了他的性格。青年时期的亚瑟笃信宗教、气质抑郁、内心敏感、心地善良、单纯诚实。这全离不开他殷实的家境、矛盾紧张的家庭氛围。

母亲的过错使她自己胆小忍让一生,也使得亚瑟在兄嫂的恶言恶语和居高临下中成长。同时家庭的富裕和宗族高贵的品质,使亚瑟整个成长期不曾经历真正的贫苦和磨难,对所有人都心存善意。不过,内心的压抑、不安及归属感的缺乏始终环绕着他,这便愈加凸显了和蔼又博学的神父蒙泰尼里在亚瑟心中的分量。

亚瑟敬仰神父,不单因为他之于自己的教父身份,更因他时常表露的殷殷爱意,一种超越平常师生之爱的情感,一直萦绕于他们之间。就像十三年后琼玛曾对他们间关系的描述那般——

他们相互之间肝胆相照,那种感情已超过师生,仿佛一对情人。亚瑟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是的,在青年亚瑟心中,他一直视蒙泰尼里为理想的英雄。以至,他自认为有信心和神父一起去完成他的共和理想。

只可惜,一个出卖忏悔者的教士摧毁了亚瑟的人生。使他从之前的假地狱走向真地狱,一步步看清世界,更看清对宗教狂热崇拜、对他极尽疼爱的蒙泰尼里。

2

说起蒙泰尼里,身为教士以及后来被委以重任的红衣主教,一个闻名遐迩的传教士,虽说他在一定程度上是“流氓的工具”,但却是真实而善良的。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年轻时的一次道德失足成为他一生的重负,特别是对自己的亲生儿子,更觉罪孽深重。

他一生都在虔诚信仰上帝,并且对所有人施予善举与善心,反对当权者无故伤害民众,他的双手一生都不曾沾染鲜血;所有这一切对宗教的狂热崇拜,想必定也包含有对过去罪孽的忏悔性救赎吧。

只可惜,当他不得不在儿子和信仰之间取其一时,他所选择的却是对儿子的背叛。这是一场道德、人性和信仰之间的较量,不过我总觉得与其说他为了信仰而背弃儿子,倒不如说他是为了自己内心的安宁而不得不放弃亚瑟。

而最令人痛心的,却是当他为了心中的上帝真正放弃亚瑟的生命之后,却并不曾得偿所愿,换得内心的安宁,反倒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他意识到真正地失去所爱,他便如同体会到“圣父的受难”,让自己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所受的难。这个时候,往日他极度关怀与热爱的众生在他眼里成为豺狼,成为吸血鬼,成为毒蛇的子孙,因为他们全都为着圣餐而欢呼。

说起来,故事最后的蒙泰尼里是可怜又可悲的。起初,他为了心中虔诚的信仰、为了内心的安宁将自己的儿子献给了上帝,而后又因此精神崩溃,将众人眼中一个光辉灿烂的主教形象从群山之巅跌入万丈之谷;以致当局不得不将他的死亡冠以“心脏破裂症突发”之缘由。

3

毫无疑问,蒙泰尼里是爱儿子亚瑟的;尽管他曾因迫不得已欺骗他,又因一时糊涂背叛他。但是,相比较亚瑟对蒙泰尼里的爱,这位父亲的爱却仍欠些火候。

亚瑟之爱蒙泰尼里,是凌驾于父子之爱之上的,是之前爱意的延续与升华。虽然后来他极度地憎恨于他,并不惜用极端的手段攻击报复他,但那爱却有增无减:神父,我始终在爱你——即使你害我的时候,我爱你之心也没有变。这便是人性的无奈与高贵。他放弃了信仰,却对曾经助他坚定信仰的人放弃不得。

然而,同样的,亚瑟也有自己的不幸与悲哀。作为革命者的亚瑟,作为能够冷静地看清楚一切的亚瑟,他想借着神父对自己的爱与上帝“抗衡”,他想救神父于精神的荒原、觉悟的苦海,然而,他在神父心中看到的却是“上帝仍占据了本该属于我的位置”。

于是乎,面对此情此景,极度失望的他只能冷嘲热讽,却也一语中的——

对他叫……叫得响些吧;他可能睡……睡着了。

神父……你的……上帝……满意了吧?

啊,对上帝叫得响些吧,他可能睡得正香呢!

4

比起与蒙泰尼里虐心的父子爱、师生情,亚瑟和琼玛的男女之爱倒单纯清澈得多。但,比起我们的世俗之爱,他们的爱情却也是一种折磨与煎熬。

在亚瑟写与琼玛的绝笔信中,他曾如此描述他们之间的感情——

琼玛,过去我是爱你的。记得你小时候还是个很难看的小丫头,穿着方格花布罩衫,围着拼拼凑凑的围嘴儿,还扎着一条小辫拖在背后,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我仍然爱你。那天,我吻了你的手,当时你很可怜我,央求说:“以后别这样了。”你还记得吗?我知道,玩这种小把戏是不够磊落的,但是你一定要原谅我。这封信里,在写到你的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纸上吻过。因此,我已经吻了你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很明显,他们是相爱的;很遗憾,他们却都不曾向对方表白过。一段刻骨之恋从始至终都是沉默又沉寂的。

青年时期的亚瑟将琼玛看作尽善尽美的同志,是圣女般的巾帼英雄,他甘愿将对她的爱情只字不提深埋心底,甘愿与其保持宁静的同志式的感情;直到一场误会一拍两散。那个时候的亚瑟以为自己在她心中毫无地位。

殊不知,十三年过去,琼玛仍然对自己当年那冲动性过错耿耿于怀,并且,在以牛虻的身份和琼玛相处的时光里,他们之间爱情的火花再次引燃;虽然谁都不曾说出口,但彼此间的认可、牵挂、追随却证明着一切。

这爱恋饱含蹉跎与遗憾,其中更有牛虻难解的心结,但毕竟,两两心意始终相通相连又相惜,生离死别亦不能将其改变;这便是爱的真挚,爱的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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