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筆記】散文創作|行文的秩序邏輯

散文議論性、記敘性與抒情性三者共兼的功能,是其他文體所不具備的,也無法取代。三者的有機融合,構成對散文的藝術性和文學性的天然要求。

小說、詩歌、戲劇等等其他文學體裁的創作,都帶有一定的,約定俗成的模式和框架,散文沒有。從內容到形式,散文都堪稱擁有最大自由度的的文體,可供作者沿着個人的、主觀的思想感情縱橫馳騁。但這並不等於散文是無序的。每一次創作,其實都是作者對生活經驗的秩序再審視、再建構,和文體無關。區別只在於,散文的再建構是一種自律而不是他律的過程。那麼,我們憑藉什麼去建構自己筆下的散文秩序呢?

其實還是邏輯。這個“邏輯”,又不僅僅只是數理概念上的邏輯。

我們一再強調散文的內容要“真實”,情感要“真實”,於是很多文友就很“真實”地把自己的生活經歷照樣記錄下來了。日記式的記錄,往往有素材而無美感,有內容而無力度。其實,說到從日常生活中截取創作素材,說到“用心觀察生活”,絕大多數文友的眼光相當敏銳,完全能夠做到以獨特的、個性化的視角挖掘出被忽略或被隱藏的一些內涵——也就是說,絕大多數文友已經具備寫好一篇散文所必須的創作基礎——可是,怎麼做到“高於生活”呢?怎麼才能寫得更好,引起更多的共鳴呢?

日常的“實錄”往往會存在兩個方面的缺陷:其一,行文的邏輯不夠嚴謹;其二,語言的表述出了問題。語言的問題比較瑣碎,我們留到後面再細講,這裏先說行文的邏輯問題。前面幾節課裏,我們講了展開內容的不同結構思路。當敘述結構的框架大致確定,具體內容的展開要符合生活的邏輯、思維的邏輯、事理髮展的邏輯,也要符合情感的邏輯。

元代範德璣《詩格》中說:“作詩有四法:起要平直,承要舂容,轉要變化,合要淵水。”在古詩創作中,起承轉合確實是一種普遍的行文邏輯。文言文中有一類文體是“說”,主要是通過敘事來說理,含有相當份量的議論內容。形式上有先敘後議的,如《捕蛇者說》;有先議後敘的,如《少年中國說》;有邊敘邊議的,如《黃生借書說》。不同形式的緣事而發,都是圍繞一個道理進行論述或是水到渠成地得出結論,沿用的都是起、承、轉、合的行文思維去形成嚴整的通篇佈局,一層層把想說的話說清楚、說透。

可見,詩歌也好,文賦也好,“起承轉合”不一定是放之四海皆出彩的手法,卻肯定最常用、最好用的手法,足以讓行文內容達到議論表述的準確性、記事的真實性和抒情的飽滿性相統一,爲詩、文走向文學的審美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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