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論》

應該説:“命”←這個字,是一個(我認為的)“巧字”。

↑它(既:“命”字)説明瞭很多問題。

換句話説:“命”字,大概是能‘詮釋一切’的果,和案了。

↑道理是↑→這樣的。

“命”,能:‘詮釋一切’。所以有句話叫:一切都是命

↑這話説的不假。我研究儒學的,也深究過《金剛經》、《六祖壇經》。也學習、研究過《道德經》(既:《老子》)。當然,我們儒家自家的課本,“四書五經”(既:《論語》、《大學》、《中庸》,《孟子》;《詩經》、《尚書》、《禮記》、《春秋》,與《周易》),我也是←通讀過,並系統的鑽研過的。

我寫了很多文章,發表了有一百多萬字......在簡書上。所以,我認為,我説話還是算有點‘意義’的。

因為,我的研究,(我認為)是純粹的。因為我研究↑這些知識,↑這些概念,沒有人因此而給我錢。我甚至因為不能以此謀生,但又不想放棄這項我熱愛的研究(:深究儒、釋、道部分典籍的理論其背後的概念,與相互之間的邏輯關係),故為了生存下去,我還經常往裏倒貼錢。

↑就是這樣,所以,我再“説謊”的話,我不知是因為什麼了。

如果我再“説謊”的話,那我出去上個班兒,幹點“正事兒”(所謂“正事兒”),不好麼?我不掙錢甚至往裏倒貼錢的研究,純粹是為了:

如果我再説謊,再自欺不知道我這麼做意義何在

所以不對愛説謊’。我不對愛説謊。既然,是我自己排除萬難,也要堅持做下去的事......我再説謊有什麼意義呢

可以説我對於儒,←部分典籍中的理論及其背後(既:儒、釋、道,部分典籍中的理論的背後......)所表達的概念之間的關係與邏輯的研究的這份愛我認為我是純粹的。

↑道理是↑→這樣的。就像《論語·微子18.2》中,記述的一樣:“柳下惠為士師,三人曰:‘子未可以去乎?’:‘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出自同上

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出自《論語·微子18.2》我要是“説謊,我幹嘛還要倒貼錢←↑(寫儒、釋、道部分典籍中的理論及其背後概念之間的邏輯與相互關係類型的文章......)這事兒呢

故,我對於↑這件事兒,對寫文章’這件事兒上,我是認真的

不説謊的。“命”,←就是‘詮釋一切’的答案,與結果。道理是一樣的。

“命”字的上半部分,一個“人”,“一”;“人”在“一”的上面,←這組合,就像一個:屋頂”,一樣。

像一個蓋子,一樣。“蓋子”下面,是一個:“口”,一個“卩”。也有人,罷他(既:左邊“口”,右邊“卩”)看成是一個整體的:“叩”,字。

但,我個人並不↑這麼理解。“蓋子”(既:上“人”,下“一”)下面,應該是指:(既:嘴巴,或者:眼睛),和:(既:“卩”)。

也可以説,“蓋子”(既:“命”字的上半部分,上“人”,下“一”)的下面,是“口”和“耳”。,可以代表嘴,也可以代表:眼。

所以,字,上半部分(既:“蓋子”)的下面,是“嘴巴”、“眼睛”,和“耳朵”。←這是,我認為的,字的:真義。

↑道理是↑→這樣的。我們,在進行一場:物質遊戲。“你”鏡子裏看見的這個,不是“你”。説實話,你鏡子裏看見的“你”沒關係

他(既:鏡子裏的“你”)只是頭腦的產物“你”,沒關係

這個物質遊戲,就是:層層包裹。說實話,想識破他(既:這場物質遊戲),非常。但能識破,既:能識破,這場物質遊戲,也是“命”,安排好的。

“命”,←就是這場物質遊戲的一切......你看到的,你聼到的,都是譲你看到,“命”譲你聼到的。

包括你識破這場遊戲,也是命中註定,的。所謂“人”,沒有這種東西

都是:

----作者:李宗奇 辛丑年 四月十四 於自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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