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的女人,需要再婚?

家住廈門,今年39歲的王女士,有套800多萬房子和一個女裝店,生活幸福。可是,6個月前,結婚1年的50歲丈夫卻對她態度180℃大變,讓她痛苦不堪,想離婚。新婚燕爾,王女士爲何提出離婚?難道遇到了愛情騙子?

在王女士尋求下,找到了我們廈門市湖裏區的情感調解欄目《和事佬》欄目組,希望通過媒體記者的幫助,幫她調解與丈夫林先生的關係,好聚好散,和平離婚。經過我們簡單的採訪,她告訴我們。

原來,早在1年前,她存在一段5年的婚姻,物質生活很好,就是丈夫經常在出差,一年見面兩三次,內心特別孤單不是滋味,所以無奈之下提出了離婚,用離婚來的錢租下一個店鋪,一個人帶着年幼的兒子做女裝生意,既是單親媽媽,又是店鋪老闆,日子充實幸福。

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12年,兒子一天天長大,也理解她的不容易,希望她能幸福,建議她再婚,將來出去上班或上學,不至於讓她一個人在家裏,獨自苦悶彷徨壓抑。

於是,1年前,兒子考上了北京某所大學,她一個人在家,在閨蜜的介紹下,認識了在廈門某事業單位上班,也是離異的50歲林先生,工作穩定,爲人老實本分,就領證結婚了。

可是,讓她萬萬想不到,就在6個月前,這個大齡丈夫竟然向她提出,要在她婚前按揭的一套房產上加上他的名字,一下子讓她火冒三丈,這是什麼丈夫?惦記自己的房子呢?她拒絕了,家裏也就總是吵吵鬧鬧。

那麼,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隨後,在王女士的帶領下,我們記者與和事佬來到了位於廈門同安區的某個單位門口,見到了精神灼爍的林先生,他告訴我們。

原來,他跟妻子王女士結婚後,雖然沒有說幫她還房貸,但是每個月6000塊工資都給了妻子,也算對家庭有了付出,可是妻子總是動不動讓他搬出去,讓他感覺很沒有安全感,才提出加名字一說。

然而,一旁的妻子王女士卻反駁。

你那點工資算啥,都算在夫妻一起生活的開支裏去了,每個月買菜水果要1000塊,化妝品護膚品美容美甲等至少2000塊,各種衣服褲子裙子要3000塊,還有兩部車的車貸呢,房貸每個月5700塊,都是我在承擔。

對於妻子這樣的說法,林先生無奈地笑着。

“看看這是過日子的女人?我覺得每個月2000塊開支就夠了,平民百姓生活,可是妻子這是追求品質生活,衣服名牌,化妝品進口,水果進口,壓力太大了,還不願意給生小孩子!還花了228000塊的彩禮錢!”

王女士毫不客氣地說。

“我婚前就是這樣的生活品質,結婚不說讓生活品質提升,起碼維持原狀吧,再說了,我的消費觀念,結婚前你是知道的,但是你還是願意結婚的啊,至於不要小孩也是希望你能對我的兒子視若己出,之後也是一樣可以依靠的,生那麼多不累?!”

提及孩子,王女士似乎有了很多不滿,接着向我們傾訴。

實際上,對於這樣的丈夫,經濟上指望不上,又沒房子,對待兒子也是不夠關心。有次兒子發高燒了,就讓兒子跟我們睡在一起,方便照顧,可是丈夫竟然不願意,讓兒子不要睡在他們兩個人的大牀上,讓她在情感上也得不到滿足,太失望了,對於這段婚姻。

當然,對此,林先生給出瞭解釋。

這是因爲自己是南方人,比較忌諱,夫妻大牀就應該夫妻擁有,不能讓成年的兒子睡,心裏會有陰影,妻子也沒告訴他兒子發燒,沒有進行任何溝通交流,他是不知情的!

爲了瞭解夫妻之間真實情況,我們和事佬又電話聯繫了遠在北京讀書的兒子,他告訴我們。

其實,叔叔對媽媽還是可以,希望他們能繼續走下去;只是媽媽的消費觀價值觀,都已經有了這樣習慣,在上一段婚姻中,爸爸是很少陪伴家裏,一心在外搞事業,但是家裏不缺錢花,所以才如此;如果叔叔對媽媽好,那麼叔叔將來的晚年生活,我也肯定會盡力孝順,知恩圖報,畢竟媽媽年紀也大了,如果再懷孕有很大風險,心疼媽媽!

既然如此,那麼作爲當事人的王女士和林先生又有怎麼樣的考慮呢?

我們和事佬給出了建議。

其一,在婚姻裏,夫妻需要的是互敬互愛,而不是對於經濟的算計,要明白進入第二段婚姻的初心!

其二,在婚姻裏,若有對婚前房產一起償還的情況下,沒有明確經濟AA制時,作爲夫妻共同財產認可,丈夫或妻子有主張加名字的權利,但是產權在買房的那個手上。

其三,夫妻之間難免會有磕磕碰碰,一些三觀差異,但是需要去包容和理解,一切矛盾也就容易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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