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老實人喫虧

剛到zj局工作。一次候會時,有領導問及某地塊拆遷後建什麼最好?

我說:“建墓園。”

這個答案,出乎了所有領導的意料,他們追問爲什麼。

我說:“按照目前的拆遷做法,這個地塊上家家戶戶都有癌症患者,有人甚至患了幾種癌症。建墓地,最符合需求,而且墓地的產權只有30年,30年後又可以另作他用。”

他們都笑了。

我卻很難過,又說了一句:“政府制定政策,應該不讓老實人喫虧。”

話是這麼說,老實人喫虧的事卻時有發生。

有這麼三個相對典型的例子:

一個安置區,因爲各種因素,封頂時才發現,客廳只能放得下一個馬桶。羣衆自然不能接受,開始信訪。問題歷經周折最終解決了,政府也開始了問責程序。有領導建議由現任某個單位的副總、工程科長承擔責任,並承諾補償損失,由我去和那位同志說,人家愉快地答應了。可是過了幾天,人家不樂意了。原因是負責調查做筆錄的一個女同志其實正是他的前任,也就是出問題時的這個單位的副總、工程科長。調查談話在局新建的談話室,調查過程中這個女同志對這位承擔責任的同志的態度及其不友好,這位同志想不通,很不舒服。那位女同志就跑到領導跟前說人家“不配合”。領導很生氣,說人家“人品不好”,我知道後去領導那說明情況,據理力爭,那位女同志急了,就開始哭。我火了:“說情況就說情況,想哭、想喝奶,回家找媽媽去。”結果是什麼結果都沒有,最終還是那位同志受到了處分,補償不見蹤影,而那位本來應該承擔責任的女同志卻什麼事都沒有,甚至領導屢次想提拔。

實施小區綜合整治,我們提出了“綜合整治、只整一次”的理念。大家都贊成,但是在具體實施時,卻變味了。具體負責的一個部門的分管負責人擅自改變了之前會議確定的原則和方案,只做雨污分流,加上工期緊、施工單位實力弱等原因,一些羣衆不理解,多次投訴。調查問責之後,該部門獲得了“蝸牛獎”,紀檢部門根據蝸牛獎啓動了問責程序,將在現場兢兢業業工作的科長和工作人員問責,而那個分管負責人卻毫髮未損。工程科長在紀委談話時血壓激增,最終入院治療,申請調離了工作崗位。

實施村莊污水工程,採用了PPP的模式,這在我們這裏是首創。我和村鎮中心具體負責。因爲是第一次,什麼都不懂,如履薄冰,小心小心又小心,謹慎謹慎再謹慎,方案、調研、採購、實施,每一個環節都力求規範。爲了防止小政府坑大政府,專門出臺了文件,明確了鎮街是項目實施的主體。村鎮中心想盡辦法,建立了一套立體化的監督網,每個村都設置了項目監督員,並開發了二維碼,發動所有的市民村民對項目的質量、安全、規範進行實時監控。但是很不幸,去年這個項目在一個鎮發生事故,死了一個人。春節後,在同一個鎮,又死了一個人。這是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因爲項目雖然大,但是難度和風險係數並不高。主要是鎮街的主體責任沒有能夠真正落實,項目公司的管理不夠規範,而問責的對象卻又是相對工作比較認真的村鎮中心。他們是在無人、無經費的情況下,想盡一切辦法工作的。村鎮中心的同志們想不通,我也想不通。可是,出了事故總要有人來承擔責任呀!

這三件事,該不該有人承擔責任?應該!可是,如果板子總是打在不該打的人身上,總是讓老實人喫虧,我覺得就有問題了。

不客氣地說,一個單位,真正做事的人並不多,認真做事的人更不多。這些同志大多任勞任怨,卻很少會去處“人緣”,說好話,而如果我們問責的結果最終總是這些人,對工作、對事業、對這些同志本身,都是不負責任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基本上都是這個結果,因爲,老實人老實,儘管滿肚子委屈,卻又要或者被要求要“講政治、顧大局”,這真的是顧大局嗎?恐怕未必。長久以往,只會讓做事的人越來越少,工作越來越難推進。

我常常說老實人不喫虧,我們也經常說老實人不喫虧,在這些現象面前,有的時候真的是很無語,怎麼辦?無解。

但願我們的考覈問責機制,有一天真正做到老實人不喫虧,我想,對於我們的事業、我們的工作,纔是最好的推進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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