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9 難捨難離的綠軍裝


最近談了戀愛,女友常抱怨我衣着過於老實,有時近乎不整,我常爲此與她理論。我覺得衣服嘛,只要合身、乾淨,就行了,何必太過講究。

我也知道,目下人人都重視包裝,穿得瀟灑,漂亮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在今日中國,五彩斑斕的服飾已成爲一道都市風景線,使國人徹底擺脫了“藍螞蟻”的尷尬局面,我也爲之歡呼雀躍。可落實到自己,總是進步不大,以致落後於時代,引來女友的批評。

雖然進步不大,但還是有些變化的,想起五年前的我,在今日女友的眼裏大概是寒酸的了,那時我是什麼樣子呢?無論冬夏,總是一件綠軍裝,下配一條藍布褲子。

其實,我們那批剛從鄉下進入都市的大學生,這副打扮的很多,只是很多人“蛻變”了(這詞沒貶義),我還在我行我素,在大學城裏,這就特別刺眼。

我之所以在大學城裏保持濤聲依舊,原因很多。首先,我這個人生性懶惰怕麻煩,在都市裏鑽來鑽去地挑選時裝的辛苦是我最怕的,再加上穿着、洗滌時的麻煩,我就更厭了。其次,除了喜歡凡事簡單化的個性外,就是拒絕同化,不想被人認爲我跟他們沒分別,有時候,不合時宜也是一種美,何況在服裝領域“百家爭鳴”,趕潮流、超新樣固然是一家,懷舊保守不也是一家嗎?

不過,最主要的理由,還是我的人生信仰,我深受法國哲學家蒙田的影響,他說:“我主張過簡樸無華的生活……,全部倫理學既適用於普通的私生活,也適用於比較豐富的生活;每一個人自己身上都具備做人的一切條件……。世界本身處於永恆的運動之中。我無法固定我的目標。它就像一般醉漢那樣踉踉蹌蹌、東歪西倒……”

他的這番話,我不是直接從他的《散文集》裏讀到的,而是從一部我很喜歡的法國暢銷小說《綠色之王》中讀到的。這部小說竭力刻畫了一個現代世界的理想聖人形象,也許它展示的正是一個“超人”的模型。這個頭腦靈活、記憶非凡、才華出衆、財富如山的主人公有一個不可更改的個人習慣:無論在紐約還是倫敦,也不管是巴黎還是蘇黎世,這個聖人在指揮龐大企業集團力圖創建一個現代“烏托邦”的同時,卻總是穿着最簡樸、近乎寒酸的衣服,背一箇舊布袋,唯有一次穿西裝,卻只是爲了化裝談判。

不知道怎麼的,我對他這個習慣印象非常深刻,我記得有一個細節是,當他身處上流社會的朋友塞梯尼亞茲在紐約第一次見到這位從納粹集中營死裏逃生的青年時,後者那種尷尬的心情,他的衣着讓他的朋友都不敢帶他回家,他卻寬容地同他談起了未來的事業。

我對他這種不以服飾來包裝自己,全憑才幹創造事業的傳奇故事有一種難以名狀的嚮往。這也許正是聖人不同凡響的地方,他們自己不需包裝,也不憑包裝去判斷一個人。對我這個無名小卒來說,雖無名聲,亦無錢財,將要從事的職業也是最遭人厭的職業,但我就是嚮往這種不拘小節、我行我素的灑脫個性。於是,我就保持着我的綠軍裝,難捨的綠軍裝。


大三的時候,由於莫名地仰慕上了同年級外系的一個城市女孩,不知爲什麼,我這個一向冥頑不化的獨角獸和孤獨巡行的北方狼,終於重新做回小男孩,爲了一點柔情蜜意,犧牲了自己的簡樸無華,脫下了珍視多年的綠軍裝,買了流行的夾克、牛仔褲、西裝和皮鞋,甚至做了髮型、打了摩絲,完全成了另一個人,連我們班那些男生都很喫驚,“老風又玩新花樣了”。

雖然我做了“巨大的犧牲”,到底還是沒能贏得那位都市女孩的青睞,本質不是因爲包裝的好壞與否。在我們初相識的日子,兩個人都很簡樸。我正是因她初時的簡樸中蘊含了一種典雅的古風美,纔會發了瘋地崇拜她。我們無緣聚在一起,只不過是因爲她從來就沒把我這個無名無姓的鄉下人記在心上,在她眼裏,我不過是一個有膽無謀的愣頭青農民!

我不知道,我這樣的“犧牲”值不值,可她畢竟改變了我。從此以後,我穿着儘管樸素,但到底再沒勇氣穿上那難捨的綠軍裝,一個人漫步在都市的人羣中了。

五年過去,我難捨難忘的綠軍裝伴我走過了坎坷人生路,不是在我身上,而是在我心底。我以爲,它代表的不僅是那永遠難遂的少年夢想,更代表了一種人生態度:真實簡樸。也許在人生的舞臺上,我們都有不得不包裝自己的時候,可任何時候都不要忘了量體裁衣,別去留戀那宛如過眼雲煙的繁華富貴,唯有你的真實才是你征服自己浮躁靈魂的祕密武器。

寫到這裏,我又不得不同心愛的女友爭執了,是不是該穿上洋裝打根領帶呢?我想,在婚禮進行曲中,這樣的包裝倒適合新郎的角色,而在平淡如水的日子裏,我又何須委屈自己呢?再回首我那難捨的綠軍裝,才知道平平淡淡、從從容容纔是真!

1995年5月21日諾於興龍場坐室

2013年1月9日上午修訂錄入於雲錦寺坐室飯桌


反思:

“每一個人自己身上都具備做人的一切條件……。”

“世界本身處於永恆的運動之中。我無法固定我的目標。它就像一般醉漢那樣踉踉蹌蹌、東歪西倒……”

我無法固定我的目標。

我也無法固定我的衣裝。

我完全顛覆了自己從前的觀念——

一個人有那個條件,還是應該穿得好點,穿好點,穿體面點,是對自己的尊重,也是對別人的尊重。

今天的我,因爲經濟條件所限,服裝還是不能特別華貴,在家裏起居時,只能是個大衣哥——還是一件老式的綠色軍大衣,破衣爛衫也可以將就;可是,只要是出門見客,我總是要收拾一番的,我要維護一個愛書人最起碼的人格尊嚴和最後體面。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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