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豈能斬斷手足情?

今年71歲的丁先生,有一兒一女,四世同堂,應該晚年幸福。然而,3個月前,家裏分得2套安置房和800多萬徵收款後,兒子卻要斷絕父子關係,讓他跟老伴崩潰大哭。兒子狠心待父母的背後,到底有何隱情?他們還能否重拾親情的溫暖呢?

在丁先生的尋求下,找到了我們杭州餘杭區的情感調解欄目《和事佬》欄目組,希望通過我們媒體記者的幫助,幫他調解跟兒子之間的關係,重歸家庭的親情溫暖。經過我們簡單採訪,他告訴我們。

原來,他跟老伴育有一兒一女,一家人幾十年來一直和和睦睦,可是讓他想不到的是,3個月前,家裏分得2套安置房和200多萬徵收款後,一對兒女頓時吵了起來,爭着想要這兩套安置房,因爲地理位置優越,市值比較高,家裏搞得雞犬不寧,兒子甚至要與他斷絕父子關係,讓他很苦惱,手心手背都是肉,不知如何是好。

那麼,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

隨後,在我們和事佬和記者的努力下,聯繫上了丁家的一對兒女,他們願意回家進行調解,在調解現場,42歲兒子小丁告訴我們。

其實,這兩套房子都應該他來繼承的,可是姐姐也想要,才發生了矛盾。

畢竟,早在被拆遷的房子,是10年前他跟妻子一起出資修建的,共出資150多萬,如今被拆遷,理所應當應當由他的一份,可是姐姐不願意,想獨自霸佔這兩套房。

可是,一旁50歲的姐姐丁女士卻反駁。

弟弟這是胡言亂語,實際上10年前建的房子,弟弟沒有出錢,都是她自己離婚出資70萬,父母也出資70萬,還有找4個舅舅又借了100萬,才建起來的,這兩套房子,應該歸她和父母所有,她離婚後,戶口又回到孃家,一直沒有再婚。

對此,弟弟小丁卻說。

姐姐纔是胡說,當初蓋的14層樓房,哪裏用這麼多錢,她太能吹牛牛了。

說完話,他拿出一沓蓋房的各項支出賬單和存摺本存取數額,證明自己的確蓋房出了錢也出了力,應該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的。

對此,姐弟倆吵了起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執己見,爭論不休。

爲了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我們決定對他們單獨採訪。兒子小丁拿着證據告訴我們。

其實,如今這個安置房是因爲10年前他出資建的房子被拆遷了,所以才應該分得的,姐姐的否定實際是別有用心,爲了這兩套市值一千多萬的安置房起的家庭矛盾。

我們和事佬看看他的證據,包括各種鋼筋水泥人工的賬單一筆筆都記在上面,似乎是有道理,的確出了錢的。

可是,當我們把這一個情況告訴他的姐姐丁女士時,卻反駁。

這只是一個記錄而已,實際上弟弟沒有出一分錢,都是弟弟逼迫父母拿錢給他來建的房子,所以這房子應該屬於她跟父母共同應有,安置房應該由她繼承。

說完,她也遞給我們一本存摺,證明各項建房支出的錢,取款證明。

我們也採訪了父親丁老先生及老伴,他們卻說。

這套房子當初建的時候,的確是他出了錢,女兒也出了錢,兒子有沒有出錢不清楚,但是兒子多年來把孩子留在家裏讓他們撫養,不僅不感恩還打他們,如果沒有女兒的一直照顧,估計小命都沒了,哪裏還能活到現在。

兒子小丁在得知父母對他的意見後,他笑着說。

這都是姐姐搗亂的,本身作爲姐姐,看到他與父母有矛盾應該多勸解,可是姐姐不僅不勸解反而挑撥離間,坐收漁翁之利,在房子沒有拆遷前,對於父母也是不管不顧,後面看到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了,才時不時給父母買衣服,買好喫的,收買人心。而他自己跟妻子都是在外做苦力的,沒有那麼多花花腸子,不會討人歡心,所以纔有爸媽今天的成見,但不管如何絕對沒有打爸媽,也的確出了錢的,銀行裏也有流水,天地良心!

鑑於他們的爭執,我們和事佬首先給出了一個大的建議。

其一,根據父母提供有關房屋產權證,可以確定,原房屋產權歸父母名下,安置房也歸父母,所以父母纔有房屋的處置權,兒女無法干涉。

其二,房屋的承建款是多子女一起承擔的情況下,那麼產權人與出資人形成了一種債務關係,出資人可以訴求產權人給予當年出資款的補償包括利息。

其三,家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說理的地方,對待房屋爭執問題可以訴求法律判決,會公平解決,但是與此同時,也應該及時增加親人情感交融,重拾親情的溫暖。

在聽了我們和事佬的建議,姐弟握手言和,都表示不管怎麼判決,他們永遠是血脈相承的親姐弟,爭議用法律來解決,但是親情必須及時溫暖家庭。

老鐵們,你們怎麼看待?如果你是丁老先生,你會如何安排拆遷安置房個賠償款解決兒女利益爭奪的矛盾衝突呢?歡迎評論區留言互動,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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