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繭抽絲

雖然我已經讀到了第五段,但是第一段的最後一句,

... ... ..., and very especially to hear his views upon bimetallism, a subject upon which he was by of being an authority.

我曾經故意裝作沒看見,現在則能嘗試令其不簡了,即

.. ... ..., and very especially to hear his views upon bimetallism, which was a subject upon which he was by of being an authority.

亦即,使用一個簡單的非限制性定語從句修飾 bimetallism,倘若將該從句的主語(亦即關係代詞 which)和謂語省略,剩餘部分原本是補語的,現在成了所謂的「同位語」。

順便以此推演一下所謂的「同位語從句」是如何出現的吧。例如,

the story that he once killed a man might be true.

這句話裏的「that he once killed a man」便是同位語從句,但我依然可以將其視爲

the story which is that he once killed a man

的簡化。

再將目標放到第五段。有這麼一個句子

All that evening, I had felt like the soldier who awaits the signal which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它的大概意思是

整個晚上,我都覺得像一個士兵,等待號令,風蕭蕭兮易水寒;渴望勝利又畏懼失敗的情緒,此起彼伏。

這句話看上去略有些複雜,但實際上句子的主幹部分僅僅是

I had felt like the soldier.

其中,「like the soldier」是介詞短語,作爲形容詞用,在句中作補語,修飾主語 I。倘若對此有所不解,不妨將 feel 理解爲「be」,例如

I am like the soldier.

爲什麼 feel 像助動詞 be 呢?因爲它有「是」的含義,即「感覺是」。與 feel 類似的此類有「是」的含義的動詞還有 appear,sound,look,seem,become,turn,make,prove,taste 等。

應該能夠看到,關於句子的時態,我一直都不關心。一方面,我看的書,作者用的每個時態,都有他的道理。另一方面,我寫英文的時候,由於是科技方面的文章,大部分情況下,只使用一般現在時和一般過去時。第三個原因是,在閱讀中,對時態有所觀察和分析,足以馭之,只是熟練與否的問題。因此,年華似水,光陰飛縱,不必爲今天愁,也不必爲明天憂。

「All that evening」修飾 feel,即「整個晚上都覺得」。

定語從句

who awaits the signal which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修飾的是 soldier。這個定語從句裏,又嵌入了一個定語從句,即

which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修飾的是 signal。

最後,還有一個短語,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它修飾了誰?現在我要開始進入一個我不知正確與否的狀態了。它修飾的是動詞 await,怎麼修飾的呢?這樣,

meanwhile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r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這樣的從句,語法書裏稱爲時間狀語從句,但是我更願意稱它爲副詞從句,因爲它在句中起到了副詞的作用。

在上述的副詞從句裏,由於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是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的補語,將 are 省略,並不影響這一修飾關係,因此可將 are 省略,結果爲

meanwhile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連詞 meanwhile 的意思是「同時」,倘若將它也省略,是否會影響句意呢?觀察下面這個句子

the soldier awaits the signal; meanwhile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這句話可譯爲

這個士兵在等待信號;同時,對勝利的期望,對潰敗的恐懼,在他心裏此起彼伏。

倘若原句去掉 meanwhile,則可譯爲

這個士兵在等待信號;對勝利的期望,對潰敗的恐懼,在他心裏此起彼伏。

依然有潛在的「同時」的意味。因此,meanwhile 可省略。

可我還是有一個不熟悉的地方,即

the signal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這裏的動詞 send,不是我熟悉的那種用法。我熟悉的是,向某人發送某物或某信息,即 send sb sth。

這個不熟悉的地方,讓我想起了之前折磨過我的 convince,不過在上述句子裏,send 並非被動語態,因此 on a forlorn hope 修飾的是誰?

倘若我用 convince 去替換上述句子裏的 send,結果爲

the signal will convince him on a forlorn hope.

這樣的句子,可以成立嗎?試着翻譯一下,

這個信號將會令他在渺茫的希望上深信

深信什麼?

同理,

the signal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若翻譯爲

這個信號將會在渺茫的希望上向他發送(或將他派往)

發送(派往)什麼?

在上述譯句裏,on a forlorn hope 皆作爲副詞修飾動詞,結果我所理解的句子,句意皆不完整。

on a forlorn hope 修飾的不可能是主語 signal,一方面它的位置不合理,另一方面,依然會存在句意不完整的問題。

倘若用 on a forlorn hope 修飾賓語,則上面兩句話可譯爲

這個信號令他深信的是希望渺茫。
這個信號向他發送的是希望渺茫。

我甚至也可以嘗試用 make 替代 send,例如

the signal will make him on a forlorn hope.

可譯爲

這個信號令他(覺得)希望渺茫

我知道,在許多語法書裏,態度明確地將 send 這樣的單詞視爲授與動詞——將某物給某人,這種單詞還有 give,pay 等,而 convince 和 make 似乎沒有這樣的資格。

錢歌川認爲,make 這樣的單詞是不完全他動詞,用我們的術語來說,即不完全及物動詞(亦稱使役動詞),它需要在賓語之後再接一個修飾賓語的補語,方能使得句意完整。既然如此,那麼 send 爲何不能視爲不完全及物動詞呢,亦即爲何 send sb sth 或 give sb sth 裏的 sth 不能作爲補語去修飾 sb 呢?

能接雙賓語的動詞,是有,還是沒有呢?倘若將不完全及物動詞和授與動詞不作區分,我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

事實上,send 這樣的單詞,在表達 send sb sth 時,也可以寫爲 send sth to sb,倘若對授與動詞和不完全及物動詞進行區分,那麼對後者的解釋會出現一個新的「悖論」,即 to sb 是 send 的第 2 個賓語嗎,亦即介詞短語能作爲名詞用嗎?

需要說明的是,上文裏用的 convince 和 make,它們後面能不能接 on 引導的介詞短語,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語法上應該沒有錯誤,但它們並非英語裏慣常的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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