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比逻辑更重要(No.184)

有逻辑是不是好事情?肯定是。但是比逻辑更重要的,是让你的听众觉得你很有逻辑。

读逻辑有关的书,一般都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说的我在日常生活中常做呀,比如想要说话有逻辑,就必须有结论。

结论就是因为后面的所以,这个小孩子都会。像我女儿就会说,因为今天我表现很乖,所以我要多看一集动画片。

因为所以我们生活中常用,但在写文章或表达时,却很容易把这两个孪生兄弟拆散,比如慷慨激昂说一大堆理由,之后就没结论了,让人油然而生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的惊诧。

或者结论喊得很响亮,像港剧中律师法庭上大吼我反对,但说半天却说不出有用的理由,法官自然怼一句反对无效。

结论和理由都很重要,但想完成一段真正有逻辑的话,还要找东西把结论和理由联系起来。联系又无外乎两种方法:归纳和演绎。

归纳法我们再熟悉不过了,比如你老婆幽怨地和你说:

事实1:女儿叫你,你多远都能听见,我叫你,你耳朵像塞了鸡毛;
事实2:你每天给女儿拍一张照,我却只配出现在照片的犄角旮旯;
事实3:你专门记录女儿的点点滴滴,连放个屁你都记录下来,我却从没出现在你的日记里;
事实4:跟女儿在一起你生龙活虎,跟我在一起你像滩烂泥;
结论:在你心中,你爱女儿胜过爱我。

归纳法就是并列几个不同的事实,然后从这些事实中找出共同点,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

但归纳法有两个弊端,就是过于主观和经不起反例,如果你坚持说老婆你错了,我是真心的,我爱你绝对胜过爱我的女儿……上个月我们还单独约会,那时我可彻底忘记了女儿……

从逻辑上讲,你老婆的结论就有问题,你也在逻辑上战胜了你老婆。

演绎法福尔摩斯和柯南常用,比如你皮鞋上沾了一块红土,而这种红土只有伦敦东区才有,所以你一定去过东区。

再比如刑法条文是这么规定的,你的行为违反了这个条文,因此你触犯了刑法,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归纳法是事实的罗列,演绎法是事实+规律。归纳法偏主观,但更容易让人接受,演绎法更理性,但如果把链条拉太长,容易让人跟不上,而且一个链条出错,结论就不再可靠。

如上只是逻辑的基本概念,但掌握这些还远远不够。

比如你把搜罗的一大堆情报,海量数据加工整理,汇总成了一篇报告,你期待被抚摸狗头,领导却说,你这报告逻辑有问题啊。

冤枉啊,我的确是按一定规律和逻辑完成这篇报告的,有些想法还闪烁着创新的光芒,咋到领导那就变成没逻辑了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你的逻辑和领导的逻辑,并不在一个频道上。

他的大脑对同类报告,早就搭设了一个固有框架,而你的创新或突破,严重影响了他对这篇报告的预期。

所以,想让报告靠逻辑胜出,还真得按照某些固定套路来,而不能擅自突破,突破有风险。

这不是领导因循守旧,也不是你创新不行,而是有些套路早已深入人心,你用一用,让别人更容易接受,感觉也更舒服。

我们常用的套路有几种,比如报告用烂了的问题,原因,对策,比如久负盛名的金字塔结构:先说论点,再说结论,然后把支撑结论的理由说清楚,最后再写具体行动。

《金字塔原理》的作者巴巴拉.明托,60年代就提出了金字塔理论,等她借麦肯锡盛名把这个逻辑结构推广到世界各地,你想不用也不行了,因为大家都这么说话。

人的大脑比较容易忽略没关联性的东西,而金字塔结构能很好地将论点、结论、理由这些元素组合起来。

她在书中写道,作者将自己的想法组成金字塔构造的过程,无非就是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在思考什么,如何思考的过程,同时也是想要写出让读者易懂的文章的过程。

我突然意识到,在行文中监视自己的思路,并且考虑听者的感受,把文章讲给预设的读者,而不是自说自话把自己说嗨,这种“元逻辑”才是让文章和讲话更有逻辑的关键。

当然了,逻辑也绝不是在哪里都好用的万能钥匙,比如,永远也不要试图用逻辑吵赢你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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