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拯救奧林匹克(二)

體育的最終解釋權

體育是靠規則決定的;規則是不容侵犯的。

裁判的權威性也是規則帶給他的,但裁判並不具有體育的最終解釋權,原因就在於裁判很多情況下並不能保證公正。

體育的最終解釋權也不在於民衆。倘若一個本國選手違背了規則,那他就是該被懲罰,他不該被容忍。

體育的規則是體育的法律。

羽毛球過網擊球的判定在於擊球點是否過網,而與拍子是否過網無關。昨天的熱搜是日本隊過網擊球裁判無視。日本黑哨;

本屆乒乓球賽不許指定碰球檯與吹球的規則是國際乒聯定的,日本無權更改;並且,做與不做對比賽結果影響並不大,開局0:8落後也是自身的問題。鄧亞萍在比賽結束後也誇獎了日本選手。但日本依舊是黑哨;
體操是需要向裁判示意的,這也是規則所定的。這一點並不該成爲我們質疑的地方。

可我們都在質疑了,甚至將這些民衆言論作爲了體育的最終解釋權。

在此討論一個嚴肅的問題,人們究竟了不瞭解體育?

自己完整看過兩屆奧運會,所以在東京奧運會第三天給出了美國金牌榜第一的判斷,而有人立馬質疑:難道你不相信中國運動員嗎?憑什麼美國就第一啊?你是精美分子嗎?中國運動員yyds!我們肯定第一!

我只是給出了一個判斷,立馬成爲了精美分子與叛國人士。

在這些評論中,但凡有一個人對體育賽事熱愛並一致關注,也不會寫出這樣毫無邏輯的質疑。當我們缺少了孫楊、牙買加不復當年之勇後,很多田徑大項與游泳大項美國具有壟斷的實力。我們不能寄希望於蘇炳添上演奇蹟(雖然私心裏我也希望),也不能指望美國田徑隊全部罷賽。正視差距並不可恥。

在混雙比賽中我們對於失利的不接受歸結到了“吹球”這種犯規上吹毛求疵,當日本選手提出正常訴訟後我們又覺得她多管閒事。選手提出訴訟是合理行爲,偏偏因爲她是“日本人”就應該辱罵嗎?

這並不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情——民衆言論如果代替了規則的正確與客觀的理性,則法律被替代也不再沒有可能。如果我們不能基於事情本身來判斷而是根據粉紅思想來武斷,我們與我們厭惡的“日本人”形象又有什麼區別?

注意,這裏我用“日本人”形象來進行一下討論,是在於“日本人”形象不僅僅是部分日本人的代表,任何國家都存在這種形象,只是將其特殊指代。

民衆認爲的“日本人”形象是有失公正、不擇手段、毫無底線的惡徒——其實以上三個形容詞是對於最近言論的概括,而在平日裏,“日本人”形象代表着一種人惡。

我們認爲日本人很變態,是基於對日本恥文化認知;我們認爲日本人無惡不作,是基於抗日戰爭時的日軍的罪行。民衆的瞭解大多止步於此,這些信息足夠讓我們定義日本的惡。起初這些惡是爲了勿忘國恥,依舊是正向的引導。可越過了以“振興中華”爲目的的界限後,日本的惡不再是可以警示我們努力奮鬥的精神指引,而變成了字面含義。

而這種缺失理性的盲目想法,正是我們無法合理判斷規則的思想引導。

在此基礎上,國內一些媒體借用民衆熱情來賺取流量的自私行爲又何嘗不是一種人惡?

體育的最終解釋權是要交給規則的,而規則本應被人熟知。只是體育規則並沒有像普法一樣的必然。

日本水球壓沉沒有判罰,是裁判違背規則的體現;橋本失誤卻給高分,奪取了蕭若騰的金牌,也是裁判違背規則的表現。我們應該爲此喊冤申訴,這是我們對於規則的尊重與合理運用。

在此說明的是,規則是既定事實,我們不能將任何情緒強制於它,違背應該得到譴責,誤以爲違背的譴責應該得到摒棄。國人如此,世界也應如此。

而往後思考並警示的是,28年的洛杉磯奧運會,我們是否也會將民族主義凌駕在奧林匹克上?主場哨是否還會出現?真的出現後,我們又應該如何避免這種聲勢浩大的鬧劇?

愛國還是愛贏

我同樣愛國,國家給予了我太多,回報是必然的。但愛與狂熱並不一樣,狂熱是無條件的支持,而愛是希望可以爲它更完善、更發達、讓人民更幸福的事業儘自己的一份力。

愛國不是一場飯圈熱潮。

我同樣愛國,但我並不認爲愛國是我生命中首位的準則。我對於愛國唯一的盲目是在於我絕不叛國,絕不做出傷害國家的事情。

除此之外,追尋真理、生活幸福、對愛忠誠、尊重他人、孝敬父母……都是我作爲人的準則。這些準則(包括愛國)這並不矛盾,也不對立,但是平等一致。

在愛國之外,我也是一個有力的人

很多人並不是愛國,他們更多在乎的是自己的參與感。在參加多數人正義中,他們更多有了被認同的快樂。而這種快樂相對自私,因爲他們以爲互聯網只是國家內部的產物,以爲自己的言論不被放到國際社會,以爲自己的言論不會成爲他國惡意詆譭中國的證據。我們以爲“互聯網不需要負責任”,但任何的公共言論都有可能被放大。

羣體與公共人物逐漸成爲對等的符號,只是公共人物會自覺注意影響,羣體很難。

而對於奧運會來說,羣體關注的,是能否“贏”。

我先將視角放到中國男足,就此運動可以看出,我們對於“贏”的偏執正在如何影響這項運動。

中國男足成績一般的原因很多,其本身實力不足。前文所說,實力是判斷體育勝負的唯一標準,而實力差背後的原因絕大多數人卻並不思考。國足實力差的原因是傳統思想、應試教育、足球環境個人體質等諸多問題的集合,但人們只能看到比分的輸贏。中國有天朝大國的思想傳統,這一思想的弊端就是:我們必須事事第一,而“第一”還是強勢羣體強加到弱勢羣體身上的。舉個例子:家長搞教育競爭無非是想讓自己的孩子“第一”,但這種“第一”又太片面,並非每一個孩子都適合成績教育,有些孩子在音樂上有天賦、在畫畫上有天賦,但家長扼殺了這種天賦成長的可能,唯成績論的迫害讓年輕一代身心俱疲。

這是一種。再比如,當我們真的發現孩子音樂美術上的天賦,將它放到藝術環境中卻發現,這個環境也需要“第一”。我們必須要擇優最好的哪一個或一類人去到更好的環境、學校學習。但藝術很難去做“第一”的判斷,而對於藝術天賦的認知也不是隻有“唱歌好聽”或“畫畫成熟”等不確信的詞語來評價。但我們的環境依舊要求“第一”,並長期難以改變。

這是一種。放到國足層面,每一個人都成爲了這種“第一”的審判官。競技體育是看成績高低不假,但我們必須要接受基因天賦的不足。日韓足球的強大是因爲他們正視了基因天賦不足之後用科學的方法來彌補天賦差異,但我們卻一味要求成績,到現在,當歸化球員成爲新的足球政策,並且真的提升了國足的水平後,人們對於歸化球員的包容和理解順勢而起,卻對於本應長期發展足球的青訓冷淡。

我們究竟是愛國還是愛贏?如果我們愛國,人們應該在承認歸化的同時放鬆足球環境,去給足球小將們空間發展,大力認同青訓,讓足球可持續發展下去。但我們並沒有這樣做。留洋計劃是一種改變,可青訓依舊不見好轉,國民對於足球的認知,依舊在於“弱”“隨意調侃”“恥辱”上。

再回到奧運會,人們的所謂愛國是否爲接受不了失敗的結果?我們對於體育的無知和想當然是否爲我們自大的表現?對伊藤美誠的網暴是否真如網友所說,是輕視人品?是長相一般?是投機取巧?乒乓球如果沒有了伊藤美誠,對於我們的乒乓球發展真有好處嗎?

疫情要求世界更團結

凱恩斯①在1933年提出了“國家自足”的理念。其本質概括爲三句話爲:

1.國家是最實際的利益單元。
2.國際間貿易的實際是一種壓榨。
3.這個處境不可改變。

這句話到現在不光被西方廣爲接受(貿易保護主義),也衍生成爲另一種想法,即“國際間的文化交流是一種文化入侵。”在此基礎上,人們很難不接受社會達爾文主義②:接受民族的優劣與意識形態的優劣,並認爲不是本民族或不符合本意識形態的其餘民族皆爲劣等民族。

凱恩斯提出“國家自足”後六年二戰爆發了;凱恩斯提出“國家自足”的社會環境是經濟大蕭條。

九十年後的今天,當今社會受疫情影響下逐漸變得更加分裂與對立,無論中美還是西俄的對抗正在加劇。這是一個大背景,在回到奧運會,當奧委會投票決定將“更團結”加入奧林匹克格言時,我們也必須認識到,分裂正在成爲趨勢。

前文中我提到了個人在愛國主義上應該去思考的事情,而接下來引用幾位知識分子的觀點來闡述愛國主義的本質。

先去講一個上海師範大學教授蕭功秦的故事。

“四十年後,我再一次經歷了這樣的事情。那是幾年前,我到日本旅行,回來後寫了一篇遊記,文章中提到靖國神社外的廣場上,日本青年男女盡情享受陽光,與靖國神社的遊就館電影院裏老人發出的那幾聲孤獨的掌聲形成鮮明對比。我在文章中感嘆道,‘看來說日本軍國主義正在復活實在是冤枉了這些少男少女。戰爭已經結束六十多年,日本已經變了,我們大可不必再用原來的眼光看日本。’”

這篇文章無一例外遭到了網暴,而大多數人將他列爲了漢奸賣國賊的行列,只有一些真正去過日本的人表示了支持。

於是在文章最後,蕭功秦這樣寫道:

“憤青文化是封閉時代的文化衍生物,一個民族的現代化需要國民與政治精英以開放的心態、中道的常識理性,而不是極端民族主義狂熱與意識形態,來處理國際關係和國內發展中的問題。如果你是一個真正的愛國者,理性比激情更可貴。只有理性地超越憤青文化,中國纔有美好未來。

前文說過,民族主義只會讓我們去恨我們跟本沒有見過的人,在認知上,我們對於他們的刻板影響恰恰否定了其他民族作爲人的複雜。我們自身同樣也有這種複雜,並且希望得到別人的理解,害怕並彷徨他人的誤解,而爲什麼上升到國家與民族,反而失去了這種自我的擔憂?

華東師範大學教授劉擎曾引用過現代西方哲學家的觀點來對愛國主義進行分析:

“維羅裏的‘共和主義的愛國主義’認爲,愛國所忠誠的‘祖國’不是一個出生地,也非現存的政治制度,而是一個符合公民自由理想和共同自由(正義)的共和國。在此意義上,當現存的政體背叛了自由與正義的理想(例如法西斯時期的意大利),就不再是屬於我的祖國。而哈貝馬斯與米勒等人則主張,愛國主義不是一種現成的、凝固的‘認同’,而是由公民通過民主實踐不斷塑造的,其根本理念是‘個體相互承認彼此是自由和平等的’,由此尋求彼此可接受的理據,回答‘如何一起生活’這一問題。”

對此他認爲:

“這兩種理論都突出了愛國精神的政治特徵——‘愛國’的忠誠是指向一個自由與正義的政治共同體。在此,祖國不是‘自然的’國度,而是一個‘未竟的理想’。”

這一觀點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很難接受,關鍵在於,我們怎能脫離國家的概念,去盲目追求善美呢?

但換個角度去想,如果我們因爲愛國而摒棄了善美,是否是在傷害自己的國家呢?

再深究去想,如果世界都因爲愛國(民族)而摒棄了善美,是否爲另一場戰爭形成提供必然呢?


把奧運會還給體育

在之前寫了一篇文章叫《把文學還給文字》,受到很多好評。大家對於文學的尊重在於,文學不應該被當作政治武器,也不應該被視爲政治宣傳的工具。

因此,如果紀實文學、紀錄片、新聞所記錄的真實不被接受,則代表着我們對於愛國的熱情正在消耗我們對於公理的認知。

奧運會同樣如此。

爲什麼我會熱衷於看體育賽事。10年世界盃決賽在上海去看,在決賽前酒店擺滿了西班牙與荷蘭的人物立牌,門口一羣拿着啤酒的男人女人們放開嗓子高談闊論開口大笑的場景令人着迷。

12年倫敦奧運會時,當我看到憨豆玩弄開幕式時,我發出的笑是自願的,在奧運會開幕式上,我們欣賞了莎士比亞舞臺劇改編的表演,爲之震撼。那一年,我們又一次見證了林丹、鄒市明、吳敏霞等人的奪金時刻,也見證了葉詩文、張繼科等人的圓夢。同時,看見了博爾特、詹姆斯、菲爾普斯、穆雷等人的精彩表現。

14年世界盃,梅西夢斷馬拉卡納的場景令人心碎,體育從不光有榮耀,還有無數失敗後令人惋惜的瞬間;

在往後去看,當我真正去關注體育時,發現體育並不只是奧運會或世界盃,每個運動員在奧運會外也有自己的事業。網球有大滿貫和大師賽、足球有五大聯賽、籃球有NBA、乒乓球有乒超聯賽、田徑有鑽石聯賽、其餘運動還有世錦賽……在這些場地中我見證了真正的奇蹟(萊斯特城)、老兵不死的神話(費德勒)、個人英雄主義的展現(詹姆斯),而這些經典哪一個不代表着奧林匹克?

21年美洲盃奪冠後,當阿根廷球員德保羅剛想去唱諷刺巴西的歌時,梅西立刻制止了他:

“這樣做不對,夥計。”

巴西與阿根廷,在某種意義上與中日相似,但梅西卻並沒有因戰勝死敵奪冠而去諷刺對方,他真正去做一個世界偶像,也真正推動團結在生活中。

這是奧林匹克嗎?是啊,這是顧拜旦爵士希望看到的。

當埃裏克森倒地不起後,全世界人民爲他祈福、隊友對他的保護、各俱樂部體育名將們的發聲,不也是奧林匹克嗎?

當歐洲盃決賽後英格蘭黑人球員們遭到種族歧視,人們的發聲與譴責不也是奧林匹克嗎?

丘索維金娜46歲參賽,爲兒子而戰的誓言;穆桑巴尼即便實力不濟也要游到終點,永不放棄,何嘗不也是奧林匹克?

把奧運會還給體育,並不是否定政治的表現,而是將奧林匹克精神還給體育,將民族主義摒棄,用更加包容和理解的態度欣賞體育比賽,對規則尊重,對不公抗衡,同時承認不足,感謝競爭,也要明白,人無完人,運動員不全是國家象徵,他們爲國出征的前提,是懷有體育夢想、職業道德與奧林匹克的精神,他們也會犯錯,也會不理智。我們很容易寬恕自己的錯誤,爲什麼不能寬恕別人呢?

我們更要敬畏體育,如果我們本身對體育一無所知,那請所知後再做評價。

再去看看我們身旁那些體育生、那些晨跑的人、那些在健身房鍛鍊的人、那些熱愛籃球的男孩們——體育,也不止是運動員們的世界,更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我尚且認爲,人類在面對差異時理應保持包容,在面對大是大非上的不認同理應“不贊同但尊重”,面對完全片面的抨擊辱罵理應強有力的反對,面對他人的有理的客觀的反駁時理應思考是否自己有認知錯誤並虛心請教……這並非所謂“聖母”的要求,而是人類作爲人類並應該有的道德,這樣不是所謂道德綁架,我們嚮往自由不是反智與無理自私。

以上也是奧運會建立時的初衷——體育讓人類身心皆美。

也是我們爲之奮鬥的目標——建設一個更美好的祖國,實現一個更公平的社會,維護一個更和平包容的世界。


by 佐也.

備註:

①:英國經濟學家,現代經濟學最有影響的經濟學家之一,他創立的宏觀經濟學與弗洛伊德所創的精神分析法和愛因斯坦發現的相對論一起並稱爲二十世紀人類知識界的三大革命。
②:主張用達爾文的生存競爭與自然選擇的觀點來解釋社會的發展規律和人類之間的關係。認爲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現象存在於人類社會。因此,只有強者才能生存,弱者只能遭受滅亡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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