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吳亦凡送進監獄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母親

他人即是地獄。——薩特

1.

吳亦凡被朝陽警方“捉拿歸案”,全網普天同慶的同時,忍不住發出一個疑問——誰報的案?

畢竟,如果沒人報警的話,警方是不可能立案的。

是都美竹?或者其他慘遭吳亦凡“毒手”的女孩?不,恐怕都不是。是的話,估計早就在微博上認了。

好了,不賣關子了——據知情人透露,報案的不是別人,正是吳亦凡的媽媽,吳秀芹。

是吳媽媽良心發現,大義滅親嗎?當然不是。

爆料稱,因爲她忍不了都美竹的“敲詐勒索”,所以憤而報警。於是乎,警方終於有個由頭得以調查吳亦凡。

可能看到這裏有人會質疑說,西門你不是當事人,怎麼可以如此武斷輕信一個小道消息呢?

也許是吧,但......某種程度而言,無論吳亦凡是因爲什麼罪名進監獄,吳秀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且聽我慢慢道來。

2.

在吳亦凡很小的時候,他的父母由於感情原因婚姻破裂,吳秀芹一個人含辛茹苦把孩子帶大。爲了遠離廣州這個傷心地,她選擇帶着吳亦凡移民溫哥華。

這個移民有多難呢?隨便說兩條硬性條件吧:

1.家庭總資產要超過160萬加幣(約人民幣800萬)。

2.向加拿大政府貢獻80萬加幣。

要知道,那可是2000年,這些金額可不是小數字。困難如斯,吳秀芹選擇一個人扛了下來。

這份情,吳亦凡心知肚明自己是虧欠的。所以長大之後,他選擇用一種最浮華的方式反哺。不過這都是後話了。

當一個家庭缺失父親角色的時候,母親是不得不“亦父亦母”的。

衆所周知,吳亦凡很喜歡打籃球,但吳秀芹覺得打籃球容易受傷,於是三番五次阻止——她對吳亦凡的掌控欲之強,可見一斑。

就連自己的初戀標準,有一次吳亦凡接受採訪坦陳,也必須經過母親的同意。

包括之後吳亦凡去韓國當練習生,起初吳秀芹也是強烈反對的。只是囿於對方偷偷簽了合同,無奈之下只得點頭答應。

吳亦凡的前半生,可以說是一部與母親掌控與反掌控的鬥爭史。

至於後半生.......恩,這就得問法官大大了。

3.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消亡。”成名後的Kris,完美的詮釋了魯迅的這句名言。

早年他曾在北京東城購買過一處房產,價值高達1億。作爲娛樂圈的頂流,他一天的收入抵得上許多人一輩子的。據爆料,他錄製《72層奇樓》的片酬是8000萬——其中600萬,摺合成節目組帶吳秀芹奢侈品的瘋狂消費。

吳亦凡報答母親的方式就是這麼簡單粗暴——買,買,還是他喵的買。

而後者對於這一切,也是甘之若飴,甚至求之若渴。

這種來者不拒的價值觀,導致在對待年輕女孩方面,吳亦凡有過之而無不及。

從之前網上曝出的聊天記錄來看,語氣內容都十分的“幼齒”:什麼“寶寶”、“抱抱”、“親親”,幾乎貫徹了他和每個女生的對話。

頗有意思的是,這是他和母親之間常出現的關鍵詞。以至於知乎上甚至有個討論稱,“吳亦凡是不是有戀母情結”?

吳亦凡有沒有戀母情結,西門君不確定。我能確定的是,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巨嬰,或者說“媽寶男”。

2016年曝出的“疑似睡粉”事件,他和女主小G娜發生關係之後玩起了失蹤,於是後者只能上門找他——不出意外,吳亦凡拒不見面。最後還是吳秀芹幫他“擦的屁股”。

之後的事我們都知道了,小G娜不過是吳亦凡“後宮”的冰山一角。而每一次給女方的“打理”,幾乎都是吳秀芹出手的。

有人說,她媽畢竟是經紀人,操心這些破事也理所當然。但正是這份“理所當然”,毀了吳亦凡所剩無幾的責任心。

畸形的原生家庭教育,讓他不知該如何處理一段真正的親密關係。在吳亦凡的眼中,年輕女孩們是被物化的,是隨時可以被替換、被侮辱、被拋棄的。

作爲第一監管人的吳秀芹,本應及時糾正兒子這種扭曲的三觀。結果她非但沒有,甚至還添油加醋道:“是這些女孩主動纏上的凡凡,關他什麼事!”

薩特有句名言:“他人即是地獄。”說的是當某人是爲了滿足他人期待而活着的時候,他人就成了折磨你的“地獄”。

吳亦凡走到今天身陷囹圄這步,當然不能把所有責任推給他的母親。但,說她是最大的“推手”,一點也不過分。

不知道午夜夢迴的時候,吳秀芹是否會後悔,如果自己沒有那麼愛慕虛榮,如果自己可以給予兒子正確的價值觀引導......

可是這世上,哪有這麼多如果呢?

作者簡介:西門君,前《跑男》一二季現場導演,《我的才華不是拿來取悅你》作者。公 衆 號《西門君不吐槽》。關注我,毒雞湯管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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