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出自於《論語·憲問14.31》)
“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出自於《禮記·中庸》)
“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出自,同上)
我以前啊,追求本質,認為:現象≠本質。
認為,“禮”(既:“禮”)只是一個:(外在的)形式......
認為,沒有“見性”的人,也可以做出“禮”的樣子來......
認為“禮”和“性”(既:“理”),是“兩碼事”。
錯了。“禮”就是:“性”。
二者沒有任何區別。“禮”=“性”(既:“理”)。
現象就等於本質。現象=本質。
不是一個“外在的”,一個“內在的”......芸芸。
而是“禮”=“性”(既:“理”)。
現象就是:本質。
“禮”就是:“神”,“非禮”就是:“魔”。
現象就是本質。
沒有區別。我看人人都是:神。
(我看)人人都是神。真的。
我現在,已經到↑這步了。
我看人人都是神。
現象就是:本質。
----作者:李宗奇 辛丑年 七月初四 於自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