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王剑讲银行业:基本逻辑与分析方法》片段

1.我国的货币由人民币(纸币、硬币,未来还将包括数字人民币)、人民币存款组成。而这些货币并不具有真实的价值,即一张100 元的人民币纸币并不是一件具有100 元价值的东西,同样,银行存款账户中的100 元存款也不是一件价值100 元的东西,因此,这些货币都是信用货币。事实上,各国的现代货币基本上全是信用货币。
2.所谓信用货币,就是它不是价值100 元的真实商品,其本质是一张100 元的债权或欠条。此处,信用(credit)的含义便是债务债权关系,或称借贷。对于这张欠条来说,债务人是货币发行者,而持有货币的人则是这张欠条的债权人。这意味着货币发行人“欠”货币持有人一笔价值。而这位货币持有人购买一件商品(或偿还一笔债务)时,将这张条支付给他的卖家,即把债权转移给了卖家,变成了货币发行人“欠”卖家一笔价值,以此便实现了价值从买家向卖家的转移。因此,货币就是欠条,也就是一笔笔记账,其信用由发行人(亦即债务人)的信用决定,只要大家都信赖其信用即可。
3.仍然以人民币为例,比如一张100 元的人民币纸币,就是一张100 元的欠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其发行者,也就是这张欠条的债务人,而持有者就是债权人。这对债务债权关系也体现在人行[ 1] 的资产负债表中,具体而言,人行的负债端有个科目叫“货币发行”,代表着当前发行在外的“欠条”,而持有人便是其债权人。当我们用一张100 元人民币去买东西时,将其支付给了卖家,卖家收到这张纸币,就代表着他成了新的债权人,于是我们就把这张欠条所代表的价值(也就是对人行的债权)转移给了卖家,以此完成支付。换言之,人行作为我国的货币当局,有着主权级信用,它所欠的债权,可以作为价值支付给卖家。我们支付的100 元价值,其实是以对人行的债权来代表的价值。
4.因此,现代信用货币是债权,是欠条。而如果是银行存款货币,那么也是同理,只是债务人由人行变成了银行。
5.于是,货币的本质是欠条,还可以认为是记账,因为这张欠条没欠下任何东西,只是欠下了一笔账。这就是我们理解信用货币的第二种视角,货币即记账。就仿佛我们去小店赊购10 斤大米,店家记账“某某欠10 斤大米”,这就是一笔账。当然,人类有了通用价值的概念后,可以把全部商品都折算成价格(即用数量加货币单位来代表的价格),于是记账改为欠的是“[ 数字][ 货币单位]”。因此,信用货币就是记账,或称“名目”。它和欠条是一个意思,但视角有所不同。
6.一条相对清晰的货币演进脉络:从偶然的物物交换发展为扩大的物物交换,然后开始出现以普通实用商品充当的一般等价物,而后一般等价物开始抽象化,最后选定了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并将金属制成固定规格的钱币,接下来又开始出现不足值的金属币,而后又有了以纸印刷的票据用来代表金属币的存款凭证,最后这张票据脱离其背后的金属币,成为真正的法定信用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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