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記住自己走過的日子

一天,  於同學問我,老師聽說你有一個公衆號?

我說,是的。

於同學說,老師你快告訴我,我關注你。

我笑笑,很堅定地說,不告訴你。

我的回答可能太出乎於同學的意料了,他愣了一下,說,爲什麼呀?

我開玩笑說,因爲我很低調。

其實,我哪是低調呀,我不過是覺得自己寫得不好,怕影響我在學生心目中的形象。

同事張曾說,你爲什麼不告訴學生關注你呀?你一說,那就得是幾百的關注。

我說,別說學生了,朋友我都不主動說的。

張不解地說,你寫出來不就是讓大家看的嗎?看的人越多不越好嗎?

的確,對於一個作者而言,讀者越多越好,某種意義上,這是一種認可。如果寫的文章長期閱讀量很低,就會懷疑自己,會懷疑自己的能力和信念,會質問自己這樣堅持下去的意義。

我也時常問自己,寫文的意義在哪裏。是爲了寥寥的收益,還是爲了那一點點的人氣?

我其實很清楚,我堅持是爲了一份熱愛。寫,是爲了自己的精神領域沒有空白;寫,是我精神層面的一個職業。

我常常一邊看自己的文字一邊想,這些都是我結結實實走過來的日子。

日常書寫的第一重意義就是去打量活過的每一天。生活不是我們活過的日子,生活是我們記住的日子,我們要帶着一顆寫作者的心沉入生活,又超越庸常,然後把吉光片羽換成生命中的養料。

人生短暫,一個人總要留下一點什麼,用以證明,這個人間,我曾來過。

文字就很好。

書寫的時候,我總感覺與世間萬物擁有了最合適的距離,而我整個人,也擁有了屬於自己的節奏。

職業作家嚴歌苓曾這樣說:在這麼長時間的寫作生涯裏,我總是這樣告訴自己,我就像所有的律師和會計一樣每天上班,反正到了點我就坐在我的寫字桌旁。我對寫作這個事情有一種很平常的心態,那就是我是靠寫字來養家活口的。

我還做不到,也永遠做不到靠寫字來養家活口,很多時候,我不能從容地書寫,我總是一邊忙碌着工作一邊忙碌着生活,然後再操持自己的熱愛。

嚴歌苓又說:我記得我跟王安憶有過這麼一次討論。她說作家百分之三十的是天賦,百分之七十的是要靠後天的努力。我說我認爲正好相反,我說作家要靠百分之七十的天賦,百分之三十的努力。但是現在我覺得我的想法有改變,我現在認爲作家百分之五十的是靠天賦,然後我還要加入百分之二十的職業訓練。

我知道自己是沒有寫作天賦的,我也深知自己不會去進行這樣的職業訓練。

我喜歡安靜地生活,也喜歡安定的生活,當別人在享受各種生活樂趣的時,我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內心世界裏。

我固執地認爲,在這個散亂而又匆忙的時代,書寫可以讓我的生活相對緩慢下來,可以讓我在思考和書寫中獲得力量。

這,就夠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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