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日更變作浪費時間的玩具

日更多少也要有點意義。一百字兩百字五百字,字數多少無所謂,要認真去對待,要有閃光點,要有給人眼睛一亮的吸引力;或者一個大片的橫切面,一個剖面圖,一個近(遠)特寫都無可厚非。關鍵要認真,要經過腦子過濾,經過思緒篩選。

我們應該覺得寫作應該是件高尚的事情。堅持日更是堅守自律,更是爲了提高自己寫作水平的一種償試。日更文雖說不一定非要對別人有益、心靈上有什麼啓示,但最少也要對得起別人的眼睛。碎碎念偶爾爲之亦可,日常日記記記亦可。但那些經常錯別字連篇,標點符號不分,文字結結巴巴,說了上句沒下句的日更,其實真的是浪費自己的時間,也浪費別人的時間(也許別人根本就不會去看)。說是一種污染也不爲過。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寫作。

做學生的應該讀好書,這不僅僅是本份,而且是爲未來鋪好路;年輕人應該去職場努力搏擊,爲家庭擔當,替父母分憂纔是正道,若想選擇寫作這條路去謀生,極難(除非你有天賦);也可以說是條見不到一點點光的路,用大把的時光去摸索根本就不值得。

“寫作”最適合的是有空閒時間的人,適合老來尋樂趣的人。比如我寫作就比較晚,二O一七年開始學習碼字。原因之一是受別人的影響,看到別人成爲作協的會員,發表了大量的文章。想想,覺得自己可能也行;還有一個是有大把的空閒時間,除了打牌,Ok廳,就是羣裏搶紅包。碼字能改變自己,也改變生活的方式,習慣。當然,我遇到了一個好編輯,如果沒有她爲我《樅陽雜誌》上發稿、如果沒有《臨江文苑》主編給我信心,我可能不會堅持下來,也就沒有了現在所謂的“成就”。

這麼說不是說自己有寫作天賦,但我把這個愛好當成了唯一,還有一個因素是認真,還有生活、離開老家三十年的經歷,這不是一般人所具備的。我沒有捷徑,我甚至不讀書,我在認真地利用空閒消耗自己的這種經歷。

也許我也該斷更,讀些書充實自己,吸收一些營養壯實自己,去外面多走走,開闊自己的視野。

記得我曾經說過:(對於文學)愛好可以,不要較真。文學可以當小三,卻不可當作自己的女人。我還說過:文字可以教出來,文學是靠悟出來的。可以把寫作當作一種夢想去堅持,當作一種修養去錘鍊,當作一種理想去追求。隨便寫寫是寫不出來好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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