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爱的实践(27)

对于爱的艺术之实践,还有一种必不可少的态度,前面,我们只是含蓄地提到过这种态度,现在,它应该得到明确的讨论。前面我已说过,能动性,并不意味着“做点事”,而是指一种内心的活动,一种对自身能力的生产性运用。爱是一种能动性或主动行为;如果我爱,那么我就处于一种主动地关心所爱者的常态中,不过,不仅仅是关心他或她。如果我懒惰,如果我不是处在一种意识、警觉、主动的常态中,那么我就不能主动地把自己与所爱者联系在一起。睡觉是非能动性的唯一的本来状态;懒惰在清醒的状态中是没有地盘的。今天,有很多很多人都处在自相矛盾、啼笑皆非的情况下:当他们醒着的时候,他们却半睡着,而当他们睡着的时候,甚至在他仍想睡的时候,他们却又半醒着。只有完全的清醒才能不厌烦或不使人厌烦,而的确,不感到厌烦或不使人厌烦是爱的主要条件之一。从早到晚,始终保持思想和情感的主动活动,保持眼睛和耳朵的主动活动,避免内心的懒惰(不管这种懒惰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接受、藏在心里不说不做、或者干脆虚掷时光),做到这些,对于爱的艺术之实践,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以为人能把生活分割开来:在爱的领域内是生产性的,在所有其它领域内则是非生产性的,这只是一种幻想而已。生产性不允许这样的劳动分工。爱的能力要求一种敏感清醒、增强生命活力的状态,这种状态只能是在生活的其它许多领域内同样具有这种生产性和主动的倾向之结果。如果一个人在其它许多方面不是生产性的,那么,他在爱的方面也不会是生产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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