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一個無聊的道德難題

別人家孩子跟自己孩子同時落水,你會先救誰?

1

凡此種問題,似乎在拷問一個人的道德水準,但我覺得都是很無聊的僞道德命題。

仔細審視這題,若真有這樣的情景,那麼,自然是先救離你近的孩子,如果兩孩子同在一起,那就同時救起哦。

難道,先救誰家的孩子,隱射有神祕的什麼?

2

本是很簡單的事,爲什麼弄成了一個拷問道德的複雜問題了呢?

分明,設問暗含了:先救誰家的孩子,有着“應該”的預示,但又無法確認這個“應該”就應該。

應該,是硬規定的東西,只有一個國家或單位有硬規定的法律、條規,這是要求人應該履行,違反,也應該受到懲處。

作爲社會人,除了硬性的“應該”要求遵守,還有非硬性的“應該”要求你遵守,這屬於社會傳統、倫理範疇的。

題主的問,是非硬性範疇的“應該”,一個倫理道德性拷問。就算提問裏存在“應該”,那麼,別家的孩子是孩子,自己的孩子也是孩子,以什麼東西來界定,應該先救誰呢?

3

本來,別人家孩子跟自己孩子同時落水,出於本能,是儘快救起兩孩子,同時本能地先救離自己近的那一個,無論他是誰家的,若運氣好,兩孩子抱在一起,會即刻同時救到兩孩子。

但有這樣的無聊拷問,本身說明了,可能存在或本身就存在:有家長在這樣的情景下,是先救自己的孩子,即便別人家孩子離自己近些。細想,這樣的家長,是護犢之心十萬火急,那種情景下,既沒有智力--判斷別家孩子離自己近,更沒有道德衝突,他會本能地衝向自己的孩子。這,即便是“人不爲己天誅地滅”的自私,那也是人性。但這,算不算是違法,恕我法盲無知。

聯想到,2008年汶川地震時的範跑跑事件,很類似該問題。“範跑跑”出於逃生本能自己先跑了,沒先救孩子逃離。後果:沒有受到法律“應該”的制裁,但受到了社會倫理、褒貶不一的討伐。

4

假定:a 同時落水的自家孩子離自己近些,而你先去救別人家孩子,請問,你出於什麼動機,想表達自己的什麼呢? b 若你舍近救遠,自己孩子又成爲了那個流向更遠的,甚至救不回了,請問,該誰爲未救的孩子負責?

類似這樣的問題,若只是想拷問人的道德高低,那也是一個僞道德命題,它更像是在拷問一個人的智力高低。因爲,先救誰,或先救一人或同時救兩人,是都會因人的本能而做出反應。也因爲,危難情形下,捨近求遠的大無畏、捨己救人,都是很愚昧的高尚。

生命若死於虛榮,不是善而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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