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你喜歡“喜歡,還是被喜歡”?

該追你喜歡的人,還是答應喜歡你的人?

人類在喜歡什麼的事物上,只憑借自己感覺就能判斷和選擇,唯獨情感,存在喜歡他人,和被他人喜歡。於是,在找對象聯成親密關係的問題上,就有了矛盾衝突,有了選擇性爲難。

關於,是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好呢,還是找一個你喜歡的人更好?這類的話題,早已成爲了一種普遍存在。我說不好,這是一種傾病態的現象,還是一種自然而正常的常態。

1)爲何選擇困難?

若選擇,該追求你喜歡的人,還是答應喜歡你的人?我覺得應先思考幾個問題:a,假如把你喜歡的人取名爲“花”,把喜歡你的人取名爲“樹”,請問你自己的感受:花給你的感覺怎樣,你喜歡花到何種程度,你對花的理解有多少,你追花的信心有多大?你被樹喜歡的感覺怎樣,你對樹的印象是什麼,理解是什麼,接受度有多高(假如滿分爲10)?

b,喜歡和被喜歡之間,存在着什麼?比如兩者的區別、優劣、哪個愛更多、更好把控,等等?這些對你選擇對象的影響,是影響在標準上,還是感覺上,還是?

c,在兩難選擇時,困難你的是什麼?比如,是“魚與熊掌不能兼得”的爲難,還是兩個雖好但都有瑕疵的難以權衡?是害怕選擇“錯”了,還是根本上有選擇焦慮的性格,還是?

2)你更喜歡——喜歡,還是被喜歡?

假如,撇開對錯的衝突(而其實,對於情感對象的選擇,在選擇之前,是沒有人能知道他將選擇的對象,是對還是錯),對於,是該追你喜歡的人,還是答應喜歡你的人?選擇是來自你的感覺:a,信任自己的感覺。當然,能信任自己感覺的前提,是要有對上面幾個思考問題的深入思考。

b,你更喜歡——喜歡,還是被喜歡?這仍是一種感覺。有些人,特別喜歡被喜歡的感覺,雖然有自己喜歡的人,但他/她也絕不會去追求,而只願意接受喜歡自己,同時自己也願接受的人。而有些人,儘管也喜歡被人喜歡的感覺,但是找對象,那一定是要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因爲他/她特別喜歡,去喜歡他人的感覺,而這種喜歡他人的感覺,令他更有動力去追求自己喜歡的,結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憑自己的喜好,要符合自己心儀的感覺去追求。

,c,選擇來自,你喜歡主動,還是被動的感覺?若,你喜歡花,同時又是一個喜歡主動進取者,不存在有衝突。但若,你喜歡花,卻又特別討厭和排斥主動,那麼你與自己喜歡的花很難結緣。接下來,你可感受自己,是否被(樹)喜歡的同時,也是一個喜歡被動接受的你,若談不上喜歡,但是否不討厭自己的被動性?覺知這些後,你考慮接受喜歡自己的人,才或許是一個方向。

說到底,是追求你喜歡的人,還是答應喜歡你的人,完全是:既取決於每個人自己的感覺,也取決於每個人的性格和價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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