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討厭的勇氣》我們的不幸是誰的錯?

我記得10歲左右的時候,我做了一件傻事。

早上蒙着被子起來的時候,看母親走過來,於是含着淚說:

爲什麼我不是含着金鑰匙出生的?

母親當時保持着沉默,我依然記得她黯淡的眼神,之後默默離開了房間。

是的,我傷了母親的心。

父母並沒有多少文化,一個是棉紡廠的工人,一個是送貨員。

當時父母省喫儉用,纔剛還清欠款,家裏一貧如洗。

而現在想起10歲說的那句話,心裏才逐漸明白。

生活其實就像是井水,水溫一直保持在18℃。

我們卻能感受到它是冬暖夏涼的。

我們所處的“不幸”,並不是因爲過去,

而是因爲我們對已有“過去”的看法。

01.

弗洛伊德 原因論

弗洛伊德提出的是原因論:

我們現在所處的不幸是因爲過去所造成的。

書中也舉出了一個例子:

阿黃一直宅在家裏,很長時間沒有出門。

他一出門就感覺渾身出汗、乏力。

按照弗洛伊德的理念,出現這些情況可能會追溯到原生家庭。

可能是因爲父母小時候的虐待?可能是小時候缺愛?

這跟一些網友在微博看到瘋狂的事故後所心生的“憐憫”有點相似:

他殺人肯定是因爲原生家庭的原因,是父母從小的虐待;

她這麼做還不是因爲她老公經常虐待她;

如果不是因爲沒錢,誰想去殺人搶劫呀;

如果一味地關注過去,企圖僅僅靠着原因去解釋實物,

就會陷入“決定論”。

即我們現在甚至未來全部都由過去的事情所決定,而且根本無法改變。

所以再怎麼“找原因”,也無法改變一個人,無法改變不幸。

02.

目的論 阿德勒

重要的不是過去,而是你怎麼看待過去,

而我們對過去的看法,是可以改變的。

繼續回到上面的案例。

阿黃不想出門,是在他的看法中,不出門能對自己有好處。

如果一個人長期待在家不出門,那麼父母一定會傾盡全力想辦法讓他出門。

但是囿於現狀,在家能夠獲得父母小心翼翼的照顧,能夠得到更多關注。

出門的話會淪爲無人關注的“大多數”,甚至比不上普通人,沒人會重視自己。

截然不同的理念,衍生了不同的歸因:

一個是因爲過去所以形成了現在的“不幸”;

一個是因爲過去的“不幸”能給我更多的好處,所以才選擇“不幸”;

這也讓我想到了一些殺人犯,在他們眼裏,

他們殺人是因爲自己的“善”。

如我殺她是因爲看她活得太痛苦了,我讓她提前結束了痛苦;

我殺他是替天行道,他是個人渣;

在他們眼裏,他們賦予“殺人”這件事情是正確的,有“善意”的。

但是其實更多的是爲了個人獲取更大的利益。

迴歸正題:

無論過去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現在的狀態處於你賦予既有事件的意義。

自己的“不幸”,也可以改變的。

人無論在何時也無論處於何種環境中都可以改變。

之所以無法改變,是因爲自己下了“不改變”的決心。

改變意味着要承擔“變化”的風險。

相比於維持的“輕車熟路”,即使出現問題,也只是在能接受的範圍中,

改變就讓人心生恐懼,害怕失敗,害怕承擔後果。

就像你想要考研,結果卻因爲各種事情,如工作忙、如沒心情……

因爲一直沒去做,所以腦海裏想着都是:

我要是堅持1年,也能跟他一樣考上研究生;

我沒有過的原因是因爲我沒興趣,我要有興趣一樣可以;

生活方式是自己選擇的結果。

你選擇賦予怎樣的意義,纔會形成怎樣的“不幸”。

好了,這次就聊到這吧。

我輸出的只是《被討厭的勇氣》第一章節的觀點,不過還是讓我受震撼。

有興趣大家可以看看咯,內容還是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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