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生自滅,方見自我

生活受挫多了,總愛和自己探究生活的意義。關於意義這件事很難說,它似乎看不見,卻時時左右着你的情緒,甚至你的人生。

生活很活,有工作,有家庭,有自己。追求工作的意義,所以想在單位裏出人頭地,獲得成就感;迴歸家庭之後,尋求家庭和睦,伴侶溫馨,子女孝順;對於自我,不斷地叩問自己,我爲什麼而活?爲誰而活着?我爲什麼是我自己?

當工作懈怠時,我告訴自己,成就也許只是自己看的太重了;當家庭失和時,我告訴自己,家人只是夥伴,並不是自己的附屬,和睦溫馨,母慈子孝往往是理想;當自我迷失時,我告訴自己,愛我所能愛,護我所能護,人生足矣。

工作成就有大有小,如若收穫不多,那定是自己付出不夠,若無付出,便是過於愛惜自己,可這又有什麼錯呢?如此,便原諒了自己的收穫頗微。

家庭或冷或暖,有所寄予,有所介懷,就會生出癡怨,把家庭視如錦衾,能擁我入眠即可。如當作羽翼,助人高飛,那就有折翼斷航的風險。所以,家庭避風雨,供休憩而矣;見彩虹,壯雄心,只能遠赴郊外,登高攬懷。

自己是所有意義的所在。如果生活看不到自己,喜怒哀樂因人而起,悲歡離合因人而生,厭棄自己的貪嗔癡,最後會是誰來關心你的喜怒哀樂,又是誰來排解你的悲歡離合,估計也只有“貪嗔癡”能救你於水火。佛曰: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我曰:自生自滅,方見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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