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七十四章釋義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爲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釋義】民衆不畏懼死亡,爲什麼用死來嚇唬他們呢?如果用社會秩序規範讓民衆有序生活而經常害怕死亡,對其中成爲反常的破壞秩序規範爲非作歹的人,我們就把他抓來殺掉。誰還敢爲非作歹?通常有專管殺人的人去執行殺人,代替專管殺人的人去替天行道殺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頭,很少有不砍傷自己手指頭的。

      “使”:治民克盡,嚴篤無私,曰使。“使民常畏死”指採用社會倫理秩序制度讓百姓安逸生活而害怕死亡。

       這一章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講社會矛盾激化後,百姓生不如死,這時候死嚇唬不了百姓。第二部分講社會穩定,百姓安逸地生活都害怕死亡,這時候有反常破壞社會穩定的動亂分子,我們就去抓住動亂分子殺掉,看誰還敢爲非作亂。第三部分講司法,也就是抓住壞人殺掉是有專門的人去做的,但是,如果有人想代替專門管殺壞人的人去殺爲非作歹的人,那麼就像有人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頭,很少有不傷自己的手的。隱喻替天行道那種行俠仗義的人,會傷及無辜或自己人。

       核心思想在一個“使”字,重點是第一部分,警示統治者。第三部分是指出行俠仗義的替天行道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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