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裏的主角到我夢裏來

有些時候,沒有過多的前奏和鋪墊,直接把你置身於某個場景裏,你有預感:這是在夢裏了……

背景沒有色彩,就像黑白電視機裏的某個鏡頭一樣:一個我已經很陌生的人,就突然站在我面前。

他太高,高我一頭,我仰頭看他的時候,看到最真切的是他的下巴。他下巴寬大而瘦消,凸起的骨頭有點像掰彎的粗鋼筋。

他白色的短袖衫有些褪色,鬆鬆垮垮的,有點像兩元店裏淘來的舊貨。

他下身好像是牛仔褲,加厚的那種褐色粗布,顯得沉重而陰鬱,就像我對這個人的整體印象一樣。

他是如何進到我屋裏來的,沒有影像記錄,就像從屋頂掉下來的一樣。

我說過,我看到他的第一個場景就是他已經站在我對面靠着一張辦公桌的邊緣。他說:你給我做牙要多少錢啊?

我說,你那口破牙,要做好,得個幾千或者上萬的。

他說,我沒錢,看不起,不看了。

我好像那時候也沒有同情心氾濫,就說,那您以後攢夠了錢再來吧!

他也不磨嘰,抽身就走。順手在我桌上拿了一大盒的牙籤。

那牙籤是我店裏找人專門定製的,是印有本店logo的。我清楚的記得每小盒是24元。那一大盒裏是十小盒。我能接受他拿走一小盒。

他沒有放下那一大盒的意思,看着馬上再一步就跨出門外了,我急着叫兒子:過來,幫我幹他!

明顯感到我兒子的喫驚,他眼睛瞪得比巨峯葡萄粒兒還大,估計他不會想到我這麼一個人會有暴力的一面。

我命令到:不客氣,幹他!

然後,立刻抓了那人的手臂。

我看到我兒子也馬上和我一樣出手了,兒子性格里有很柔軟的一面,但是,知道我一個人是打不贏的,只能被動來幫我。

我和兒子把他拖到院子裏。院子很開闊,像我在電視劇裏看到的曬穀場。

我明顯感到他在掙脫,但是,憑藉兒子的幫助,我覺得還是有能力把他制服的,就更加用力的拉扯他……

至於,最後是怎樣的一番搏鬥,就沒有結果了——

是的,以上,是我的一個夢境。

我醒來的時候,在手機“便籤”裏就寫了三個字“王國仁”。

這是夢裏那個拿我牙籤的人的名字。

我知道,今晚下班回來的時候,一定會寫寫這個人的。

在我上班坐八號線地鐵只有兩站地的空隙,我想好了給今天寫的文字一個標題——“小說裏的主角,到我夢裏來。”

是的,我必須承認,王國仁是我生活裏的一個鄰居,也是我第一次寫小說裏的一個主角。

事情還得從四十年前說起——

一九八二年,我十二歲。按現在說,該上初一了,可是我那個年代的東北農村,小孩兒一律九歲上學,小學五年畢業。

一九八二年,我之所以在記憶裏印象深刻,是由幾件事決定的。

一個是,那一年,農村開始土地承包了,生產隊解散了,各家有了自己的農田,我家分到了六畝山地和七分水田。我被迫和大人去地裏幹農活兒,雖然,我討厭勞動。

那一年,我開始寫日記了,雖然是被動的,但是,學會記錄生活了。同時,語文課上,有作文出現了。我的作文被老師當範文來讀,給了我人生中第一次的小虛榮。

那一年,開始讀我媽媽學生時代借來的蘇聯小說,《古麗雅的道路》。小說內容我記不清楚了,依稀記得文字是豎版的從右往左看,好像看得不太懂,但看得津津有味。

那一年,我突然覺得自己長大了!記得我爸爸說過,他十二歲的時候,才上一年級,我覺得自己比他強,尤其我爸三天兩頭打我一頓的時候。

也是在那一年,村裏發生了一件大事兒,王國仁把徐德厚殺死了。

據說是酒後失手還是防守過當,我就不清楚了,反正,王國仁被判了刑,還是很多年的刑。這對於一個十二歲的我來說,是不可想象的大事件!

王國仁家就住在我家斜對面,直線距離不到五十米,在我家門前的黃瓜地裏,可以看到他家後窗口閃過的人影。

那時候,他家還只有幾間小土房,屋頂的茅草已經很久了,黑黑的,要腐爛掉的樣子。他家土院牆低矮着,雨季的時候,總是要豁掉一段兒兩段兒的,被別人家的豬鑽來鑽去的。

相比較王國仁的大高個兒,他老婆是個外表和他不在一個檔次的人,又矮又胖還黑,像有非洲血統似的。

他入獄那年,最大的女兒也還比我小兩歲,我媽媽做過她的班主任。回家沒少誇那孩子聰明和上進。

對的,我的第一篇小說,其實,就是寫小紅的。小紅是誰?哈哈,你當然能想到就是王國仁的大女兒唄!

用我們村裏那些背後喜歡嚼舌根子的中年女人的話說:小紅這丫頭片子,可是一個人精!

彼時,她已經是一個初一的女中學生了,而我,是一個初三的大孩子了。

我除了要應付家長逼得死死的中考。還在偷偷的寫小說。其實,我初二的那個冬天就開始寫小說了。

我小說裏的故事就是講小紅是如何在她爸爸蹲監獄的這幾年撐起她們這個家的。因爲她不僅要幫那個窩囊廢的媽媽處理田間地頭的事兒,還要完成自己的學業,更要照顧好年幼無知的兩個弟弟。

有一年秋天,也不知道啥原因,她小弟還誤喝了農藥,弄去縣城醫院搶救,家裏還沒錢。

我記得還組織過班裏同學捐錢,那時候,我捐了兩塊錢。名字被老師用大紅紙寫了貼在校宣傳板上的第一行。那時候的兩塊錢,可不是買個雪糕那麼輕鬆的事兒。

我覺得,小紅的故事,纔是寫小說的料。比寫撿到一分錢交給老師更具有感染力。

於是,我把八分錢一張的大白紙釘成個厚本子,寫起了小說。

好像是寫了有兩萬多字的時候,被我爸爸發現了。

他抓過我寫的“鉅著”翻看了好幾頁,越看越生氣的樣子有點嚇人,怒吼道:你寫一個蹲監獄的人幹嘛?你寫這玩意能給你中考加分啊?!

後來,我爸比辱罵我更扎心的舉動是把我快寫滿了一厚本子的小說塞進了煤爐子裏。

爐火頓時更旺!

而我的創作慾望卻被砸了一座冰山。

多年以後,我爸好像爲此事和我道過歉。但是,我已經早就釋懷了,因爲,我已經發表過不是寫小紅的小說了。

當然,這是後話。我不得不說的是,王國仁這個名字,是被我寫成文字,留在紙上的。

或許,以後我還會寫小紅的故事。她的故事,在我多年以後回村的時候,多少聽得過隻言片語。但是,我不明確很多事情的細節。要求證以後,才能更夯實整篇小說的架構。

比如說,小紅初中畢業去過南方做公關小姐,比如她回到我們那個縣城嫁給了一箇中學教師,比如她回村裏建了一個養雞場,比如她喝過農藥的小弟做了大老闆……

還有,她蹲了多年監獄的老爸後來回來怎麼樣了?

她的老媽有沒有安詳晚年。

他家的很多事,也都是我關心的。

一個人的成長史,也是一段歷史的縮影。她家的故事,也是一個典型的社會發展史。

我昨夜的一個夢,勾起我又一次的創作熱情。

此時,我可以肆無忌憚的寫小說了。而我爸爸,再也見不到我寫的小說了。

我沒有責怪爸爸打壓我當年寫小說的事兒,我只是遺憾,沒有讓他早早的知道:我還依然能寫小說!

人就說這樣,有些事情,不是爲了證明什麼,而是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就像泉水,總要流出來,去遠方,看山石或者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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