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女兒好的母親,親手毀了女兒的前途。

金阿芬是馬漢斯家的保姆。她離婚後獨自一個人撫養女兒舒蘇長大,並供女兒上了大學。由於經濟壓力大,她利用保姆身份,經常在主人家小偷小摸。

在初到馬漢斯家時,她手腳勤快、幹活利索,很得馬漢斯家人的喜歡,尤其是馬的妻子艾米,也與她相處比較愉快。

這天,金阿芬在打掃房間時,不小心打碎了一個水晶杯。艾米看到後,很是生氣,說那是奧地利原產水晶杯,價值上千元,因此扣了她500元工資。

金阿芬得知自己要扣工資,很是惱怒,覺得自己喫虧。在她看來,那不過是一個玻璃杯罷了,怎麼可能價值幾千元。

金阿芬認爲自己不能白喫這個虧,以後要將主動權掌握在自己的手裏,於是悄悄地在馬漢斯家裝了攝像頭。

也爲了泄憤,金阿芬又偷偷拿了艾米的一箇舊名牌包賣掉。誰知道艾米竟然發現自己的包丟了,於是懷疑金阿芬,試探她,但金阿芬卻矢口否認。

這時馬漢斯已經知道金阿芬私下安裝了攝像頭,並已經拍下了自己趁艾米不在家時偷會情人的錄像,以及行賄的證據,於是要艾米息事寧人。不僅艾米向金阿芬道歉,還賠了她6個月工資。

嚐到了甜頭的金阿芬,又以自己手中的證據,向他索要了300萬的“封口費”。馬漢斯公司的法務總監簡佳,在答應了金阿芬索要300萬的請求後,又以其女兒舒蘇的前程要挾,誘使她簽下保密協議。

在法院做書記員的女兒舒蘇知道了母親的行爲後,知道母親已經觸犯了法律。於是請求方遠等人的幫助,規勸母親,將馬漢斯受賄的證據交給了法院。

最終,不僅馬漢斯、簡佳受到了懲處,金阿芬也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萬元。

這是《底線》的最後兩案,“馬漢斯跨國行賄案”和“保姆敲詐勒索案”。《底線》是一部法制電視劇,它在將一些典型案例搬上熒幕的同時,也在對觀衆進行普法教育。

早在戰國時期,秦國的“商鞅變法”就提出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之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高低貴賤之分。

而法律的公平就體現在既不偏向弱者,也不袒護強者。如同劇中,法院在審理“馬漢斯跨國行賄案”時,頂着重重的壓力,也沒有讓馬漢斯逃脫法律的制裁。

至於金阿芬,她確實觸犯了法律,即使她是弱者,即使她有苦衷,也不能例外。她的貪婪毀了她,也毀了她的女兒。因爲她,女兒舒蘇失去了法院書記員的職位,不能再擔任公務員。

而當初是由於金阿芬自己的工作失誤,纔打碎了水晶杯,被扣了500元。說到底。她並沒有被有錢的主人欺負了,而是她自己的心理產生了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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