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的粉紅少女

鄭重聲明:文章系原創非首發,首發平臺《都市》,ID:王大燁,文責自負。

我與粉紅少女第一次是在將要下班時,從窗戶猛然一瞥時發現了她。叫少女或許不準確,但就像村上春樹將三十歲的女人稱作百分百女孩一樣,有些人只需一個背影,就會讓你重回青春。

那一天,我正旋着鋼筆望向窗外,等待下班的到來。冬日大街死靜黝黑,正當此時,突然從馬路右側出現一道粉紅的色彩:粉紅的她騎着一輛電動車,順着非機動車道緩緩駛去,那一刻我看到了風;第二次,是在上司讓我去商場拿貨物時的路上。很幸運第一次與第二次僅僅相隔了一天,她依然身穿那件粉紅色的阿迪達斯羽絨服。收銀時我就在她身後,我盯着她背部,彷彿進入了另一種世界。

一次是偶然,二次是再現。偶然是什麼?偶然是閃影,是我在這個嘈雜世界行走,飄然而至的一顆粉紅羽毛。我目送羽毛的離去,喜悅只是淡然劃過。接下來,我仍需過我乏味的生活。但是再現就不一樣了,再現是在相同的地點,相同的時間,當你茫然而過時,那片羽毛再次翩然而至。

這樣的感觸與我而言,無疑是震顫的。我記住了這片羽毛,記住了這位粉紅少女。說實話,我沒有什麼大本事,底薪三千,算上提成大概五千多塊,無房無車,這個城市不會因爲我的離開或者到來而發生任何轉變。早上我整理好衣服,喝一杯即將過期的酸奶,掃一輛共享單車。我會騎行的很快,倒不是因爲我有什麼目標,而是當你騎行的越快,風也就越快,我喜歡風的感覺。當我到達公司,一天的工作也隨之開始。這時我會故意減緩我的行動:譬如我會下載許多流氓軟件,使得開機速度就會延遲數分鐘;譬如我會對着一張ppt反覆修改,直到下班時間悄然而至。我的工作是電商銷售,主要販賣一些莆田鞋款,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假鞋。我不喜歡假鞋,事實上也沒人發自內心喜歡假鞋,物質差異與經濟基礎決定了假鞋的發生,很多年前我會思考這些大道理,但是多年之後我知道這一切毫無意義。

現在,我開始無時無刻不在期待粉紅少女的再次到來:工作時,喫飯時,甚至在夢中,粉紅少女的背影均在我的腦海中飄蕩。是的,兩次相遇我只看到了她的背影,可那背影已足以令我遐想:她或許有着柳葉一般的眉毛,鑽石一般閃亮的眼睛,手如柔荑,膚又如凝脂,當她笑起來時,整個冬天都會被她沉淪;我也盤算過無數次與她相遇的情景。譬如《陽光燦爛的日子》中馬小軍和米蘭的相遇;《大魚》中愛德華布魯與桑德拉的相遇;《初戀五十次》中亨利和露茜的相遇。相遇是一種緣分,相遇更是一種驚奇的際遇。如果能與她在一起,或許我將辭退這個煩躁無味的工作,我會和她找一個地方,一個偏遠的鄉村。我們鋤地耕田,面朝大海。我們在白天攜手漫步,在夜晚詠誦詩篇。

可是這一切的一切,均離不開現實:距離與粉紅少女的相遇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第三次相見卻仍遙遙無期。慢慢的,我開始煩躁起來:家中的酸奶早已過期,我無力購買新的,每天承受着胃酸出門;共享單車越騎越慢,路過十字路口總有紅燈高掛;公司的業務也越來越緊,我們新進了一批A貨羽絨服,這種羽絨服連禦寒的帽子都沒,老闆卻告訴我現在幾乎所有年輕人都愛這種。

這是我從未想到過的後果:因爲一個素未謀面的女人,我的生活節奏被徹底打亂。當時間過去了一個月後,我知道我與粉紅少女的緣

分已然消散。這是我難以承受的事實,但我知道仍得學着去接受。母

親打來了電話,說給我介紹了幾個相親對象:是的,幾個。每週末相親一次,安排的滿滿當當。我同意了母親的想法,衝散對一個人思念的最好方法就是背叛。第一位相親對象是便利店收銀員,她嚼着口香糖來的,套了一個劣質貂衣,雜碎的絨毛在身上亂飄。我看到她脖子右側有個黑色的東西,起初我以爲是胎記,當她因火鍋店暖氣太熱脫掉貂衣時,我才發現是一串英文紋身。我好奇詢問紋身是什麼意思?她吹破泡泡糖,起身湊到我身邊,右手扒拉下去衣領,說這你都不懂?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我看着她的扯出的一長串英文字母,those who submit will prosper, those who resist shall perish,最後一個單詞都到了黑色文胸處。我瞥過臉,問她爲什麼喜歡這句,又爲什麼不寫成中文呢?她把衣領鬆開,坐回原處,告訴我說上初中那會兒就覺得這句霸氣,爲啥不寫中文?覺得不洋氣唄。喫完飯後,她獨自一人蹲在店門口發送語音,內容粗鄙曖昧。我將賬結算完畢,互道再見之後,彼此再無聯繫。

第二位是體育生,身高一米七,在某鄉村小學當體育老師,同時兼教數學。我們勾肩搭背的喝酒,我喜歡她爽朗的性格。她曾大笑這告訴我,原來曾經老師說的那句,“你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竟然真的存在。幾乎每週她都會驅車來城裏看我,有時我也會偶爾下鄉與她呆在一起。那裏的風很純粹,麥浪像海,遠處的山丘靜謐安然,讓我聯想到了日本的富士山角。但是她卻告訴我,她並不怎麼喜歡這裏。我問爲什麼?她說再好的地方,呆久了也會變膩,她想要逃離。

在相處幾次後,我覺得她的出現讓粉紅少女的思念日益變淡。我明白這是個好消息,於是在半個月後向她表白。鮮紅捧到她手上時,我未從她臉上看出驚喜。回家的路上,她扭頭告訴我,她是一名同性戀者,相親是迫不得已,我們可以是好朋友,但卻無法在一起。

第三位是文學博士,三十多歲,戴着金絲眼鏡,身材瘦弱,模樣一般,但仍有一種氣質。我大學學的也是文學,有着相同的喜好。起初我們聊的很是愉快,分享各自喜歡的書籍、熱愛的作家,一起去看戲劇演出。但很快我就發現一處裂痕:文人相輕。她發表過很多作品,可以算是一名青年作家;但我文學作品甚少,充其量只不過是名文學愛好者。她對我之前的作品總是持有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任意批駁,毫不留情。但是對於她的作品,我的任何建議在她看來似乎都毫無意義。我們之間出現了溝壑,一個月後,我們分手了。

與文學博士分手後不久,母親對我的終身大事逐漸失望。她不再給我介紹相親對象,而當我的生活沉寂之時,那種對粉紅少女的思念竟然再次重現。這種愛而不得的感覺漸漸讓我變得焦躁,於是我從網上買來了染料、畫筆以及紙張。每當與粉紅少女的回憶閃現之時,便用畫筆描繪數筆,期待以這樣的方式塑造出粉紅少女的模樣。可惜由於我的畫技不精,最後所呈現的形象根本不是我內心所期待的。

美術行不通後,我試圖用另一種方式思念粉紅少女。我在電腦上新建了一個word,試圖寫就一篇小說。不過當我一切準備妥當時忽然發現,我已經有三年沒有寫過小說,面對空白的文檔,我的腦海亦是空空蕩蕩;思考很久後,我決定先爲粉紅少女起一個名字:然而當我翻遍記憶,找遍互聯網後,仍未有一個稱心如意的名字出現,最終迫不得已,我決定先用f這個代號代替。

代號設立完畢,接下來就是她的性格與外表:我希望f的性格能夠成熟,外表清純,但仍要有嫵媚的感覺;她的身高應該在一米七左右,可以有紋身,但最好在暗處:比如胸脯、大腿根部;同時她也應該博覽羣書,但是並不會給人以居高臨下的態度;她大氣開朗,待人溫和謙遜,笑起來會有酒窩。

大綱規劃完畢後,第二天我照常上班。臨近中午時,同事小趙的女友來給他送午餐。那時正下着小雨,小趙女友身着長款黑色羽絨服,打着傘隔着玻璃微笑與小趙招手。那樣的笑容讓我想起了大學,想起了自己的初戀。那時我們都有着純真的容貌與純真的思緒,會對一個人單純的好,會對一個人毫無保留的付出。小趙女友送的午餐是壽司,他靦腆的笑着,給每個同事都分發了一份。我吃了一個肉鬆壽司,回到家後,一股濃郁的孤獨呈現。我煩躁的解下領帶,開始對着電腦敲擊:

今天,雨下得淅淅瀝瀝,我望向窗外,肚子已經快要餓扁。與f相戀已經三個月,就在今天,她向我承諾要在中午給我送午餐。這將是她第一次來到我們公司。在此之前,我從未向同事我已脫單的事實。12:05分,f準時到了,她身着一件粉紅色的羽絨服,提着一個棕色竹籃,衝我微笑招手。我能感覺到同事們看我的心情:詫異、驚訝、以及難以置信。一直以來,我在公司總是隱身狀態,但就是在今天,當我挽着f的手,悉心爲每一位同事分發蛋糕時,期待已久的聚光燈終於打來,那一刻我感覺自己身披霞光。

小說的開頭莫名其妙,甚至題目我都沒想好,但是當我敲擊完這些時,一種愉悅的心情竟然縈繞在我心頭。更令我驚訝的是,第二天來到辦公室,我的心情竟然出奇的愉悅:我麻利的打開電腦,利索的敲好ppt並上交老闆。當老闆看到我春分滿面的神情,他打趣的說道:小王,你是談戀愛了嗎?

我談戀愛了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從此我的人生多了一項樂趣:每當我在現實世界看到令我神往的事情,尤其是愛情方面,我總會將其代入到我與f的小說世界之中。比方說:當我看到朋友圈有人炫耀女友送的禮物,我會寫到f在我生日時送予我一雙nike限量版球鞋;比方說當我看到大街上有熱戀之人相擁入懷時,我便會寫到與f在步行街上親密挽手,互送秋波。我的小說開始變得有了眉目,架構變得明朗,與此同時,我也爲其想出了一個題目:《騎電動車的粉紅少女》。更令我驚喜的是,隨着小說越寫越長,漸漸的,f的形象,或者說粉紅少女的形象開始逐漸變得清晰:她有着明亮的眼眸,淺淺的酒窩,嫵媚的眼線,秀髮以及紅脣。她可以身着正裝,與我一同出席活動;她可以嬌柔嫵媚,在牀地之間與我歡愉放蕩。

我戀愛了,這或許令人難以想象,但是我覺得我真的將自己現實生活代入到了小說之中,甚至有時兩者之間傻傻分不清楚。每天早起上班,我都會看一眼電腦屏幕,彷彿那裏住着f,住着我心愛的女孩;在辦公時,當我心情煩躁,我會寫幾句與f的對話,使之安慰我的心扉;當我心情高興時,我也會奮力敲擊,與f分享生活上的喜悅。買了什麼東西,去哪裏遊玩,我都會與f談論商討;甚至在夜深人靜的時刻,我也會閉眼想象f美妙的胴體,對着下體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

也許在旁人看來,我如同精神分裂,或者神經變態一般。但是在那段時光,我仍自我感覺良好:因爲我與f的戀愛不會涉及太多問題,她不會向我索要物質,不會抱怨我不夠寵她,不會無理取鬧,不會矯揉做作。她聰明、她能幹、她成熟、她知性。因爲她是由我創造的,所以她太美好了,簡直就是完美女友。

然而,當我沉浸在幸福之中時,我卻忘記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f雖然美好,可她畢竟不是現實。某一天,當母親來電,再次向我介紹相親對象時,我脫口而出已經有了對象。就在剎那間,我的腦袋噔的一響。母親在電話那邊的語氣焦急迫切,詢問我的對象長什麼樣子,哪裏人,個子高不高,性格好不好。而我無言以對,只覺得四周昏暗,一種無力的現實感升騰起來。

當晚,我抽着煙,對着電腦吞雲吐霧:小說已經寫了三萬多字,這時收手實在惋惜。可是經母親這麼一講,我對這個小說的感覺頓時黯淡了許多。我把菸頭對着菸灰缸摁壓,想了很久,最終決定不論如何,也要將這部小說延續下去。因爲在我看來,現實世界一點都不美好,尤其是愛情,充滿了動盪、心酸以及狡詐變故。但是小說不會,在小說世界裏,作者就是主宰,作者完全可以把控愛情的走向。

清楚這點後,我再次徹讀已經寫好的部分,兩遍之後,發現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所有發生的故事都太美好了,而極端的美好則會產生不真實。人物失真、劇情失真,這對一個小說來講是致命的。只有當小說足夠逼真,它纔可以對沖現實的境遇。

我決定從劇情入手。而如何豐富劇情,最簡便快捷的方式,便是製造矛盾與衝突: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安排一個出軌對象。起初我安排到了自己身上,寫自己出軌了一家便利店的收銀員。出軌對象有了,下一步就是出軌理由:毫無疑問,這觸及到了我的知識盲區,爲此我惡補了幾部泡沫肥皂劇,發現所有出軌都有一個相同的特點,那便是疏離。疏離不單單上是物理疏離,還有情感之間的疏離、思想之間的疏離。我從中選擇了思想之間的疏離,設定因爲f的學問太過深奧,與她談論問題總會使我感動窘迫,以至於有自卑之感。但是我越寫越長後發現,與便利店員在一起時,我倆會過的非常自在:我與她會一起騎着摩托,戴着頭盔飆車;會一起牽手逛夜市,嘴中塞滿了碳酸飲料與垃圾食品;我倆甚至會在半夜十二點用泡泡糖黏貼攝像鏡頭,在空蕩蕩的店中瘋狂做愛。

就在“我”出軌第六天,我突然騰的一下從睡夢中驚醒:我夢到了f的臉,是的,我夢到了她。在夢中,她的臉是如此清晰。她沒有癲狂,也沒有慍怒,只是用平靜的眼光直直看着我。那一刻,我真的覺得自己已經出軌,犯下了十惡不赦的大罪一般。一連好幾天,f都在夢中那樣盯着我。終於有次我沒有忍住,我走向f,向她解釋爲什麼要這樣做,爲什麼要離開她。這個時候f說話了,她告訴我,任何出軌都無法取得原諒。我拉着她的手,焦急的說我錯了,可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f聽到這裏,蹲下來看着我的臉說道:你忘了自己擁有回退的權利嗎?

“回退的權利”f此話一出,我瞬間從夢中驚醒,穿着大褲衩跑到電腦桌前,打開文檔,緊緊按住back鍵,刪除了與出軌對象“便利店”女人的所有事情。我如同一個做錯了事的孩子一般,手足無措的看着眼前一切。我以爲自己作爲作者,可以完全操控自己所書寫的全部,但如今看來,我還是想錯了:我爲f投入了太多真實而又熾烈的愛,當這種愛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她甚至產生了思想。簡而言之,就是人們常說的:“人物活起來了”。曾幾何時,我一直盼望着自己筆下的人物能夠生龍活虎,但現在真的達成,我卻一點也開心不起來。

人物中的“我”出軌被識破後,現實中的我也開始變得魂不守舍,甚至不想與異性說話。周圍同事發現了我的不對勁,有人問我是不是失戀了?我不置可否,只能回以慘淡一笑。有些同事開始勸我,不要爲了愛情煩惱,炒炒股多好,掙錢纔是王道;母親在與我視頻了幾次後也發現了我的精神不振,她自顧自的安慰我,失戀了不可怕,小夥子再怎麼難,精神頭不能丟。我聽着周圍人安慰我的話語,一點也感覺不到慰藉,甚至覺得吵鬧極了。

既然自己無法違背內心,那麼只好讓對方邁出這“艱難一步”。幾天後,我狠下心腸,決定爲f設計了一個出軌對象:這個出軌對象應該和f一樣熱愛文學,且天賦異稟,年少有名;除此之外,他的身材也應該高大,家裏有礦,談吐非凡。人物剛剛塑造完成後,我本以爲會產生出自慚形穢的感覺,但是看着這個人物,我卻一點也不反感。隨後,我開始設計劇情,以便讓他與f相戀。起初,我設置了幾個相遇的劇情,譬如圖書館、咖啡廳,但都比較唐突、庸俗且不切實際。正當我爲此發愁之際,我又一次再夢中看到了f:只是這一次她不再是一個人,身邊多了一個身材高挑的男人:這個男人不是別人,正是我爲其製造的第三者。一瞬間,我蒙了,我顫抖的走過去,質問f與他是怎麼回事?f挽着第三者的手,告訴我說這難道不是你爲我製造的嗎?我一愣,焦急的說是當然是,可我還沒有準備好。f打斷了我的話語,說謝謝,不用你準備劇情了,他比你優秀的太多,僅憑這點便可。

“僅憑這點便可”那些天我咀嚼着這句話語,落寞的感覺簡直要充斥到全身上下:現實不是小說,沒有幾個人能夠承受得了出軌之痛。至此,我徹底放棄出軌方案。後來我又試過物質原因,譬如我成了億萬富翁或是f成了億萬富翁,但呈現後的感覺太過於庸俗;譬如家裏人的反對,門第之間的條框,但是感覺還是比較乏味。

走投無路之下,我決定製造一種不同於常理的疏離方式:同性戀。按照以往經驗,我先將自己設置成了同性戀,但是書寫了不到五百字我便進行不下去了:一個優秀的作家應該能夠將自己代入任一不同的角色,可惜我並不是。我又試圖將f設計成同性戀者:按照規劃,f其實內心深藏着一個女人。只不過在世俗的叨擾下,f無法與其在一起,她的內心時時刻刻想要逃離。

這種方式一開始寫的還算比較順手,同時另一個女人的形象也漸漸豐滿,f與其的劇情也呼之欲出。但正當我文思如泉湧的時候,一個致命問題猛然顯現:如果f與另一個女子相見並且深深相愛,那還有我什麼事情?毫無疑問,我將成爲一個配角,或者更直接一點,我就是一個備胎。

當所有方案都被我試了一個遍後,小說陷入了僵局。是的,我被我所虛構出的人物給徹底擊垮了:那些天我近乎癡狂一般,動用所有的文思,所有的經歷,試圖用文字營造出一個“真實”的她。但直至與此,我明白這件事難以完成了:真實與虛構之間,永遠存在着一種距離,這樣的距離難以逾越,更無法逃脫,恰如天地,無邊無際。

我失敗了,當夢中f的身影漸漸模糊時,我刪去了小說中那些出軌的場景,只留下了曾經的美好,並將其封存,重回現實生活。母親後來又給我介紹了幾位相親對象,有幾個條件不錯,對我態度也挺好,但我總是提不起精神,腦子裏懵懵閃閃,浮現出f的模樣。相親屢屢碰壁,工作上我也頻頻出錯,老闆找我到他的辦公室,直接告訴我如果再這樣晃神下去,來年就可以收拾東西走人。

我的人生彷彿在一夜之間墜入了冰窖。生活是殘酷的,當初信誓旦旦的認爲,作者就是小說世界主宰的想法也被無情打破。無疑,小說是具有生命性的,存在自我生長的可能。多年之前我盼望自己能夠寫出如此作品,但現在的我只想完完全全擁有f,擁有這來之不易的愛情。我開始盼望能夠與粉紅少女再次相遇,或許當我們再遇見時,我能勇敢的向其示愛;我甚至覺得,如果我能與粉紅少女再次相遇,不僅現實中我能得到她,小說中的f也會同樣愛着我。

那段時間,我像着魔一般,每天一有空就去粉紅少女曾經出現過的商場。有時我會購買一些東西,有時我什麼也不幹,只是靜靜的坐在商場椅子上,戴上耳機,裹着帽子,看着周圍悠然而行的人羣,慢慢的變爲粉紅色的顆粒。

也許愛不該絕,正當我的軀體與靈魂接近崩潰之時,出人意料的,粉紅少女竟然再次出現了。那一天,當我照常佝僂着身軀坐在椅子上時,忽的一瞥,發現了熟悉的身影:依然是那件粉紅色的阿迪達斯羽絨服,穿着黑色緊身褲,以及純白色的球鞋,最大的不同是她綁起了辮子。那一刻,我能聽到自己心跳起伏的聲音,幾乎猶如慣性,我站起身子,隨手拉了輛推車跟在她的身後。我能感覺得到周圍一切正在變得粉紅而又鮮豔,當她結賬轉身的那一刻,我終於看到了她的面龐:天吶,竟然與我想象的一模一樣。她有着柳葉一般的眉毛,鑽石一般閃亮的眼睛,手如柔荑,膚又如凝脂。電梯緩緩上升,我看到她笑了起來:一種由內而外的溫暖,彷彿富士山下的櫻花悄然盛開,整個冬季都因她的存在而黯然失色。

我呆住了,以至於粉紅少女離開便利店時才恍惚過來。我扔下推車,發了瘋的跑出去。粉紅少女已經騎上了那輛電動車,這條街道我走了無數次,這是我第一次覺得它無比漫長。終於,當我跑到街道拐角,紅燈閃爍,粉紅少女停了下來:我氣喘吁吁的看着前方,也許就在今天,我應該答應老闆的建議,收拾東西滾蛋,並告訴他假鞋永遠是假鞋,不可能擁有品牌意識;我還要告訴我的同事,炒股就是慢性自殺,被人割掉理智而不自知;我也要告訴我的母親,向她介紹這就是我的女友,這就是你未來的兒媳婦。紅燈終於消散了,綠燈靜止,屬於我們的一切即將開始——現實的開始,真實的開始。我興沖沖的跑到粉紅少女身後,正當我要伸手觸摸她的肩部時,一個身材高挑、穿着黑色大衣的男生向着粉紅少女快步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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