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3】亲子阅读儿童文学系列之《东方快车谋杀案》(下)

我是昭君,我想记录我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今天是我每日一篇文章的第1373天。


昨天分享了《东方快车谋杀案》的创作蓝本“小林白绑架案”,也谈到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巧夺天工的叙事视角转换。

今天分享下作品的核心主题和矛盾对立点。金牌作词人黄俊郎从头到尾看了五遍“福尔摩斯系列”之后,在《夜的第七章》中写下来这样一段词。

事实只能穿向没有脚印的土壤,突兀的细微花香,刻意显眼的服装,每个人为不同的理由戴着面具说谎,动机也只有一种名字,那叫做欲望。

可以说一句话道出了犯罪心理学的本质,欲望普遍存在于人性之中,于是文学作品中经常谈论的重要课题。

在弗洛伊德关于“自我理论”中,也将人的成长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其中的“本我”就是完全被欲望,被本性支配下的人性。

当人完全放弃社会规则,依靠“本我”的欲望进行社会活动的时候,也就是“我想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的时候,社会秩序就会荡然无存。

也正因为有着社会道德、约定俗成的控制,人才会克己复礼、遵守规定,但事实上,人的欲望并不是寂静无声的寒潭,而是有一座随时会喷发,会寻求发泄出口的火山。

在《东方快车谋杀案》这本书里,阿加莎用最精简的笔墨,呈现了各色社会人物的群像。这桩奇异的谋杀案,被戏剧化地浓缩在了一列豪华列车的一节车厢上,而且只与和这次旅行而聚集在一起的,来自世界各地的乘客有关。

这就便于将矛盾集中化,让不同的人性类型进行集中体现。所以我们能够看到在故事里,两件谋杀案虽然时间是错位的,但讨论却是完全同步并行的。

在调查美国富商卡塞蒂之死时,几乎每一条线索都和小黛西·阿姆斯特朗的绑架案相关,两个案子就像是拧麻花一样紧紧相连,而卡塞蒂杀死黛西却是因为对于金钱的贪婪诉求,是完全泯灭人性的低级欲望所致。

反观车上的12个嫌疑人,犯罪行为却不是出於单纯的杀戮。相反,是在法律之外寻求公平公正,但如此一来,低劣卑鄙的人性和正义冲动的人性形成了对立。一场注定没有胜利者的战争开始了。

如果卡塞蒂活着,那真正的大恶逍遥法外,如果卡塞蒂死了,那每个参与者都会成为“屠夫”。随着真相被逐步揭露,读者却感觉不到一丝丝的开心或是庆幸,相反看到了更多的绝望和悲凉。

这就让作品超脱了西方流行的那类完全缺乏社会意义的“犯罪小说”的水平,其实本质上来说,《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出现了两层经典的审判,西方有一种“十二人陪审团制度”。

这十二人会对法官最后的裁定进行投票。法官也会参考陪审团的意见,作出最终的判决,显然,故事中出现的12个凶手,对应的就是那12个人的陪审团,而他们审判的是儿童绑架犯罪集团的头目卡塞蒂。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东方快车上的12人陪审团和传统法院中的陪审团毫不相干。这12人并不依赖于任何的法律,他们仅仅按照自己的基础诉求,复仇的欲望组建了这个理想化的陪审团,用一种非常简单的杀戮原则,裁决了恶徒卡塞蒂的生死。但是这种杀戮真的有正义吗?

其实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东方快车谋杀案的12个参与者只有两个人和黛西一家有血亲关系,一个就是哈伯德太太,也就是小黛西的外婆,怀孕身死的阿姆斯特朗夫人的母亲。

那另一个就是伯爵夫人海伦娜·瓦瑟斯坦。她是黛西母亲阿姆斯特朗夫人的亲妹妹,如果说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复仇,一个妹妹为了给自己的姐姐复仇,倒也是合情合理。

反观其他人,其实并没有一定要去杀人的必要的。但是身为教母的俄国公主,仅仅是家庭教师的德本汉小姐,甚至是关系更加远一些的保姆、厨师、司机、办案检察官的儿子也参与其中了。这代表了什么呢?

这十二陪审团的社会关系覆盖面极广,几乎囊括了社会的各个阶层。东方快车的董事布克先生曾经说过,我们周围的人,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年龄段,三天的旅程把这些互不相识的人聚集在一起,而阿加莎设计这些人存在的意义就是要形成一种极端的反差。

用个人与家族的复仇变成了某个社会性的集体意识。他们越是与受害者阿姆斯特朗一家的关系疏远,越是代表了阿姆斯特朗一家是多么地正直善良,赢得社会公众的同情,普罗大众的关心,这一家人本不该死,而害得他们家破人亡的凶手,才是多么地罪该万死。但还是这个问题,这十二个人的审判是绝对正义的吗?

显然不是,即便是代表公正公平的法律,都让罪不容诛的卡塞蒂逍遥法外。事实上没有人能代表绝对的正义,在精英阶层的信念坚持江河日下的时候,1946年,阿加莎在写过一本游记《情牵叙利亚》。

她这样说,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她和一批考古学家,军官朋友们灯下促膝闲谈。有个人挑起一个话题,你在沙漠中独行,看见一个人倒在路边奄奄一息。

试问在没有目击者,唯有舆论压力。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谴责你见死不救行为的情况下,我们中间有多少人会真正救助另一个人呢。

结果大家并没有众口一词,而是各有各的说法,不救有不救的考虑,救有救的理由,三思而行的结果往往是什么都不做。归总起来是这样的一个意识,如果我的行为可以免除一切外在的约束和惩罚,我为什么要做一个道德的人。

从真实的角度看,当规则细致到每个人的身上时,会存在着天差地别的差异。阿加莎考虑到了每个复仇人的实际情况,她让这刺入凶手身体的十二刀有深有浅,有的是扎人心脏的致命一刀,有的只是浅浅地划了一道小口子。

十二个人对卡塞蒂的审判,的确也是对邪恶人性的惩罚和审判。他们能用一场血淋淋的谋杀,让罪恶的源泉永远地销声匿迹。在那个夜晚,他们是正义的捍卫者,执行了对于阿姆斯特朗一家迟到了五年的判罚,可是谁能保证这十二个人永远是正确的呢。

私设公堂,建立陪审团或许能够短时间地通过灰色手段暗中操作,让正义得到暂时的伸张和维护,但是长远来看,如果这十二人中有一个、两个变坏了怎么办?如果这十二人处于一个完全不被法律道德约束的区域,又会形成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呢?会不会出现另一种凌驾于法律之上,完全凭借个人意识和认知,形成的新的审判体系,会不会诞生第二个恶魔卡塞蒂。

这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阿加莎又设计了第二层的审判,是对第一层审判的监督,是大侦探波洛,对于十二个“裁决者”的监察。

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波洛始终认为破案的关键在于寻找出犯罪的动机。所以破获这个案件最难的片段就在于通过“复燃法”得到黛西的名字,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尤其要注意的一个细节。当时暴风雪阻止了列车前进。波洛其实是和外界完全失联的,但是即便如此,他还用自己丰富的积累和阅历,准确地说出了黛心妹妹那非常冷门的姓氏。

还有黛西家族那庞大又复杂的社会关系,这说明波洛其实在询问之前,已经有了大概的答案了,但他依然选择了平静地和每个凶手进行对话,通过直言不讳,旁敲侧击,假装试探,激怒讽刺等等方法,听到了每个人内心最真实的声音,最终理清了全部的真相。

不管这个嫌疑犯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波洛也在通过重复细致的观察,强有力的质疑和询问,对每个人的内心进行了一次良心的拷问,所以最终在揭开案情之前,波洛提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漏洞百出的盗贼杀人论。另一个是十二人协同作案论。

在做出选择之前,波洛摒弃了自己的主观好恶,还请了列车董事长布克先生,助手康斯坦丁医生一起裁定,到底哪一个选择才是正确的呢?

最终正义的天平发生了倾斜,波洛选择了道德上的正义,也就意味着他开始接受世界的不平衡、不公正了,因为所有复仇者的动机都是源于爱,源于对惨遭不幸的小女孩和她的家人深深的怜悯。所以波洛选择了放过,宣判了最终的结果。

两层审判是同一个结果。当今的社会,法律、道德和人性的息息相关,面对情与法的冲突,到底该怎么抉择?

法律是坚定的铁则,是冷酷的,无情的规定,而人性是温暖的火苗,闪烁着共情共融的光辉。因为法律的不完善,恶魔卡塞蒂逃脱了审判而逍遥法外,致使那十二个人走向了犯罪的极端,这是人性中的恶。但是在特定环境的特殊处理,波洛的做法也是合乎人情的,这又是人性中的善。仿佛善与恶的微妙平衡。

这个故事用一种相对开放性的选择,满足了社会大众和正义的心理追求,也将所有的争议留给了读者,让大家自由讨论。或许“本我”中的原罪和欲望无法避免,但是审判的正义也从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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