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治?

        商鞅與秦孝公變法初期孟西白與戎族因搶水發生大戰,導致多人死亡,根據新法,嚴重違法者施以斬刑,涉事人員達712人,可謂觸目驚心。秦孝公幾經不捨,多方猶豫,最後還是決定支持商鞅,由此奠定法治根基。

      商鞅說, 法治在於根據人的行爲判斷有無犯法,與人的品性是否善良無關,我想這可能是最早的法治之說了。事實上也確實是這樣,這也許也是法治能一直長存的原因吧。我們現在的社會也是法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用法治理國家,不因個人的變化而變化,而且達成全民共識,人人因法而遵規守紀。那法治是否適合所有的管理呢?

     教師的日常工作管理是否嚴格按照制度執行?也曾聽說“如果一所學校用制度壓人,這是一所沒有希望的學校”,暫且不管言論是誰所說,但細思好像也有些道理。那現在有些學校“一把手”管理,就是所謂的“人治”,好像很難做到公平公正,那究竟是法治,還是人治?我想應該還是“法治”,要仔細斟酌的是制度的出臺要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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