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德性释放人性光辉

我的朋友,你说了一些骄傲的话语,你的目的是为了不陷入流俗,但活着还是需要谦卑,人不知道太多知识范畴外的事情。

每当深陷概念论证,会发现自己并没有完全掌握内涵要义,这真是要命的缺点。比如德性的问题。审定的老师就反复问,究竟是德行,还是德性。你只是点头,说德性,德性,可如何区分?

法国哲学家斯蓬维尔写了一本书叫《小爱大德》,他认为人的美德就是使他变得人道的一切。斯蓬维尔想探讨最重要的美德,他从一份三十来种美德的清单中挑出十八种德性:从还不属于道德的“礼貌”开始,到已经超越道德的“爱情”结束,其间包括忠诚、明智、节制、勇气、正义、慷慨、冷恼、仁慈、感激、谦虚、单纯、宽容、纯洁、温和、真诚、幽默。

他说,关于美德的思考不一定会造就有德性的人,但是,这种思考至少可以培养我们的一种德性:谦虚。我们至少可以知道,我们缺少什么由此也许使我们下决心去努力弥补。

伦理学家麦金太尔的观点,德性的演变为中心线索区分出这样三个阶段:

首先,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这个时期是“复数的德性”时期,也就是说,在此德性是复数的,是多种多样的。像古希腊人所强调的四主德:节制、勇敢、智慧、公正,以及友谊等。又如神学的德性:谦卑、希望、热爱等,它们都服务于某个在它们自身之外的目标,由这一目标来定性并受其支配,这些日标就像刚才上面所说的,或者是某一社会角色。例如在荷马史诗中所见的英雄时代的德性就是如此,凡是有助于履行这一角色的能力和性质,就都被视为德性,包括像体力好、善射箭等都可称之为德性。

这些目标或者又是总的人生目的、好的生活,比方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是这样,各种德性是达到自我实现、人生完善的手段;这些目的还可以是神学意义上的、超自然的完善,《新约》中就可见这种目标,天主教教义中,七种美德指的是两套美德系统的联合体。四种基本美德:智慧、勇敢、节制、公正;三种超德:谦卑、希望和热爱。

近代的时候,德性的新观念出现了,也就是说进人了“单数的德性”的时期。所谓“单数的德性”是指德性成为单纯的道德方面的德性。与道德的“好”“道德价值”乃至“道德正当”向非目的论的、非实质性的方向发展了,不再有任何共享实质性道德观念,不再有共享的“好”的观念,原则规范就变得重要,德性就意味着只是服从规范,休谟及康德、密尔乃至罗尔斯都是如此。

罗尔斯通过道德原则来定义德性,即德性等于一个服从原则的人的品质;规范获得了一种中心地位,德性不再像亚里士多德体系中那样具有一种明显不同甚至是对立于规范、法律的意义。于是各种理性主义、直觉主义相继出现,企图确定道德信念的基础,确定道德原则和规范,道德被看做是仅仅服从规范。

于是,德性概念渐渐变成是边缘的了,不再受到重视,而理性的证明也暴露出理性本身的弱点,逐渐走向相对主义,走向技术性的分析哲学,这就导致了当代的来临——一个“在德性之后”的时代、一个不再有统一的德性观、价值观的时代。尼采觉察出当代道德的散漫无序和混乱状态,并提出了他自己的权力意志说和超人理想,走向道德虚无主义、德性虚无主义的观点。

尼采还是亚里士多德?是德性伦理还是非道德主义?

何怀宏老师认为,麦金太尔认为这一对立是根本的对立,而他的倾向是转向古代,转向传统。但是,社会机制已经改变,亚里士多德和中国古代儒家的那样一种伦理学诚然立意高尚,但受社会条件的限制,却不再可能成为现代社会占支配地位的伦理学类型;而另一方面,通过区分价值和正当,却还是有可能找到在德性伦理,和非道德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

即一种以原则规范为中心的伦理学类型,这种伦理学还是有可能支撑起现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而那种追求人格卓越的德性的优美的伦理学,虽然不在社会伦理领域内起着支配作用,却可以发挥积极的主导的作用。

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充分完善德性和潜能,展示人可以达到什么和超越什么,可以让人性放射出灿烂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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