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幸福的事:做喜歡的事,還能從中賺錢

我是唐斬,一個夢想以文字爲業的讀書人。

這是我的第【364】篇個人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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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長假回來,朋友說他陷入了許多人節後都會遭遇的“假期綜合徵”。上班老是走神,沒有心思做事,狀態持續低迷,雖然假期已經走了,但放假的心思遲遲沒收回來。當朋友再次感慨班難上錢難賺的時候,我提到了最近的一個想法: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做着喜歡的事,還能從中賺錢。

這是我中學時代在類似《讀者》《意林》這類雜誌上(具體是哪種當然記不清了)讀到的某篇文章裏說的。這麼多年過去,我早已不相信那種書上傳遞出的大部分雞湯言論,但是這句話,卻被我一直無意中記到了今天。雖然在過往經歷中並沒有時時遵循,但這並不妨礙內心對它的認同。

常見到一些主流輿論中的成功人士,一而再再而三地宣揚“人一定要做熱愛的事情”的價值觀,理由是他們自己就是如此才得以成功的。這種說法不能說沒有道理,但也不能排除“個體經歷無法複製”的天然侷限性:你是這麼做成的,不代表別人按照你的方法也能做成;何況你也沒法解釋爲什麼有的人採取了跟你截然相反的做法,但最後竟然也做成了。

就像“股神”巴菲特早就把他的成功經驗無償分享了出來,但世界上也並沒出現第二個巴菲特;馬化騰如果在今天重新開始創業,也未必能再造一個龐大的騰訊帝國。所謂“我的成功可以複製”從來就是個僞命題。

同時也有另一派相反的觀點:能不能做好一件事,跟熱不熱愛沒有必然的聯繫,它只跟天賦、能力、甚至你的主觀意願有關。有些文藝青年熱愛了一輩子文學,最終也沒寫出一篇像樣的作品,就像錢鍾書說的,年輕時我們常常把創作的衝動誤以爲是創作的才華。

而另一些人從來沒有熱愛過本職工作,但並不妨礙他依然可以做得風生水起成果斐然。關於這點,李笑來說得好,不是你喜歡才能把一件事情做好,而是先做好事情之後,你纔有可能慢慢喜歡。

那些把事情做好做成的人,應該是有意無意地利用了心理學中的“正反饋效應”。你喜歡一件事,於是前期花了許多時間精力在上面;久而久之熟能生巧,你在這方面掌握了超過別人的相對優勢;這種優勢帶給你許多成就感和一些金錢;於是你因爲受到精神和物質上的雙重激勵而更加喜歡它,更願意加倍投入;於是最終你的相對優勢越來越大,手藝越來越好……正是這種“正反饋效應”,幫助他們最終成事。

相反那些沒有成事的人,多半從一開始就陷入了無盡的“負反饋效應”之中:因爲不喜歡,所以不願主動大量投入,所以做不好,所以沒成就感也沒錢,所以更加不喜歡,所以更不願投入……“馬太效應”由此出現。

兩種說法都有道理,關鍵看你自己是哪一類人,信奉哪一種價值觀。對我而言,我還是更願意相信前一種,因爲面對內心不喜歡的事,我確實提不起做好它的興趣,一開始主觀意願方面就會打嚴重的折扣。

雖然我也同意許多時候面對一件具體的事情,“應不應該”比“喜不喜歡”更爲重要,但絕大多數時候我還是覺得人沒必要處處違拗自己的本性,犯不着。不是說絕對不可以,而是絕大多數時候沒必要。人的一生太短了,只有把它花在內心真正熱愛的事情上才值得。

況且在我眼裏,做事絕不僅僅只是做事,它還是自我實現自我完善的手段。通過不斷的做熱愛的事,我們明白了人生的意義,發現了自身存在的價值,也獲得了對抗虛無的資本和勇氣。笛卡爾的名言在這裏完全可以改寫成:“我做故我在”。

而且根據我的個人經驗,在長期做好任何事情的過程中,你都必將遇到數之不盡的艱難險阻。當那些時刻毫無預兆地降臨的時候,最初那點內心的熱愛將會一次又一次的支撐你在挺不過去的時刻再稍微多挺一會兒,熬過這一關,你纔有可能穿越黎明前最深的黑暗,進而重見光明。如果少了這點熱愛,你有更大概率會前功盡棄,對於這點,我想我們都曾有過無數次切身體驗。

所以,我的朋友,新的一年,願你終能找到內心的熱愛,願你從此經歷人生最幸福的事。



《如是我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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