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45:缘何要“为下不倍”

《中庸》45:缘何要“为下不倍”

子曰:“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子曰:“吾说夏礼,杞不足征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

孔子说:“愚蠢的人好逞能,喜欢自作主张;卑贱的人没有见识,喜欢独断专行。生活在当今社会不能与时俱进,总试图机械沿袭、复辟前代古道。这样做,必然成为引来灾祸加身的人 。”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不是天子,就不要拟议礼仪,不要制定制度,不要考正文字。当今天下,所造的车子行使过的车辙的宽度都是一样的,所写的文字点画形象都是一样的,所行的礼仪恪守的亲疏贵贱次序都是一样的。规矩不是谁都能立的,即便有天子之位,如果没有大的功德,也不能强创礼乐制度,否则便是“愚者好自用”。即便有圣贤之德,如果没有天子之位,也是不能擅创礼乐制度的,否则便是“贱者好自专”。孔子说:“我一向追慕夏禹时代的礼乐制度,但夏的后人所存世的杞国,不足以作为考证依据;我研究学习殷汤的礼乐制度,商的后人存世的宋国尚在,却只能算是对前代古道的一种机械复制。我研究学习周人的礼乐制度,周礼与时俱进,合于当今之用,为天下人所遵守。所以,我更推崇和信从周的礼乐制度。

“居上不骄”固然难得,“为下不倍”更为难得。

为什么要“为下不倍”呢,孔子在这里概括了违背“为下不倍”原则的三种情形:

一、愚而好自用

愚蠢的人好逞能。这世上,真正能够坦白承认自己“愚蠢”的人没有几个。反过来倒退,好逞能的人比比皆是,其实,好逞能的背后,便是“愚蠢”在作祟。“小马拉大车”是不是好逞能,“德不配位”是不是好逞能?如果在扩大一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不是好逞能,《亮剑》中李云龙身上体现出的“明知不敌,也要敢于亮剑”的精神,是不是好逞能?

如果答案模棱两可的话,那么这个“好自用”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所谓的“愚而好自用”,实际上就是好逞能到了愚蠢的程度。

孔子在这里讲“愚而好自用”,当然不是以结果论“狗熊”,用最后产生的不好的结果,来印证“好逞能”的愚蠢。要知道,孔子是崇尚和信从中庸之道的。出于对常理、常情、常道的尊重与遵循,孔子天然的反对违反常规,在孔子看来,“好自用”便是用个人的偏好违反常规,突破常理、常情、常道的界限。这一做法不符合“为下不倍”的法则,最终必然导致灾祸加身的结果。

二、贱而好自专

同样的道理,也不会有人坦白自己的卑贱。但卑贱就是卑贱,常言讲“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万仞,无欲则刚”,一个人的气量,与后天修炼当然不无关系,但更大程度上也与所生活的环境有关。卑贱者,因为没有太大的见识,因为长期处于物质匮乏的环境中,很难驾驭太复杂的环境,太充裕的资源。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分权”的意识,不懂得联合治理、系统治理的道理。

《大学》中引用孟献子的一段话,强调士大夫、卿大夫、诸侯贵族不应再执着于养鸡养猪、养牛养羊和豢养聚敛之臣的,说明“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一身发财”的道理。

自以为是、自作主张、独断专行这种事,对于尚需以“抓经济”为重点任务的居下位者而言,最好还是不要做。

三、生当今之世,反古之道

好自用算是愚者,好自专算是贱者的话,“生当今之世,反古之道”的,只能算是泥古不化的人。生活在当下社会中,不能与时俱进,总试图机械沿袭、复辟前代古道的人,说到底就是泥古不化。

絜矩之道也好,中庸之道也罢,同其他一切道理一样,对于“泥古不化”的人而言,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

这世间的道理,唯有穿过我们的身体,附加上我们作为人的个体的切身体验,结出具体的果实来,以显明、高尚的德性为世人所见时,才是有意义和价值的。

不但前代古道不能机械沿袭、复辟,就连身边有道也是不能机械照搬、复制的。到底什么是道?说到底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用以自己为道路的方式为后来者开路,用自己的生命真正开创出一条后人可以试着走的路来,因为,自己的整个生命以显明、高尚的德性的形式,在那条路上挂满了可以照亮路况的“小夜灯”。所有看得见那些“小夜灯”的后来人知道,沿着那些微光的指引,可以走得通,走得下去,走向更大的光明。

缘何要“为下不倍”?说到底是因为居下位者很难突破“愚”“贱”泥古的局限。这一局限难以突破到什么程度呢?哪怕贵为天子,也可能有“愚”的局限。哪怕德比圣贤,也可能有“贱”的局限。不是天子,便不要拟议礼仪、制定制度、考正文字。哪怕贵为天子、德比圣贤,也不要轻易犯“愚”“贱”的毛病。

有些道理,如同夏禹之礼,虽然美好,但“杞不足征也”——其中细节难以考证,无法系统学习、践行;有些道理,如同商汤之礼,虽然美好,但“有宋存焉”——只留存了一些机械沿袭的古道痕迹,丧失了本原的生机与活力,也是难以学习和践行的。最好的道理是与时俱进的,合于当今之用,为天下人所遵守,这样的道理才是最该学习和实践的大道。

超越了“愚”“贱”泥古,便接近中庸之道了。做到“为下不倍”,也就抵达了“厚德载物”的境界。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