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給人一種討喜的感覺?會讓對方感覺很親近,很自在,願意跟你多分享一些。
討喜是一種觀念,而不是技巧。
討喜不是以下三種(誤區):
如何成爲有趣的人?
如何讓別人喜歡聽我說話?
如何變得有趣?
討喜的關鍵:不是讓自己變得有趣,而是讓對方變成一個有趣的人。
1、看見別人。因爲每個人多希望被看見。
1)別人拋出話題,接住,表示感興趣。(避免)
2)分享內容時,提到對方。
2、利用上堆結束對話,利用下切聊下去(討喜)。
上堆(做總結):
這不就是xxx
是啊,這個就應該
下切(找話題):
發生了什麼?他做了什麼?
之前是怎麼樣的哪兒了?
時間:過去-現在-未來
屬性:外貌
方向:左右上下
感覺:嗅覺、味覺、觸覺、視覺、聽覺
3、感受別人需要。
找話題,別人感興趣的,跟別人有關的。
滿足需要,給予給人,讓人獲得。
誤區:滿足需要,不是討好人。需要力所能及。自己覺得合理,覺得感興趣,願意做。
4、如何讓喜歡的人也喜歡自己?——讓愉快的話題給對方
跟你在一起時,讓ta能逗你笑
所以,不是多說,而是多聽,多對對方感到有興趣,多笑。
爲什麼我們喜歡講?——因爲有爽感,而且感覺不到時間流失。
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很多時候不是在交換信息,而是在交換情緒。
沒有觸碰到情緒,就沒有觸碰到你(夸人、罵人、批評下屬)。
好事越講越不開心,壞事越講越不難過。
聽的人,才擁有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