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培育家訪質量品控標準

幸福培育家訪質量品控標準

⦁ 家訪前:

1. 班主任以反饋清單的形式徵集科任老師、部分學生對被家訪學生的評價(維度:在校學習情況,課堂專注度,作業完成情況,參與班級事務,人際交往情況,性格特徵及閃光點)

2. 預設家訪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

⦁ 家訪中:

1) 家訪人員自我介紹、家訪目的

2) 由班主任進行被家訪學生學情反饋(除反饋學情外,注重以具體事例來挖掘孩子身上的閃光點,肯定家長育人作用 )

3) 瞭解家庭環境(家庭成員構成、父母工作狀況、父母陪伴情況、陪伴方式、和孩子溝通交流是否順暢;孩子生活習慣及家務參與情況,注重從父母口中挖掘孩子的優點,引導父母看見孩子優點)

4) 家訪教師在學習習慣、心理健康,親子陪伴等方面給出可操作的建議及支架(具體的可在家庭內實施的活動:家庭會議,陪伴約定,家務勞動,體育鍛煉,讀書建議等);

5) 家長對學校及老師的建議徵集

6) 孩子在場可以讓孩子以“一家人”爲題畫一幅畫。(時間、場景不允許的,可以訪後限時完成)

⦁ 家訪後

1. 家訪反饋,建立1-2周家訪效果反饋回訪制度:家長建議落實情況和重點問題個案持續關注。

2. 重點個案記錄,由專職心理教師分類整理,形成共性問題,在家校共育版塊面向老師和家長給出合理的指導建議(心理老師)。

A、對確有心理健康疏導需求的學生,幫助預定約心理健康專職教師,進行心理諮詢與疏導。

B、敦促提交一般學生的家庭心理畫像“一家人”,由心理健康教師收集、篩查,關注學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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