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3】給孩子充分的自主權

我是昭君,我想記錄我生活工作的點點滴滴,今天是我每日一篇文章的第1473天。


你身邊有這樣的人嗎?小到穿衣喫飯大到讀哪個學校、畢業去哪裏工作,雖然一切“都很順利”,但百無聊賴,好像命運被別人操控着......

我見過這樣的,事事聽人安排,生活沒有了動力。那我們的人生意義何在呢?

孩子的成長不只是學習,如果家長一味地包辦孩子,沒有給孩子自由的時間,那多半會事與願違。

想要讓孩子有內驅力,我們能爲孩子做的是提供和諧溫暖的成長環境,警惕過度的“外驅力”,同時還要給孩子充分的自主權。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愛利克·埃裏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理論認爲,孩子需要發展自主感,如果沒有發展好,就會否定自我價值,從而自我懷疑。

自主感就是孩子感覺到能自己決定一些事情。想要培養孩子自主感,我們就要在孩子能力範圍內,給他們做決定的機會。這就是所謂的“自主權”。

當然我們不能打着給孩子自主的旗號,另外幫助孩子做決定。一般只給孩子兩個選擇,其實兩個選擇大同小異,還是想讓孩子按照大人的想法執行。

慢慢地孩子發現自己的話語沒有分量,自己的想法得不到尊重,就會產生一種無助感,內心失去活力,對學習缺乏熱情。也有的孩子會產生逆反心理,故意和家長對着幹。

我聽到過一個孩子說“爲什麼大人說的我就必須做到,我說的大人就不聽呢”。聽着好心疼,這是多少孩子的寫照。

孩子與大人之間是對等的,話語都需要被聽到,我們每個人都值得被看見。沒有自由,自控就無從談起。

只有大人給孩子充分的自由空間,讓孩子自己選擇和決定,並承擔相應後果,孩子才能學會獨立思考,並自發地調整行爲,懂得對自己負責。

孩子擁有充分的自主權,會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和價值,做起事來更加積極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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