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給他人點燈,於己於人都是一場災難

有個妹妹懷孕了,因爲血糖超標所以一直控糖。

然後,以“爲你好”之名,冒出來的“人師”特別多。

有說,超標不要緊,她們那時不檢查到現在也沒啥事的;也有說,只有媽媽多喫,孩子才能長大,鼓吹孩子長的越大越好的;

更有甚者說,孕婦不能喫兔肉,孩子會長兔脣,不能喫狗肉,孩子會變啞巴......

看似一個個以“過來人”的身份,說着“爲你好”的話語。實則,只是以旁觀者的身份,隨意對他人的生活指手畫腳。

其實,這份“爲你好”的“好意”大家也能理解,只是,在爲他人好之前,一定要先問問自己:

“我的指點就一定對嗎?在要求別人的時候,自己過得足夠好了嗎?”

其實,成年人最大的清醒,遠遠不止看到別人的不足,並忍不住上去“指點江山”,而是理解各人的情況均不相同,未知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已知他人苦,亦少勸他人善。

01

你的標準,未必適合他的江山

朋友圈有位姑娘,婚前她也像很多新時代女性一樣,有着自己的事業,把自己活得有聲有色。

但她的志向並不在此。

所以畢業沒多久,就早早接受了家裏安排的相親,雙方認識不足半年,就早早步入婚姻殿堂,且火速懷上了娃。

自此,她便關閉了自己的店,安心在家相夫教子,雖然日子過得瑣碎平淡,卻也完全樂在其中。

但顯然,這樣的生活方式,與現在很多女性的理想生活是格格不入的,所以各種“指點”也就紛至沓來。

核心意思是:指責她不該爲了家庭,放棄自己原有的生活,長此以往,一定後悔。

對此她多次委屈地對我說:

“日子是我在過,我都沒覺得不好,爲什麼他們就給我的人生定性了呢?

哪怕未來真有這種結果,只要我想好,能承擔,不就好了嗎?”

的確,她的選擇是對是錯,我們作爲旁觀者,完全可以有自己的評判,但最終的選擇,無論我們有多大的好意,都不能代替她做決定。

就像村上春樹說的:

“不是所有魚都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你認爲的康莊大道、精彩人生,未必也是別人的。人生在世,各有各的路要走,南牆總要親自去撞一撞。

誠然,“爲你好”是挺好,但如果這份好爲他人造成了困擾,那麼也要謹記,你喜歡你的繁花似錦,他追求他的自在安逸,如此也好。

02

你的好意,未必能進他人心裏

那麼,我們對他人的關心,就是多餘嗎?

我只能說,過猶不及。

跟大家分享一個故事:

有位博主去爬山,看到一個挑夫扛着100多斤的貨物,在陡峭的階梯上行走。眼看挑夫累得滿頭大汗,他便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幫忙。

甚至,他一廂情願地以爲挑夫的拒絕只是客氣,就直接上手把挑夫的貨物接了過來。

結果挑夫的行走節奏突然被打亂,重重摔在臺階上。

所以你看,好心值得讚揚,但生活中卻還有一句話,叫作“好心辦壞事”,與人相處,有時不分緣由的過分好意,只會亂了別人的節奏。

也永遠不要覺得自己不喫的東西,別人也應該不喫,要是吃了,就豈有此理。更不要覺得自己捨不得喫的東西,強迫他人喫,他人就一定會開心。

記住,好意跟干涉是兩個意思。

好意是真心實意爲他人好,這點他人完全可以感受得到,但一旦這份好意超出了應有的邊界,就像把自己的腳伸進了別人的鞋裏,合不合適暫且不談,讓人膈應是肯定的。

所以,我們大可不必用自己的路線去規劃別人的人生,適當給他人留空間,也是在給自己留體面。

03

不要強行給他人點燈

來看看這張圖,

乍看,是不是“NO”字?但如果轉換下角度呢?

它其實是個“YES”。

一張圖,角度不同,意思完全相反。生活就更是如此,我們很難擁有“上帝視角”。

作家盧思浩說:

“一個人沒修養的標誌之一,是去別人的生活裏指手畫腳,輕易去影響別人的好心情,打擾別人的小幸福。”

每個人對生活的感知是不同的,每個人對幸福的追求也不盡相同,這點可能連自己的父母,都無法真正的理解。

所以,哪怕是至親,與其費盡心思,還得不到對方的領情,倒不如不強行爲別人點燈,於己輕鬆,於人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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