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你最愛的人是你自己,並不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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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輩子最愛的人是誰?


孝順的孩子會說,

我最愛的人當然是我父母。


熱戀中的人會說,

TA是我此生摯愛。


當了父母的人會說,

我愛孩子勝過愛自己。


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

18歲之後,

我們連過生日都不願意和父母待在一起,

更想和朋友一塊狂歡。

此刻的你,更在意自己的快樂。


當我們傷害到伴侶時,

我們常常第一時間爲自己的行爲找藉口,

證明自己犯錯是有原因的,

此刻的你,更在意自己的尊嚴。


當我們教育孩子時,

我們化身司令官,

孩子必須無條件聽話,

此刻的你,最在意自己的權威。


人太愛自己了,

愛到哪怕跟再親密的人打交道,

第一時間還是在意自己的感受,

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尊嚴,

證明自己是對的,自己是權威的。


我不是思想家,不是哲學家,

無法通過這些時刻,

就斷定說我們此生最愛的人是我們自己,

但我真心覺得,

在這些特定時刻下,我們最愛的人是我們自己。


在這個高歌奉獻無私的年代,

承認最愛的人是自己,

好像顯得政治不正確,

所以一旦我們察覺到這一點,

免不了要自覺羞愧,

我也是在這樣的羞愧中一路成長起來的。


小的時候,

我和弟弟爭搶蘋果吃,

這時候,

我察覺到我愛自己勝過愛弟弟,

我不願意承認自己如此“自私”,

所以逃避了這份覺知。


我也曾經問過自己,

如果媽媽不幸患了重病,

如果這份重病可以轉移給我,

我願意幫她承受嗎?

得到的答案是“我不願意”,

於是,我慌慌張張,不敢直面自己內心的“骯髒”。


我覺得自己太不美好了,

父母給了我生命,

弟弟身上和我留着同樣的血液,

我怎麼可以有這樣的念頭,

我還是個人嗎?


長大後,

我接觸了精神分析學,

知道每個生命都是自戀的,

我們會愛上一個人,

往往是因爲對方滿足了我們的某種情感需求。



我也接觸到一些生命科學的理論,

知道我們愛孩子,是因爲他是我們的基因。

這也許可以理解爲,我們愛孩子,本質上是在愛我們的基因。


這樣一來,不管是愛他人,還是愛孩子,

本質上都是在愛自己。


這時,

我開始覺得,

最愛自己是天性使然,並不丟臉。

承認它,接納它,

反而會讓你滋生出更多愛別人的能力。


這世間上,

只有一生只愛自己,卻不曾自知的人,

纔是可怕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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