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資產的內容
企業的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貸款、墊款、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及衍生金融資產等。
二、分類
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爲以下幾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上述分類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提示1】長期股權投資也屬於金融資產。
【提示2】不同類的金融資產,初始計量與後續計量不一樣,所以,上述分類一經確定不能隨意變更。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覈算科目:交易性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爲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爲了近期內出售。(股票、債券、基金等)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一組股票)
(3)屬於衍生工具(認股權證)。
2.指定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提示】在四類金融資產覈算中,如果是衍生工具則歸入第一類,其他三類均屬於非衍生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覈算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覈算科目:貸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劃分爲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爲持有至到期投資類的金融資產的主要差別在於,前者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覈算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爲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爲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通常情況下,劃分爲此類的金融資產應當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因此,企業從二級市場上購入的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基金等,沒有劃分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劃分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小結】
投資工具 |
類別 |
是否包含衍生金融工具 |
股票、債券、基金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
√ |
債 券 |
持有至到期投資 |
× |
債券、股票、基金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
貸款和應收款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