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爺爺的禮物

看海爺爺生前家排視頻,有汗毛倒豎的感覺,如果沒有之前看過家排的書,沒有參加鄭立峯老師的沙龍,估計我就和一位老師說的感受一樣:太靈異了吧!

有的人因過往創痛經歷而充滿戾氣,海爺爺卻在人生的廢墟上開墾一片花園,以香以美回贈這個給他無數痛楚的世界。

在疫期隔離的階段,愈能感受人作爲羣居動物,情感情緒行爲受到系統影響之大。

我想,除了海爺爺的大愛,小家與大家的系統平衡也是他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重要原因。

謝謝海爺爺的禮物!

(以下文字來自網友分享)

1、一般人總以爲,孩子最主要的需求是被愛,其實不然,他們最主要的需求是向父母展示他們的愛。爲人父母者要認識到這一點,容許孩子展示他們的愛。

2、關於愛還有一個祕密,孩子以爲,他的愛有無比的威力。只要他顯示出足夠的愛,他就可以讓其他人快樂,只要他做了足夠的犧牲,也可以爲其他人創造快樂。這一份帶有魔力的態度,使孩子以爲可以掌管別人的快樂。父母對孩子往往也持有同樣的態度。他們以爲,只要他們對孩子有足夠的愛,孩子便會過得很好。這只不過是一種想法,以爲愛有無比強大的力量。不過,這份愛同時又使人感受到完全無能爲力,因此這份愛非常痛苦,也常被藏匿在不良或者令人無法理解的行爲中。

3、很多人企圖以愛拯救父母或者父母也企圖以愛拯救孩子,這是一個無法實現的謬誤。當愛湧現時,人會體會到最痛苦的感覺;愛若是從心底湧現出來,那便是人所能體會到的最刻骨銘心、最痛苦的感覺了,其中總是聯繫着一股無助感。此刻人們必須放下所有表面的憂慮,信任那個我們並不認識的巨大力量,這是唯一的解決方法。

4、在離婚的過程中,孩子會成爲父母權力鬥爭的犧牲品。在權力鬥爭中取得勝利的一方是聯繫着一份得勝的感覺:現在我將你推出場外。有勝利的地方總是有被破壞的東西,男人勝了女人,他也失去了女人的心;女人勝了男人,她同樣失去了男人的心。父母勝了孩子,父母便失去孩子的心;孩子勝了父母,孩子便失去了父母的心。鬥爭取勝,是一種自大自傲的相處方法。

與之相反的相處之道是一種謙卑的方法,即你要看見和承認對方。那種放棄取勝之心,以及面對權力鬥爭的態度,會引發和平與治療的力量。在靈魂深處,運行着一股照顧整體、和解、相互承認與尊重的力量。只要我們相信這個力量,不加干預,力量便會自然地發揮作用,這也是我常說的現象學的處理手法,即放棄求知而得到認知,放棄權力而得到效用所帶來的影響。

5、有些家庭祕密與孩子無關,必須保密。所有屬於父母親密關係的事情或是罪惡的問題都與孩子無關。不能允許孩子詢問父母做過的事情,就算他們知道了,又能做什麼呢?他們只會表現出比父母高一等,治療師要守住這些祕密。另一類家庭祕密卻需要透露出來,例如沒有被尊敬、被承認及被遺忘的人,並且是屬於家庭中的人,如早逝的兄弟姐妹。孩子必須知道這件事,透露出來的祕密對我們有治療作用。

6、家中若有一個殘疾的孩子,其他兄弟姐妹往往不敢接受自己的生命或命運。他們會限制自己的生命,以作爲對殘疾的兄弟姐妹的一個補償。據我觀察,這更會增添殘疾孩子的負擔,因爲他無疑成爲限制其他兄弟姐妹愉快生活的原因。解決方法是,健康的孩子對殘疾的孩子說:“我向你的命運鞠躬,我尊敬你的命運,也尊敬我的命運。我接受我得到的生命,也讓你活在你得到的生命中。但我永遠是你的兄弟或姐妹,你有需要時,我會在你的身邊。”殘疾的孩子也能得以自由發展。此外,健康的孩子可以從和殘疾孩子的聯結中得到力量,發揮自己,而殘疾孩子也可以參與健康孩子的生命和成就。

7、社會環境往往對有殘疾孩子的父母表示遺憾,認爲他們遭遇到不幸的命運。當我們看清楚這個家庭時,見到他們對待殘疾的孩子所流露出的愛心、溫情和紀律,我們便知道這個殘疾的孩子對這個家的特殊意義。好比個人的疾病,當人們接受它時,疾病便會帶來意義一樣,有殘疾孩子的家庭散發出一道光彩,粉碎我們對幸福的慣性幻想,也有機會對帶着限制和侷限的生命,做更深層的欣賞。

8、弗洛伊德(SigmundFreud)曾說過:“打孩子的父親,往往是想打他的妻子。”同樣,打孩子的母親,其實往往是想打她的丈夫。這種情況時常見到,報復的對象,多數是那些弱勢的人。

9、不論什麼原因,父母如果想要脫離家庭,他們總希望孩子能好好地生活,在家族系統排列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一點。孩子如果幹涉,企圖要爲父母承擔他們的命運,這對父母是一大不幸。孩子是不能阻止父母的,但他們卻可以得到父母的祝福。

10、父母活着,孩子才能生存下去。父母一方如果早逝,他(她)在家庭中也需要有一個位置,比如掛一幅他(她)的照片,就算仍然在世的一方已經再婚。因爲第一任男人或女人,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他(她)應得到被尊重的位置,同時也應容許孩子對去世的父親或母親流露出愛。仍然在世的母親或父親、繼父或繼母應帶孩子到去世的父親或母親的靈位前,讓他哀悼,這樣孩子就比較容易承受分離的悲傷。對孩子來說,這種分離是很沉重的命運,但他可以把沉痛的感情,轉變爲治療的力量。同時我們也可以對孩子說,去世的人依然存在並看護着他,這也不失爲一個較好的處理手法。

11、對抗父親的孩子會受到嚴重懲罰,若一個後代晚輩以爲自己有權利超越前人,以爲自己可以挑戰前人,這其實是一項極爲嚴重的無理要求,這份傲慢是一切悲劇的基本原因。

12、孩子帶着非常深厚的愛與父母聯結在一起,他們全心全意地接受父母所給予的,或向他們提出要求。孩子如果感知到他離去對父母比較好,他會本着愛離去,或者假使父母企圖爲某些事情贖罪,即使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孩子也會很樂意代替父母贖罪。

13、父母,或簡單來說,人們往往有一種想法,以爲他們可以掌握生命,操縱幸福,任意而爲。例如一個女人想象她和女兒可以完全互相佔有對方,或許她離開男人,還會宣稱:“這做法對我來說完全正確,我爲自己而做,因爲我已無法忍受了。”這種態度反映出,她沒有顧慮後果,完全否認人與人是聯結在一張網中,有着平等的地位,不能操縱或漠視別人:“我要尋求自我成長,你怎樣,完全與我無關。”這是不應該有的態度,這會帶來不幸的後果,孩子要爲此贖罪。父母通常會生活得很好,但孩子卻承擔着他們的罪惡,爲他們贖罪。

14、(阿尼瑪和阿尼姆斯)當兒子停留在母親的影響範圍內時,他的心將充斥着女性能量,這將使他無法從父親身上汲取男性力量。這也同樣適用於那些停留在父親影響範圍內的女兒,她的心將充滿男性能量,而使她無法從母親身上汲取女性力量,並影響她成爲女人的發展。榮格將男人心靈中的女性原型稱爲“阿尼瑪”而將女人心靈中的男性原型稱爲“阿尼姆斯”。當兒子籠罩在母親影響範圍中時,阿尼瑪有較強烈的發展。奇怪的是,當男人籠罩在母親的影響範圍中時,他對其他女人的瞭解和熱情較高(比較善解女人的心意,適合做女人的“閨蜜”),對其他男人和女性的吸引力較小。而當女人籠罩在父親的影響範圍中時,阿尼姆斯的發展較爲強烈。她對其他男人或女人而言,吸引力也較小,卻對其他男人的瞭解和熱情較高。男人心靈中阿尼瑪的影響將限制他無法及早朝向父親移動。令人驚訝的是,這也使他對於女性的獨特與價值產生較多的熱情和了解。同樣,女人心靈中阿尼姆斯的影響將限制她無法及早朝向母親移動,她將對於男性的獨特與價值產生較高的瞭解與熱情。因此,我們瞭解,阿尼瑪是兒子沒有接納他的父親的結果,而阿尼姆斯是女兒沒有接納母親的結果。

15、兄姊都必須爲弟妹付出,而弟妹都必須要接受來自於兄姊的給予。這代表着老大必須照顧老二和老三;老二則接受來自於老大的照顧並且爲老三付出較多;而老三則接受來自老大和老二的照顧。老大付出最多,老幺則得到最多;而老幺常常以照顧年邁的父母作爲回報。

16、當孩子成年後對父母說:“我從你們那裏得到了很多,而那已經足夠了。我會一輩子帶着你們所給予的禮物。”這將爲他帶來豐盛和滿足的感覺,並且他能夠說:“其他我所需要的,我將爲自己創造。”這也是會帶來極大益處的語句。這會使這個孩子獨立。

17、如果孩子告訴父母:“你虧欠我,你該給我更多。”這將使父母緊閉心扉。從此,父母將無法自由、快樂地爲孩子付出,他們所做的將是出於孩子的要求。如此一來,在孩子放棄他的要求之前,他也將無法接受父母的給予。如果孩子堅持向父母要求更多,這將使他仍與父母緊密連結而無法獨立,當他無法離開父母時,父母也將失去他們的孩子。

18、孩子將分享父母的生命,但無法直接從父母的生命中拿取任何的榮耀或權利。這是我們的命運,但我們常常背離這樣的原則。當一個孩子從父母那裏繼承了一筆財富或是頭銜,而不是付出自己的努力、經驗或是痛苦得來時,他的權利或是財富將沒有根基。

19、當家庭中的後輩試圖要爲前人付出,彷彿這位後輩的地位與前人平等,甚至高過於他,而不是接受前人的給予並尊敬他時,施與受的法則將出現逆轉。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父母從孩子身上得到他們在自己父母或是伴侶身上所無法得到的,而孩子也願意爲父母付出。此時,父母就變成孩子,而孩子就變成父母。愛的流動就不是自然地由高處移向低處,施與受的流動將必須對抗地心引力由低處向高處流。但就如水無法往高處流動一般,這樣的付出也將永遠無法到達它真正的目的地。

20、當孩子輕視施與受的序位時,她也會爲此得到嚴厲的懲罰,即使不瞭解這種錯誤或是原因,她也會感覺到無力或失敗。當她錯置了施與受的對象和序位時,儘管出於愛,她仍然忽視了序位法則。她無法瞭解這樣做並不合宜,而只是覺得自己是在做好事。序位無法因愛淹沒,序位的階層高於愛而存在,心靈中存在着一股力量,即使以生命及個人福祉爲代價,愛的流動仍要依照序位及平衡法則運行。因此,盲目地出於愛而不顧序位法則的行爲是悲劇的開始。唯一的出路是:帶着愛了解並接受序位法則。對序位法則的瞭解是一種智慧,而帶着愛的臣服是—種謙卑。

21、被收養的孩子與其他孩子一樣,擁有自己的父母,他們也從自己的原生父母那裏獲得了生命。因此他們也像原生家庭中的其他成員一樣,是家庭的一分子。他們跟原生家庭連結在一起,無論命運的安排爲何,家庭中其他成員也一樣會受到影響。這些成員參與了孩子的命運,就如同這是他們的命運一般。收養並不會改變他們同屬一個家庭系統的事實。

22、孩子能夠在心中描繪出父母的樣貌,即便他們沒有見過自己的父母。當孩子在內心之中感到與父母之間的連結,便能瞭解與父母有關的一切,因爲父母就是自己的一部分。就心理與生理各個層面來看,孩子都是父母生命的延續。孩子會跟父母擁有相同的感覺、同樣的喜好,以及相似的樣貌。孩子也與父母以及整個家庭的命運糾結在一起。因此,孩子也會隨同其他家人一樣受苦,一樣懷抱希望,一樣尋求被療愈。同樣,孩子也會像其他家人一樣感到罪惡而想贖罪懺悔,這個罪惡感甚至包括了將孩子送養而感到的罪惡感。跟父母一樣,孩子面臨一項特殊的任務:藉由與心靈深處那股偉大力量的連結,來超越命運殘酷的表象,而讓自己從牽連糾葛及其所造成的後果中解放出來。

23、母親和小孩之間的連結曾被中斷,雖然後來重新結合,可是當初分裂的痛苦依舊存在。許多家庭裏,小孩出生後沒多久就和母親分離,例如小孩必須住院,媽媽卻不能去探望他。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早產兒身上,出生後馬上就要被放進保溫箱裏,剖腹生產也會造成早年分離的狀況。孩子經驗這些分離,相當地痛苦,那份痛苦通常會轉變成憤怒或絕望。之後就算母親回到孩子身邊,孩子仍會因爲心中有對痛苦的記憶,而把母親推開。然後,母親可能會感到不知所措,猜想自己是哪裏做錯了,最後甚至會以離開的方式響應小孩。如此一來,母親和小孩並沒有真正再次結合。

這種創傷將會一輩子影響着小孩。孩子早年朝向母親(有的狀況是朝向父親)的連結被中斷,也會使他無法真正接近其他人。日後孩子長大,他的行爲將持續受到童年創傷的影響。他將傷痛銘刻在心,依循其模式生活而不知。一旦他稍微接近某人,就會自行退後站到一旁,然後回到原點,重新展開另一個循環。事實上他哪兒也沒去,只在原地打轉。

這種問題的解答是什麼呢?回到朝向母親的連結被中斷之時,完成連結的移動。這種情況裏,治療師必須代表來訪者的母親,緊緊抱住孩子。如果孩子想要掙脫,治療師必須抱得更緊,直到小孩在擁抱中放鬆爲止。再次回到連結被中斷的狀況裏,朝向母親的移動終於完成,孩子才真正走到母親身旁。

24、我想要從靈性的角度來談談另一個領域:憂慮而不安的小孩。一般他們會被稱爲“麻煩的小孩”。不是孩子有障礙,而是系統中存有某些障礙,換句話說,小孩的家庭系統有失序混亂的狀況。家庭主要的混亂總是來自於排斥或遺忘某個家庭成員,出生在這種家庭的孩子會怎麼做呢?小孩會看向被家庭排斥的那位成員,而變得憂慮不安。一旦家庭再次承認那位被排斥的成員,小孩就能放下重擔。我發現小孩焦躁不安而易怒,是因爲他們看向某位被家庭忽略的人。正因爲如此,我才提出這個驚世駭俗的概念:“每個孩子都是好孩子。”家庭排列顯示出他們真的都是好孩子。

25、對於輔導小孩的老師和負責照顧小孩的人,我想對你們說:如果你幫助小孩幫過頭,小孩會生氣,所以幫助他們的時候,請保持一段距離;還有,請把自己當做小孩父母的代表者來幫助他們,更重要的是請把自己的排序放在小孩父母的後面。如果你把自己看得比小孩的父母地位還高,以爲自己比他們的父母做得還好,小孩也會生氣。

26、如果你對某個小孩說:“你父親是個酒鬼,長大之後千萬不要變得跟他一樣!”這樣一來小孩會“更想”變得和父親一樣,因爲他對父親十分的忠誠。如此告誡小孩就會對小孩的心靈造成如此的後果。但如果你容許小孩變得和他的父親一樣,允許這個小孩在心中對自己的父親說:“我好想變得跟你一樣。”這個小孩就會注意到父親溫柔地看着他,對他說:“好。你變成我之後,你的所作所爲一定和我不同。”允許小孩模仿自己的父母,小孩纔有機會從父母的“魔咒”(負面情緒或行爲)裏超越、成長。用這種方法同意小孩的處境,就表示輔導老師把自己看得比小孩的父母序位還低。

27、所有的孩子都深愛着自己的父母,不管他們的父母爲人如何。幫助小孩時若能榮耀並深愛着小孩的父母,那麼小孩在那人身旁就會感覺安全。如此一來,小孩能深愛那位助人者,因爲助人者(或老師、輔導員)的內在和小孩的父母有了一份連結。待在這位助人者身旁,小孩意識到,只要他想,他隨時都能走向自己的父母,隨時都能愛自己的父母,隨時都能表達對父母的愛。

28、對父母來說,擁有一個殘障的小孩猶如人生的所有期望被命運劃破一刀。一方面,父母通常都以深刻的愛和小孩相連,他們待在小孩身旁,和小孩一同受苦。另一方面,父母通常會自責,檢討自己哪裏做錯了,或是怪罪其他人,比如醫生。但這樣他們就錯失了和小孩直接的連結,也錯失和自己的直接連結。怎麼做能夠幫助如此處境下的父母?讓他們認出有一個心靈的移動帶領着他們和小孩,幫助他們走上一條特殊的道途。讓父母在這種心境之下同意自己的命運,也同意小孩的命運。父母和小孩走在這條特殊的道途上,將會獲得一種特別的力量,也會對人生的意義有另一層特殊的瞭解,這是其他命運道途所不能領會的禮物。在命運嚴苛的考驗下連結人生的深度,這樣的家庭將會經驗到超乎表面的幸福、愛和人生。這不單單是個人的命運而已,這種命運也帶着一份治療的力量影響周遭的環境,甚至遠超過家庭的範圍。它帶來一份謙遜、虛心的力量,爲人們的心騰出一個空間,讓愛和仁慈有機會滲入。

29、干擾早期朝向母親的移動,對日後的人生和成功將造成嚴重的後果。例如,往後孩子在和人生中的合作伙伴互動時,他們的身體將會帶着早期分離的創傷經驗。在人際關係上會因此暫停行動,不會主動和別人交往,而是等待別人來找他們。通常別人主動來找他們時,他們又很難忍受這種過於親密的關係。他們會以另一種方式來拒絕別人,而不是高興地歡迎別人。這種情形讓他們很痛苦,不過他們仍然會持保留的態度來對待別人,而關係往往只維持很短暫的時間。這些人和自己的孩子有類似的經驗。孩子如果太黏人,他們就會很困擾。

30、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愛,像其他關係中的愛一樣,受到連結、付出與接受,和適當分工的限制。和其他方面的愛不同的是,只有在付出和接受保持在不平衡的狀態下,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愛才能獲得成功。

31、當父母被他們的孩子接受時,當他們看到閃現在孩子眼裏的光芒時,當他們聽到“很高興你生了我”這樣令人愉悅的話語時,都會得到深深的滿足。

32、在年幼的孩子中最容易見到這種情況:他們毫不隱瞞地模仿自己的父母。但是,孩子們這種愛的特徵,在他們長大成人的時候,會繼續在他們內心生活裏運作,繼續在家庭關係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這種發自愛的行動,會讓孩子跟隨着父母受苦。雖然這常常是無意識的,但是,由於不斷地重複父母的不幸,從而使這種不幸一直延續下來。

33、乖女兒的故事:一個35歲的婦女告訴大家她快要離婚了。她曾經有一段快樂的婚姻,有三個孩子。至於爲什麼離婚,她自己根本就找不到合理的藉口,但還是回絕了大家的建議,堅決不肯回心轉意。在後來的治療中,治療師問了問她父母的情況。原來,她父親在航空母艦上爲了救同事不幸遇難。治療師問那時候她母親多大年紀。她回答說:“我爸死的時候,我媽媽才35歲。”治療師接着問道:“難道你們家中的乖女兒都得在35歲時失去丈夫嗎?”

34、孩子們會無意識地渴望自己能和父母同樣受苦。他們之間連結的愛如此之深,以至於讓他們變得盲目,抗拒不了誘惑,力圖通過接受父母的痛苦來照顧自己的父母。雖然他們的行爲是發自於愛,並相信自己正在做着有益的事情,但實際上孩子們開始執行自己“祖父母”(父母的父母)的功能,並通過傷害自己,過起讓自己的父母非常擔心的生活。他們盲目的愛保護着他們和父母之間的連結,試圖通過執行父母的功能,付出給自己的父母,而不是從父母那裏接受。他們把付出和接受的動力走向顛倒了,因而在不知不覺中讓痛苦持續了下來。

35、父母和孩子之間愛必須遵循的三個法則:1、父母付出,孩子接受2、付出和接受之間必須是不可調和的失衡。3、當孩子是孩子,父母是父母時,在家庭內根據時間和功能而確定的階層受到尊重時,愛才是最完美的。

36、孩子有時候不按現實接受自己的父母,反而根據自己的假設來評價他們,好像要成爲父母必須取得某種資格似的。實際上,他們常說:“我不喜歡你這一點,所以你不配做我的父親。”或者,“我需要的東西,你沒有給我,你沒有資格做我的母親。”不顧事實地這樣說,真是荒謬。父母通過受精和生產而成爲父母。單憑這些,已足以讓他們成爲孩子的父母親。對於這最早期的付出來說,孩子沒有絲毫資格來改變這一切。

37、當孩子接受自己的雙親,並按現實中的狀況承認他們是自己的父母時,當孩子和父母之間找到解決辦法時,他們的內心深處就會產生固化,並對父母產生清晰的認同感。如果孩子們在自己的心中排斥父母中的一方或雙方,他們就會感覺到空虛和不完整。排除或貶低父母的結果總是一樣的,就是孩子自己會變得被動,感到空虛。這是引起抑鬱的一種常見原因。

38、當孩子拒絕按父母的現實接受他們時,他們會讓父母感到愧疚不安。如果孩子整天都不快樂,不斷地失敗和受苦,而原因是缺乏父母的看管照顧,那麼父母就會深感愧疚不安。他們會覺得自己給了孩子生命,卻又讓他們受到傷害。如果孩子能夠克服他們童年時代所受的痛苦,學會快樂地生活、滿意地生活,那麼,他們的父母就會感到欣慰。因爲孩子有了愉快的生活,他們就不會緊抱着對父母的怨恨不放。他們會接受父母陚予自己的生命,過上最好的生活。儘管如此,很多人寧可讓自己沉淪在不幸之中,也不願欣然接受生命中的各種際遇,拒絕幫助父母拋開過去的愧疚,不想讓父母得到安心。

39、當父母的需求未被滿足時,求助對方或求助自己的父母纔是最合適的。當他們求助於自己的孩子以期得到安慰和安心時,家庭中的角色和功能就顛倒了。這就是父母認同(parentification),孩子假定自己是父母中的一方。孩子們沒有保護自己抗拒這種過程的能力。孩子們覺得對自己的父母有責任,父母期望自己孩子的行爲就像成人伴侶一樣,當家庭陷入這種模式時,每一個人都將痛苦不堪。家庭中的孩子呈現出過分的、不適當的重要性時,是註定要失敗的。因爲,沒有一個孩子能夠滿足自己父母的情緒需求,填補他們的空虛。

40、父母認同就是一個孩子假設自己在父母親的位置上。例如,一個母親對她的女兒有強烈的不滿,根本就無法理喻。回想一下自己的原生家庭系統,她記得曾經對自己的媽媽很不滿意,同時發現這和她對女兒的不滿簡直是一模一樣。牽連在母親身上的愛,現在正牽連着對女兒的愛。這就是父母認同(parentification),是家庭動力的一種形式。這並不只是單一個體的感受,所以,要設法明白整個家庭中發生了什麼。

41、接受自己的父母會產生一個奇特的效果,就是孩子和父母分離。這些事情並不是真的對抗父母,而是使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變得完整和圓滿。接受自己的父母意味着,“不管你給我什麼,我都接受。你們給我的已經太多了,足夠了。不論我還需要什麼,我都會照顧自己,或從其他人那裏得到,現在我會心平氣和地離開你們。”那就是說,“我接受你們給我的一切,雖然我可能會離開父母,但我還是他們的兒子,他們還是我的父母。”——伯特·海靈格

42、不能夠接受父母的孩子,必然是會設法補償他們之間的不足。實際上,人們常常追尋的“自我實現”和“自我啓迪”,就是在追尋仍然沒有被自己接受的父母。接受父母之後,對“神”的追求常常會停了下來或有所變化。許多人發現,一旦成功地接受以前被拒絕的父母,所謂的“中年危機”就迎刃而解了。——伯特·海靈格

43、我要告訴你,在父母之間有些事情我們一定要記住。不論父母之間發生了什麼,都不關你的事!不論他們告訴你什麼事情,你都要儘可能快地忘記!要保持自己的心靈和靈魂的清純。掌握忘記的技巧,是一種有治療作用的方法。這種忘記是一種精神上的歷煉。

44、通過受苦而和自己的父母連結在一起,對孩子來說,是一個極大的誘惑。如果母親情緒低落,她的女兒也會情緒低落。如果一個父親酗酒,孩子也會不由自主地用某種方式模仿父親的遭遇,可能會在生活中處處失敗。但是,成熟的愛要求孩子漸漸地放棄幼稚盲目的愛,學會像成人那樣去愛。成熟的愛要求孩子們從家庭的牽連中釋放自己,不再重複那些有害的事情。

45、一個男人在進入一個伴侶關係時,會把自己家庭裏的價值和傳統帶過來,一個女人也是如此。可是,他們的各自的傳統和價值之間常常有很大出入。孩子們表面上在跟隨佔優勢的一方,但實質上卻在跟隨另一方,即弱勢的一方。例如,如果父親的價值觀佔主導,那麼這對夫妻的孩子表面上會傾向於跟隨父親的價值觀,實質上卻會追隨母親的價值觀。最常見的是,母親的價值佔主導,孩子們表面上追隨,他們會在表面上拒絕自己的父親,私底下卻在效仿父親,而且一般情況下,他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

46、離婚之後誰得到孩子的監護權,說真的並不像你想的那樣棘手。有兩個系統原則能夠指導你作決定:1、孩子應該跟着父母中最能肯定對方的那一方;2、無論誰放棄這種關係,都不應該得到孩子的監護權。

47、實際經驗告訴我們,在孩子的心目中,父親對母親的評價通常比母親對父親的評價要高得多。如果一個婦女想贏得監護權,她就要學會在孩子的面前肯定前夫的爲人,這樣她才能贏得擁有孩子的權利。

48、如果一個離了婚的男人得到了孩子的監護權,他又想再婚,最好不要根據孩子的意見,而要自己做決定。父母決定之後,孩子也必須接受這個決定。孩子不是平等的伴侶,這一類事情看起來可以和他們商量,但實際上不應該和他們商量。無論如何,肯定不能強迫孩子們去愛繼父母。

49、當(離異)父母之間平心靜氣地決定由誰監護之後,孩子就不用爲決定跟哪一個而頭疼。父母經常有這樣的想法,誰得到撫養權,誰就可以把孩子從對方那邊帶走。這是不可能的。即使孩子只是跟隨父母中的一方生活,但他永遠都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父母雙方經歷了怎樣的過程,孩子必須清楚地知道,即使他們不再是夫妻,雙方仍都是自己的父母。

50、如果孩子不能夠由自己的父母撫養成人,那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許是最好的選擇。通常他們和孩子的關係很密切。如果他們能收養孩子,一般情況下,孩子們會得到很好的照顧,萬一情況有什麼變化,他們回到父母身邊也比較容易。如果孩子的袓輩都不在人世,或者袓輩不能接受他們,那麼接下來的選擇常常是父母的兄弟姐妹。僅僅在家族中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的時候,收養才最後納入考慮的範圍。

51、如果一對伴侶收養一個孩子是出於自己的需要,不是出於關心孩子的開心快樂,那麼爲了滿足自己個人的需要,他們會焊然地把孩子從親生父母那邊帶過來。在系統中,這相當於一種偷竊孩子的行爲。因此,將會在家庭系統內引起嚴重的負面後果。是什麼原因讓親生父母把孩子交給別人撫養並沒有多大關係,養父母常常會付出等值的代價。例如,因爲錯誤的理由收養一個孩子之後,養父母常常會離婚。伴侶的“犧牲”是爲了從親生父母那裏搶走他們的孩子所作的補償。在我處理過的那些家族中,由於不恰當的原因而收養孩子的結果包括有離婚、生病、流產和死亡。在最具破壞性的形式中,這種動力可以表現成養父母的親生孩子中會有人生病和自殺。——伯特·海靈格

52、有些時候,生身父母把孩子交給別人撫養時,並非是迫不得已的。那麼,孩子理所當然地會怨恨自己的父母,而養父母卻變成了替罪羊。如果養父母已經把自己當成了親生父母,情況對他們來說就會更糟。如果養父母很清楚他們只不過是親生父母的代理,那麼孩子就會把自己的負面情緒一直對着親生父母,對養父母就會心生感激。這樣對養父母來說是一個極大的安慰,對寄養的孩子又何嘗不是呢?

53、當孩子被收養的時候,明確區分父母之間的稱謂是很有幫助。養子對親生父母和養父母要明確地採用不同的稱謂,例如,“父親和母親”和“爸爸和媽媽”。養父母不應該把收養的孩子看成“我的兒子”或者“我的女兒”。他們傳達給孩子信息更應該類似於“這是我們收養的孩子,我們代表他的親生父母照顧他。”這一信息有明顯不同的性質。

54、當一方伴侶帶着一個以前的孩子組成新的婚姻時,新的伴侶應該收養這個孩子嗎?一般來說,我會勸你不要這樣。這樣並沒什麼好處,因爲孩子會因此而必須否定自己的父親或母親。只要注視着那個孩子,你就會知道什麼是最好的。要一個孩子否定自己父母中的一方,是非常困難的。

55、當一個人在一段婚姻期間和另外一個人有了小孩時,那段婚姻就已經結束了。那就是說如果一個女人在他的婚姻期間和另外一個人有了孩子,她就和那個人形成了一個新的系統。原則上,她必然離開第一個家庭,投奔新的伴侶。如果她選擇仍然跟丈夫在一起,那麼對她的孩子來說,親生父親那裏纔是安身之所。新的系統優先於原先的系統,因此當一個男人和婚外女人有了孩子時,也會離開原先的婚姻投奔新的女人和孩子。然而他必須繼續贍養第一個妻子和孩子。這種情況下,以前的妻子和孩子要付出沉重的代價,但是經驗顯示出,總的來說,其他的選擇造成的傷痛會更大。

56、日後的生命中我們可以看見,那些完全成功地接受母親的人,他們變得既成功又快樂。因爲我們與母親的關係,就像是對待我們的生命一般,當然也包括對待我們的工作。在某個程度上,如果我們拒絕母親,也就是在拒絕生命和工作;同樣地,我們的生命和工作也會拒絕我們。

  同樣地,有些人很喜歡他們的母親,享受他們的生命和工作。恰好是因爲他們的母親成功地給予他們源源不絕的愛,也因此,他們的生命和工作得以獲得同等的成功。

  那些對母親有異議的人,同樣也對他們的生命和幸福有異議。只是因爲母親的愛退縮了,導致他們對生命的抗議和拒絕,因此他們的生命和成功也退縮了。所以,我們的成功要從哪裏開始呢?從我們的母親開始!

57、與孩子有關:對很多人來說,他們早期有過朝向母親移動時受阻礙的經驗。譬如說,很小就離開母親。有時候也許是送走一陣子,或是母親生病,甚至是自己生病,而母親無法去探望他們。因此,這種經驗將會對我們的感覺和行爲產生根深蒂固的改變。我們這麼需要的人,卻無法和她在一起的絕望,使我們經歷分離的痛苦與失去母親的感覺。於是,我們的內在作出決定,像“我放棄了”、"我是孤獨的”、“我要和她保持距離”,或是“我不想見到她”。之後,當小孩和母親再相聚時,孩子經常會刻意地和母親保持距離。小孩也許不讓母親碰自己,拒絕母親和母親的愛。母親徒勞無功地等待,當她試圖親近孩子,將他擁入懷中,但孩子的內在卻不斷地抗拒,且經常表現出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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