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不能输的危害本质在于公权力的私有化

在部队的时候,有个军嫂是高速公路收费员。

彼时,高速公路收费员已不是什么香饽饽,但也远不像今日这样凋敝。

嫂子经常憧憬收费员们口中传说的那个“黄金年代”。

在更早的时候,计算机和互联网不普及,车辆上下站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共享,高速公路收费是“一本糊涂账”。

她描述,那时的收费员下班,随手从公家的钱筐里抓一大把钱,再随手往私人的什么容器里一塞——手边的塑料袋,孩子的书包,喇叭裤的裤兜,一切都像说话、呼吸、喝水那样自然,每个人都在这么做,每个人都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公家的钱就这样无声无息进入私人腰包,国家赋予收费员的收费权静悄悄完成了“私有化”。

“公权力的私有化”,就是我所理解的职务犯罪的本质。

我对职务犯罪的仇恨值非常高,一个杀人犯,我从他身上读到的更多是不幸,但一个职务犯罪,我从他身上读到的只有最纯粹的恶。

职务犯罪本质是对规则的破坏,人类之所以能够走出茹毛饮血,建立璀璨文明,靠的就是对规则的敬畏与遵守,没有规则,社会治理将无从谈起,人类社会将分崩离析。

很无奈,法定的职务犯罪寥寥无几,只是公权力私有化这一上位概念的极小一部分子集。

下班随手抓把钱的收费员,偷闲把公车开出去玩玩的司机,帮亲戚插队特事特办的业务员,大搞权钱交易的领导干部,他们的共性都在于将手上或大或小的公权力进行了私有化,使其偏离了“公”的本质。

“国家不允许妈妈输”的林姓检察官,把个人情绪以国家正义来掩盖,把个人胜负置于国家公诉权之上,以国家之名行个人霸凌之实,本质上也是一种“公权力的私有化”。林姓检察官虽然没有收一分钱,但她的“职务廉洁性”已经荡然无存,她行为的逻辑内核与随手往家里装钱的收费员没有任何区别。

披着罪恶外衣的公权力私有化并不可怕,他注定无法出现在阳光之下;披着正义外衣的公权力私有化则贻害无穷,他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并将道德大棒挥舞向识破他破坏性本质的人。

“公诉人不能输”就是这种贻害无穷的公权力私有化。

国家从来没有说过公诉人不可以输,国家要的是公平正义。阻挠国家权力正确行使,为了自己的情绪,为了自己的仕途,为了单位的考核,偷换概念搞“公诉人不能输”的那些人,我们应当正视他们的危害性。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望林姓检察官们能早日读懂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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