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一)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必也亲丧乎。”(出自《论语·子张19.17》)“亲丧”二字,如果解释成为:“失去亲人的时候”,那其实“亲丧”(出自《论语·子张19.17》)应作为‘丧亲’二字的倒装。

既:“必也亲丧乎”(出自,同上)五字解释为:‘必定是在失去亲人的时候’之时,那其实,就是把“亲丧”二字作为了:‘丧亲’二字的‘倒装’来解释。

:‘必也丧亲乎’,可以解释成:‘必定是在失去亲人的时候’。

道理是这样的。但,如果按照《论语》原文的叙述顺序来解释的话(此节,既《论语·子张19.17》我偏向于按照原文的叙述顺序来进行解释......),那么:“必也亲丧乎。”(出自《论语·子张19.17》)五字,就未必是:所谓“失去亲人的时候......”之意思了。

“必也亲丧乎”(出自,同上)五个字如果按照《论语》原文的叙述顺序来理解的话那么可以解释成:‘必定是在自己失去了什么的时候’,而未必是指“失去亲人”了

道理是这样的“亲丧”(出自《论语·子张19.17》)二字如果按照《论语》原文的顺序去解释而不是用‘倒装’的方式来解释、与理解的话......

那么,其实“亲丧”之’字是指的:自己,而非所谓“亲人”了

道理是这样的如果将“亲丧”二字“亲丧”二字出自于《论语·子张19.17》解释成必定是在自己失去了些什么的时候的话(既:“必也亲丧乎”出自,同上),那么“亲丧”之就不是指的亲人

而是指的:自己(既:“亲丧”,按照《论语》原文的顺序解释,“亲”字是指:自己,而非指所谓“亲人”)。如果按照‘倒装’的方式解释,那么“亲丧”实际就等于是解释成了:“丧亲”(既:在失去亲人的时候)。

道理是这样的。虽然,我读的《论语》版本里,“亲丧”(“亲丧”,出自于《论语·子张19.17》)二字,也被“译”成是:‘丧亲’,我读的《论语》版本也是按照‘倒装’的方式‘译’的......

既,解释成:(所谓)“必定是在失去亲人的时候......”(出自我读的《论语》版本)。但是,我个人并不赞成这样的解释,我更习惯将这一节(既:《论语·子张19.17》)按照《论语》原文叙述的顺序,去理解,和“翻译”(所谓的,“翻译”)。

既:我更倾向于,将“必也亲丧乎”(“必也亲丧乎”五字,出自于《论语·子张19.17》)五字,理解成为:‘必定是在自己(既:‘亲’字的解释)失去(既:‘丧’字的解释......)了些什么之后’......

我习惯这样去理解此节(既:《论语·子张19.17》)。

道理是这样的。什么,才是在‘必定得在自己失去了些什么以后’,才能‘如何’、‘如何’呢。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出自《论语·子张19.17》),曾子说:‘我聼夫子说过人没有自致的一定是在自己失去些什么之后(既:才能做到“自致”)’。

道理是这样的。也就是说,《论语》的编、撰者们,记述曾子的话,并认为:‘人一定是要在自己失去了些什么之以后’,才能达到“自致”(“自致”,出自于《论语·子张19.17》)这种结果的

这是,《论语》的编、撰者们所认为:有必要告诉后世‘儒生’们的一句话。

道理是这样的。这句话,太重要了。既:“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因为他直接告诉你真正的自主自发自愿的且下定决心的‘改变一定是在亲历了某种‘不幸’以后

道理是这样的。不然人不会(既:下定狠心、决心)改变

人在幸福当中,人在欢乐当中,人在美梦里......

人为什么要:改变。人,一定是在:困境当中,或者说:是经历了某些‘痛苦’,与“炼狱般的折磨”(比喻、举例)之后,才有可能,想要去‘改变’自己。

道理是这样的。因为太痛苦了,要给自己找一个‘出路’,一条‘活路’。

一个:出口。要‘自己......所以,才要:改变。改变是“自致”(“自致”二字,出自于《论语·子张19.17.》):第一步。

没有这一步,就没有未来‘有可能’达到的:“自致”(“自致”,出自,同上)。而,‘改变’,则源于:“亲丧”二字(“亲丧”,出自于《论语·子张19.17》)。

1.

改变,有两个方向,善或。所以,一个人的’,对于外界甚至说对于‘世界’来说未必都总是‘好’的

道理是这样的。曾经有个欧洲的‘绘画爱好者’,后来,肯定是、必然是在他‘亲历’了:一些事情,之以后......

他改变了当“艺术家”(既:‘绘画’方面......)的‘志向’,但是,这种‘改变’,却给予了整个欧洲,甚至说‘全世界’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与苦痛。

所以未必总是“好”的对于外界来说

但是,‘改变’对于一个人自身来讲、来说的话,那确实是要比经历、和感受那种‘不幸’,要来的更好一些。

道理是这样的。所以,“亲丧”(出自《论语·子张19.17》)是一把双刃剑,他是人世间人类当中的‘大善’、与‘大恶’的:起点。

2.

同时,既:“亲丧”二字可能也是人世间的‘大善’与大恶的唯一“共同点”

道理是这样的。

----作者:李宗奇 庚子年 九月初三 于自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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