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傷害都是相互的

人們常常把權力的行使應以不傷害別人的權利爲界,這句格言作爲解決糾紛的金科玉律,但問題是,現實生活中,糾紛雙方都可以拿這句格言替自己辯護。

在每一個具體的例子裏,大家都不自覺的插入了人的情感,有了先入爲主的判斷,而只有科斯看到了糾紛背後與資源徵用相關的中性的經濟本質。

把污染滋擾遮擋和闖入等產權或侵權案件都看作是人們對稀缺資源的平等徵用,一下子刷新了世人對於諸多社會現象的理解。

科斯定律最流行的版本是在交易費用爲零或足夠低的情況下,不管資源最初的主人是誰,資源都會流到價值最高的用途上去,用大白話來說,就是誰用的好就歸誰。

大數據的使用經常引發隱私權,應該歸誰的問題,好多人對隱私權非常敏感,覺得隱私權一點都不能出讓。

有些數據對大衆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一些犯罪分子的數據,公安機關拿到後就能產生極大的效用,避免很大的損失,這是公安機關,因爲應該有一點權利,徵用個人的隱私權呢?我覺得應該有。

根據科斯定律的洞見,關於隱私權的爭論,最後解決的方案不會一邊倒,既不會允許政府肆無忌憚的侵犯個人隱私權,也不可能讓個人絕對的保有所有的隱私權,最後一定會在這兩者中間取得一個平衡,其指導原則還是科斯定律,誰用的好就歸誰。

一向有價值的資源,不管一開始他的產權歸誰?最後這項資源都會流動到最善於利用它最能最大化企價值的人手裏,這是科斯定律的一個重要含義,而在制度設計中,我們應該儘量讓這種資源的流動和分配更方便,更容易,從而提高各項經濟資源被重新配置和使用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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