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虛之心

自己擁有的才能和能力,絕不是自己的私有物,那不過是偶然被賜予的。這種才能和能力,如果不爲我所有,也很正常。我所扮演的角色,由其他人來承擔,也絲毫沒有不可思議之處。

因此,這種才能和能力,不可以只爲自己所用,而應該爲世人、爲社會所用。我開始這樣思考。

爲什麼說能力、才華不能只歸自己所有呢?不限於人類,假設拿走一切生物之所以成爲生物的屬性——肉體、精神、意識、知覺等,剩下的只有“只能被稱爲‘存在’的東西”。

以這個“存在”爲核心,形成了所有的生命,而這個“存在之核”就是一切生命共有的東西,它有時呈現爲花的形式,有時扮演人的角色。

就是說,“存在之核”以外的東西,即我們平時堅信是屬於自己的那些東西,比如肉體和心靈、思考和感情,或是金錢、地位和名譽,乃至能力和才能等,所有這一切都不過是借來之物,都是被賜予的附屬品。

這麼思考的話,“這是我的東西”“那個成功是我的功勞”這類想法,就變得毫無根據,毫無實體依託。意識到這一點後,驕傲自大就會自然消失,謙虛之心就會自然而生。

那些我們認定是自己的東西,不過是現世一時寄存在我們這裏的東西,其真實的所有者,我們根本不得而知。

正因如此,我們不應將其用於自身,而必須將其用於社會、用於世人。而當這一世的生命終點來臨時,我們應該毫不留戀地將這些寄存之物歸還給上天。

在生活和工作中抱這樣的想法,驕傲自大就會在心中消失,內心就會充滿感謝和謙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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