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讀「論語」20.1_5:仁之道包羅萬象,公則悅畫龍點睛

「堯曰篇第二十」1_5

【原文】

(續上)寬則得衆,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本章完)

【譯文】

爲人寬宏則可得人心,爲人誠信則得人信任,爲人勤勉則事有可成。行事以公方令人悅服。

【註釋】

“得衆”,指得人心。

“任”,相信、信任。如《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中的“王甚任之”。

“敏”,此處應作“勤勉”解。例似用法如《論語·學而》中的“敏於事”及《中庸》中的“人道敏政”。

“功”,成效、成就。如“事半功倍”、“徒勞無功”。

“公”,有“平等”和“共同”兩層含義。專有名詞,可不譯。

“說”,音義皆同“悅”。

【評析】

本節是“堯曰篇”首章第五節。本節的“寬則得衆,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與“陽貨篇”第六章(17.6)中孔子的話只有“民”與“人”一字之差,孔子說的是“信則人任焉”。因此,本節內容要麼出自孔子之口,要麼就是孔子與這位先賢的共識。但本節的重點在最後一句“公則悅”,這不僅是《論語》中唯一一次談到“公”的概念,也堪稱是整部《論語》的畫龍點睛之筆。

儒家的思想核心是“仁”,而“仁”的底線則是“公”,“公”是人調整與外部世界關係的基本準則。“仁”是孔子所謂的“愛人”,是“泛愛衆”,是孟子所謂的“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愛”不僅是一種行爲,也是一種情感。凡夫的行爲和情感常常無法統一,很難做到“從心所欲不逾矩”。因爲行爲可以勉強,而情感則無法勉強。雖然凡夫不是聖賢,不可能人我兩忘、完全利他,但只要能行以“公”心,有“平等心”和“共同體意識”,就算是“仁”。

所謂“平等心”,就是能平等地對待人、事、物;所謂“共同體意識”,就是能認識到人與其外部世界貌似分離,實爲一體,因爲人不可能離開他人、離開空氣、土壤、水、森林、草原和整個生態系統而獨立生存。因此,人對社會、對環境、對外部世界的任何破壞,歸根結底都是在禍害自己。人有了“平等心”,便能與整個世界和諧相處;人有了共同體意識,便知道應該平等地對待這個世界的每一個組成部分,平等地對待人事物。因此,“平等心”與“共同體意識”實爲相互依存。人果能有平等心和共同體意識,便能如《中庸》所云:“萬物並育而不相害”,也就能“公則悅”。

“公”體現在政治上,就是《禮記·禮運》所謂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亦即古人所謂的“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只有以天下爲公,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選賢舉能”,尤其是“選賢舉能”以自代。堯舜能以天下爲公,故能得千古景仰、萬衆愛戴,此即所謂“公則悅”。由“公則悅”亦可見民心所向。

這裏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公”並非形式上的“平分”,而是實質上的“公平”。好比民衆不可能與爲政者擁有相同的執政權力,但是卻擁有相同的參與公衆事務、實行社會監督的權力。爲政者不讓民衆參與公衆事務,拒絕民衆進行社會監督,只能是出於其苟且之“私”,而絕不可能是出於坦蕩之“公”。因爲“公”則光明正大,無不可示於人者。堯設諫言之鼓,使天下百姓可盡其言;置誹謗之木,使天下百姓可攻其過,正是其“公”的體現。因此,判斷爲政者公與不公,不能看他說得如何漂亮,而要看他如何去做,要“聽其言而觀其行”,看他是否光明磊落,是否敢將自己坦露於“陽光”之下。

“公”體現在社會上,就是能與他人、與社會、與環境、與天地萬物相共。只要事關他人、他事、他物,就不能以自私自利爲念,而必須要有共同體意識,要像善待自己一樣善待彼此,要像不肯自害一樣互不相害。唯有如此,才能人與人相和諧,人與社會相和諧,人與環境相和諧,人與天地萬物相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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