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疤好了 要不要忘记痛

文/英歌h

泡脚加水时,被开水烫到脚,已第四天。当时只是红了一片、痛了一会儿,后来不痛了,起个泡,不算大,没当回事,想起时抹点烫伤膏。

可是,烫伤的那片皮肤好像只不透明的塑料袋,被水鼓成一片大小不一的气球。水就在球里流来荡去。原指望泡不要破,可以保护好创面,让新皮肤长出来。可水泡越来越大,越来越薄,随时都可能被蹭破、挤破,走路脚开始跛。

怕感染,在同事再三催促下,去医院找针灸科的人把泡里的水抽出来,再用红外线照一照。三九贴灸出大水泡时,他们就是这样给我处理的。结果,针灸科两位医生一看,都说这可跟灸出的泡不是一回事,这是烫伤,得去烧伤科。

运气不错,赶上烧伤科主任门诊。他曾是当地一家顶顶有名的烧伤医院专家。这点伤给他处理,等于杀鸡用了牛刀。

他把泡戳破、剪掉,用碘酒清理创面时,我闭着眼、咬着牙,就像伤口撒盐,痛得人倒吸冷气。涂了厚厚的药膏,裹了一层又一层纱布,左脚腕就变成了一只胖粽子。花了120多块钱,还得隔天换次药。说是2级烫伤。看来,专业的事还得交给专业的人干。如果烫伤都自己处理,还要烧伤科干嘛。

天色已晚,我忍着痛坐在走廊发愁,胖粽子脚穿不进靴。医生说叫家里人来帮你啊。我嘴上应承着,却半踩着靴,一瘸一拐、一蹦一跳,开始往停车场挪。我不想折腾王兄,能自己克服的还是自己克服吧。

这种痛是自找的,罪必须自己受。这就叫自作自受,是对自己粗心大意的惩罚。

上一个冬天贴三九贴时,腰上一贴我忘记按时揭,结果灸出大泡。刚结痂,医生又在附近位置贴了,再三交待,这回可别忘了。我信誓旦旦绝不会忘,结果那一贴又被遗忘了,又是一个大泡,都没好意思去找同一位医生处理。

被N次批过,好了伤疤便忘了痛。

可转念一想,伤疤都好了,为啥还要念念不忘痛?虽然时不时惹点小麻烦、遭点小罪,但心大心粗也有好处,比如对伤害过我的人、伤害过我的事,我容易健忘。

路遇一位多年前我曾十分敬重的熟人。我曾有过一种执念,等那个人退下来清闲了,我要去看望他,当面解解心结,问问他当年究竟何故对我不公平,给我造成那么深的伤害。可我今天看到他,我不想去问了,没任何意义。我觉得现在挺好。

回望曾走过的路,每一步都是偶然中的必然,每一次转折都是人生链条中的一环。无论喜乐悲伤,都已成过往。感谢所有伤害过我的人、伤害过我的事,是你们让我成长、令我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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