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导向?你的组织形态真的能支持这一目的么

以结果为中心的组织设计,指的是该模式下的主要构成单元,能够直接面对外部市场环境的检验,承担经营责任,交付业绩结果。其单元的形式可以是独立的项目、区域条线、业务条线或业务群。同时,各单元在很大程度上能做到业务独立核算、责权利相匹配,可落实为一个完全责任主体,即负责人必须能对结果的达成承担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概言之,以结果为中心,强调的就是经营主体要能为结果负责。

事业部制是这一组织设计原则下的代表形式。与矩阵制相比,事业部制没有太多的资源共享,而是在各事业部的内部就尽量把资源配置完整,形成价值创造的闭环,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当然有可能造成资源重复配置。但反过来看,但凡有资源共享的地方,就会影响到责任边界,即责任是不完整的。每个人都有责任,恰恰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没责任,责任一定会被推诿。从这个意义上,事业部制是以资源的重复配置为代价,换来了责任主体的明确,使整个事业部被激活。

企业在进行新业务孵化时,最初通常是以矩阵制模式推进的,即从成熟部门抽调人才、资源共享,但一旦有条件就应当尽早转换成事业部制,这样也更利于业务孵化的成功。同时,为减少资源浪费,不少企业会采取一种“不完全事业部制”的做法。例如,在生产端追求规模效应,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配送;在品牌端灵活作战;即该分的分,该合的合。某种意义上,“不完全事业部制”的应用可能还更为普遍。

不过在现实中,还经常出现一种“假事业部制”的做法,即看似是事业部制,实则是直线职能制的变体,通常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其一是在直线层面,例如也进行了总部与区域事业部的划分,但在实际运行中,区域名为事业部,实则只能忠实地落实总部的部署,在人、财、物方面都无法做主,那实际上区域只是一个销售渠道,或称办事处,而不是完全责任主体,不是区域事业部。

其二是在职能层面,对总部的各职能部门进行独立核算,事业部化,试图让每个部门都成为利润中心。这看似是一种组织创新,但实际上并不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理论上,凡是能由企业内部提供的服务,都可以在市场上进行采购,只不过成本更高。因此,推行内部市场化要考虑的并不是能不能做到,而是有没有必要。

尤其在稻盛和夫的界定下,阿米巴更接近一种管理行为,而不是一种组织设计;它强调的是各环节的人效提升,借此把成本降下来,把企业整体的竞争力提上去;它奉行的是能力主义,而不是结果导向;因此在薪酬问题上,采取的也是统一的能力工资体系,而不是事业部制,更不是以包代管。这也是稻盛先生反复强调“阿米巴不相信绩效主义”的原因。

实际上,阿米巴应当被看作对直线职能制的一种优化,而不是一种新的事业部制,这刚好是许多中国企业容易搞错的地方。不应把每个部门都视为利润中心,那恰恰失去了组织起来的意义。更何况,赚出来的才叫利润,省下来的都应该算成本。

事业部制是一种面向市场、承担责任、对结果负责的组织模式设计。尽管可以从不同维度对事业部制的类型进行划分,例如客户、技术、产业等维度,但从管理属性上,只有区域事业部与产品事业部两种。

产品事业部制涉及的是多品牌运营。实际上,最早由通用汽车公司前总裁斯隆先生发明的事业部制,所处理的就是多个汽车品牌之间协同管理的问题,因此,早期的事业部制指的就是多产品事业部。但在现实中,区域事业部制也被广泛应用。区域事业部可以承接多款产品、多个品牌的区域化管理,也可以只面向单一品牌,但只要各区域的市场属性不同,例如顾客需求不同、竞争态势不同,区域事业部制的威力就能显现出来,更利于贴近市场实情作战,也能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

对事业部制的管理,经常被误解为只要做好放权就够了。倘若那样的话,集团与子公司间只维系投资关系,做好资本管理就够了。但在多数情况下,事业部制的管理难点不在于“分的逻辑”,而在于“合的逻辑”,考验的不仅是前线作战部队,更是后台指挥与调度中心。换言之,事业部制的基本思想是“基于协调控制下的分权管理”。

如斯隆先生所言,事业部制开创了通用汽车的一个新时代,“从此通用汽车幸福地处于绝对分权和绝对集权的两种极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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