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理念极端矛盾,生命其实并不存在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六部》(感知对话录、14)

生存者:

你的意思是我们一不小心做了生命的角色,因此将共同存在分解成个体的存在,将同一个世界分散成每个人的世界,将相同的目的分化成各自不同的目的。而生命本身并非是一种具体的、实在的存在,生命其实就是一种理念,是伦理逻辑的出发点。说得更通俗一些,生命就是一种道理,有生命,就是有了这个道理,必须遵循这个道理。这个“道理”经由演绎发展就成了人间世界。你这说法的确闻所未闻,生命并不是我们认为的客观存在,生命是一个人为的概念,如果这个概念不成立,或者逻辑不通,生命就并不存在。事物得以长久存在是因其逻辑圆满,逻辑不通,不能自洽的概念不能存在。我们让生命概念存在,付出了逻辑混乱的代价,因此,我们受到了混乱逻辑的惩罚。生命这个概念的流传,给人造成了很大的错觉,我们为生命而存在、人命关天、生命第一等观念造成极大的误会,我们为了一个概念,为了一个伦理理念不惜一切代价。我们竭力捍卫的不过是一个并不成立的生死逻辑,这其实并无实际意义。我们的生命观念错得离谱,认真思考的确会吓一大跳,这完全不可思议。

感知者:

这是因为我们误将生物的存在当成了生命,生物的存在并不是生命的存在,生物的存在并不关联生命的伦理逻辑。也就是说,生物的存在与生命的理念毫无关联。我们存在着,并不是因为我们有生命,是因为我们是生物——必须的存在主体。有生命和无生命是不符合逻辑的命题,谁有生命?谁无生命?难道有存在的生物无生命吗?如果生物必有生命,这生命的概念不是多余的吗?不过对于我们,不但不多余,恰恰被当作存在的根本。我们竭尽全力维持的,就是自己的生命,这生命是什么?就是一个生发出许多伦理逻辑的理念,原来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护卫生命的实际意义,就是不要改变我们赋予的生命的理念,为了不改变这个被我们的精神意识创造出来的生命理念,我们人类前赴后继,一代一代,无数代人都做了些什么?

人从为了感知存在的生物变成了为了生命存在的人,这种变化的意义大到不可想象,为了感知世界的存在和为了生命理念的存在是有本质不同的存在。为了感知的存在极为简单,就是具体感知到什么。为了生命的存在就不可能简单了,因为生命这种形式原来就没有过,存在并无为独立的生命准备的条件和相适应的伦理逻辑法则,当人按生命的理念来求生存的时候,意味着要重新在存在之理上另立道理。这个生存的道理是人类独有的存在理念,它的运行与存在原有法则、法理不相干,我们人类开始按自己的意图来解释世界和求取生存。

生命对于每个人,就像天生揹负的一个巨大的包袱,做一个生命的人是相当不容易的。不容易并非是指满足活着的条件不容易,是指作为生命的人的心理立场、思想感情、人生命运、人际关系等一系列承担不容易,因为这一切都是感知的生物所没有过的,是得重新建立,重新学习和重新运行的另一种存在形态。其他生物天生就会存在,数亿年不用学习就会良好的生活下去,而成为人以后就不行了,人谁也不会天生就会做人,我们每个人都得花大量的功夫来学习才会做人。我们会做人吗?其实我们一直学到最终死去也不会做一个人。做一个人比做一个感知存在的生物不知道难上多少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做一个适应于生命伦理逻辑的人,对每一个只有简单生物本能的人,不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考验,更是一场无法结束的灾难。

做一个有生命理念的人的实际处境是极端矛盾的,这种矛盾就来自于生命的逻辑理念。同种生物本来就是相互共存的,现在却开始了各自的存在,这种各自存在使得原有同存关系崩溃,但人又不得不互相依赖着生存。为了生存利益可以使人群以各种方式组合结盟,但个体独立存在的心理形态却是作为生物的我们从未承受过的,自我的产生真正地将人与人隔离开来。生命致使我们有了他人的概念和他人意识,而他人的处境实际上就是自我的处境,这让每个人的存在都处在自我与他人不同的矛盾之中。这种心理上的背离实际上孤立了每一个人,让人始终处于一种本不该有的心境之中。

我们的这些内心遭遇构成的心理空间是作为生物从来不曾有过的存在,这样的心理存在人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适应?从事实看来,人根本不能适应这种从未有过的心理处境,数亿年没有过的状态怎能在数千年间接受并适应?所以,人产生了精神意识,但却接受不了因此产生的心理处境,这才是人生存的真正困境。(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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