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 | 码字是平庸生活里的小确幸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在公安巡店的时候。

      夏天的早晨,有风,阳光正好洒到店里,店里有一个广东过来的助理,我们之前在一起做员工卖衣服,当时我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我像是回到了一年前的虎门店,我在那里做借调员工,没人管我,我每天都自觉上下班,接待好每一个进店的顾客,跟她们慢慢地讲,细细地说,觉得很充实,很美好。

      当然那一刻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样的感觉,直到有一天我碰到了丽子姐姐,她说她最喜欢卖衣服,我很奇怪,还有这样的爱好。

      后来我在店里呆的多了,我发觉,当我认真的跟顾客交流,把每件衣服推荐给每个爱这件衣服的人时,我的内心是安定而丰盈的,我高兴地看着每个人来,笑着送每个人走,把卖场收拾干净,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没人的时候与自己对话,忙碌的时候真诚的和陌生的人对话,然后我又可以写很长很长的字,我突然想,这难道不是一种喜欢么。

      我一直以为我喜欢写字,其实我爱的是记录下这种全力以赴,努力的日子,那种忙碌充实后的岁月静好,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今天我看到小马哥分享了一段话,他说,人的平庸性,才是物种最真实的状态。所有的出类拔萃,多是反人性的艰苦卓绝;反人性的事物往往难以持久。所以,生活中最好以人性最庸俗的境界作为思考的起点,这样就可以少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笑着回道,所以承认自己平庸是快乐得第一步咯,他说,你得承认所有的人都是平庸的!

      把姿态放到最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结果再顺其自然一些,这也是一种智慧吧!

      身边有很多优秀的人,我是从平庸到平凡都要走二万五千里的那种,唯有码字,是我平庸生活中的一点小确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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