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良心,人对自我的呼唤(20)

下面所叙述的梦境就是一个这样的例子。有一位著名的作家曾遇到一个机会,以出卖他作为作家的完整性来换取大笔的金钱和名望。在考虑是否要接受这笔买卖时,他做了一个梦:在一座山脚下,他遇见了两个他很瞧不起的投机分子,但这两个人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他们告诉他,绕小道驱车开往顶峰。他采纳了这两个人的意见,但当快要到山顶时,他的车翻了,他也因车祸而身亡。这一梦境的含义几乎无需多加解释,在梦境中他知道,接受这一机会是以毁灭为代价的。当然,这只是梦境所表达的象征性语言,实际上他不是肉体上的消亡,而是他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生产性的人被毁灭了。

在我们对良心的讨论中,我已分别考察了权威注意良心和人道主义良心,以说明它们各自的特征性质。当然在现实中,它们并不是互相分离的;在任何个人身上,这两种良心也不是绝对排斥的。相反,每个人实际上都有两种“良心”,问题是要区分它们各自的力量和相互关系。

有罪感常常是权威主义良心的有意识的体验,但产生有罪感的动力却植根于人道主义良心中,在这种情况下,权威主义的良心就像是人道主义良心的合理化。一个人由于未取悦于权威而意识到有罪,然而在无意识中,他不会因人辜负了对自己的期望而感到有罪。例如,一个人本来期望自己成为一名音乐家,但为了满足其父亲的愿望,他改做了商人。但是,他在经商上并没有获得成功,于是父亲对儿子的失败感到失望。这个儿子也感到颇为压抑,自以为没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后来,他决定求助于心理分析学家的帮助。在分析交谈中,他首先大谈了他的不适应感和压抑感。不久他就认识到,他的压抑感是由令父亲失望的有罪感所引起。当分析家问他,这种有罪感的真正理由是什么时,他很烦恼。但不久,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成了极为成功的商人,受到了他父亲的赞扬,这是现实生活中所从未有过的事:梦正做到这里,他突然感到惊慌失措,极其冲动,他从梦中惊醒了。梦使他吃惊,他想是否自己完全误解了他的有罪感的真正原因。于是他发现,他的有罪感的核心并不是没有满足他的父亲,相反,是他顺从了他的父亲而没有满足自己。他完全意识到了他的有罪感,那是权威主义良心的表现;而这种权威主义良心却使他完全没有认识到他对自己所犯的如此大罪。要了解这种压抑感的原因并不困难,这就是我们的文化模式助长了这种压抑感。根据我们的文化模式的要求,由使父亲感到失望而引起的有罪感是有意义的,而为忽略了自己所产生的有罪感则是无意义的。这种压抑感的另一原因是,担心会认识自己的真正罪过,由此而必然要解放自己,使自己认真地生活,以取代在惧怕愤怒的父亲和力图使他满意之间的摇摆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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