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有入無間

前情需略作回顧。爲了追求語法概念上的最大程度的簡化,我曾將

I am convinced that ... ... ...

中的 convinced 以及作爲它的賓語的從句組裝成一個成分,並認爲它在句中作形容詞用,修飾主語 I。之後,一直覺得這是個不錯的「創意」,直到遇到了 send。

之所要製造這樣的創意,僅僅是爲了維護

I am convinced of something

在語法上的合理性,因爲我期望 of something 能作爲副詞修飾句中作爲形容詞用的「convinced」。我自己很清楚,這個創意以及它的目的完全可能是錯誤的,這就是爲何有關於它們的文章,我特意取了個標題「浮沙築高臺」。

爲何要維護 be convinced of 的合理性呢?因爲我將被動語態裏的過去分詞直接視爲形容詞了,這是那篇「言猶未盡」文章的一個觀點。此外,也因爲曾與 of something 這樣的介詞短語有所較勁,如「第一句就難到了我」一文所述。

我知道我構造的一切可能甚至必然存在許多錯誤,但是在這些錯誤未損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我還是想弄清楚,這些錯誤能帶來一些什麼。事實上,它們已經帶來了很多東西。

圍繞 convince,make 之類的動詞,我構造的一些不合常規語法的概念,在我遇到了 send 這個動詞時,它們就有所崩塌了,但這並不可惜,畢竟它們只是我通往理想的某段道路,並非理想。爲什麼不可以走錯路呢?知道了這是迷途,爲什麼還要覺得可惜呢,應該高興纔是。

所謂的崩塌,來自於下面這個句子

The signal will seed him on a forlorn hope.

因爲在我熟悉的 send 的用法裏,它是可以接兩個賓語的,因此會覺得爲什麼上面這句話不寫成

The signal will seed him a forlorn hope.

呢?

同理,對於 convince 也存在類似的問題。例如,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of anything. (我能讓任何人相信任何事)

這句話爲什麼不寫爲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anything

呢?

convince 這個詞,不是可以接兩個賓語嗎?即使將它作爲不完全及物動詞,那麼上述句子裏的 anything 不依然可以作爲 anyone 的補語用嗎?

這些疑問出現的時候,我雖然可以說服自己,如果不區分所謂的「授與動詞」和「使役動詞」或者乾脆把它們視爲固定搭配或慣常用法,就不會有這些疑問了。但是我又深知,那些語法書很多時候也是這樣消除疑問的。若就此止步,那麼,這路還能走得下去嗎?世界真的如此之小嗎,走了幾步就到了盡頭?

鑑於已經嘗試過,將一些從句簡化爲不定式,將一些被動語態的句子簡化爲名詞短語,將一些定語從句簡化爲同位語,將副詞從句(狀語從句)簡化爲作爲副詞使用的名詞短語……上面出現的可接雙賓語的單詞,它們的第 2 個賓語的位置上出現了介詞短語,這是不是也是某種簡化導致的呢?

試一試,

The signal will seed him (a task) on a forlorn hope.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the fact) of anything.

結果,讓我不禁想起老子的一句話

無有入於無間,吾是以知無爲之有益。

對於 convince 這個詞而言,它的另一種用法,例如

I convince him that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the fact) of anything.

若將其視爲由下面這句話

I convince him (the fact) that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the fact) of anything.

變來的,能讓我暫時心安理得。

至於這種做法是否具備普適性——對於雙賓語動詞而言——,以後遇到其他的同類的詞再嘗試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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