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比邏輯更重要(No.184)

有邏輯是不是好事情?肯定是。但是比邏輯更重要的,是讓你的聽衆覺得你很有邏輯。

讀邏輯有關的書,一般都會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這說的我在日常生活中常做呀,比如想要說話有邏輯,就必須有結論。

結論就是因爲後面的所以,這個小孩子都會。像我女兒就會說,因爲今天我表現很乖,所以我要多看一集動畫片。

因爲所以我們生活中常用,但在寫文章或表達時,卻很容易把這兩個孿生兄弟拆散,比如慷慨激昂說一大堆理由,之後就沒結論了,讓人油然而生褲子都脫了,你就給我看這個的驚詫。

或者結論喊得很響亮,像港劇中律師法庭上大吼我反對,但說半天卻說不出有用的理由,法官自然懟一句反對無效。

結論和理由都很重要,但想完成一段真正有邏輯的話,還要找東西把結論和理由聯繫起來。聯繫又無外乎兩種方法:歸納和演繹。

歸納法我們再熟悉不過了,比如你老婆幽怨地和你說:

事實1:女兒叫你,你多遠都能聽見,我叫你,你耳朵像塞了雞毛;
事實2:你每天給女兒拍一張照,我卻只配出現在照片的犄角旮旯;
事實3:你專門記錄女兒的點點滴滴,連放個屁你都記錄下來,我卻從沒出現在你的日記裏;
事實4:跟女兒在一起你生龍活虎,跟我在一起你像灘爛泥;
結論:在你心中,你愛女兒勝過愛我。

歸納法就是並列幾個不同的事實,然後從這些事實中找出共同點,從而得出結論的方法。

但歸納法有兩個弊端,就是過於主觀和經不起反例,如果你堅持說老婆你錯了,我是真心的,我愛你絕對勝過愛我的女兒……上個月我們還單獨約會,那時我可徹底忘記了女兒……

從邏輯上講,你老婆的結論就有問題,你也在邏輯上戰勝了你老婆。

演繹法福爾摩斯和柯南常用,比如你皮鞋上沾了一塊紅土,而這種紅土只有倫敦東區纔有,所以你一定去過東區。

再比如刑法條文是這麼規定的,你的行爲違反了這個條文,因此你觸犯了刑法,我要代表月亮消滅你。

歸納法是事實的羅列,演繹法是事實+規律。歸納法偏主觀,但更容易讓人接受,演繹法更理性,但如果把鏈條拉太長,容易讓人跟不上,而且一個鏈條出錯,結論就不再可靠。

如上只是邏輯的基本概念,但掌握這些還遠遠不夠。

比如你把蒐羅的一大堆情報,海量數據加工整理,彙總成了一篇報告,你期待被撫摸狗頭,領導卻說,你這報告邏輯有問題啊。

冤枉啊,我的確是按一定規律和邏輯完成這篇報告的,有些想法還閃爍着創新的光芒,咋到領導那就變成沒邏輯了呢?

其實道理很簡單:你的邏輯和領導的邏輯,並不在一個頻道上。

他的大腦對同類報告,早就搭設了一個固有框架,而你的創新或突破,嚴重影響了他對這篇報告的預期。

所以,想讓報告靠邏輯勝出,還真得按照某些固定套路來,而不能擅自突破,突破有風險。

這不是領導因循守舊,也不是你創新不行,而是有些套路早已深入人心,你用一用,讓別人更容易接受,感覺也更舒服。

我們常用的套路有幾種,比如報告用爛了的問題,原因,對策,比如久負盛名的金字塔結構:先說論點,再說結論,然後把支撐結論的理由說清楚,最後再寫具體行動。

《金字塔原理》的作者巴巴拉.明託,60年代就提出了金字塔理論,等她借麥肯錫盛名把這個邏輯結構推廣到世界各地,你想不用也不行了,因爲大家都這麼說話。

人的大腦比較容易忽略沒關聯性的東西,而金字塔結構能很好地將論點、結論、理由這些元素組合起來。

她在書中寫道,作者將自己的想法組成金字塔構造的過程,無非就是明確地意識到自己在思考什麼,如何思考的過程,同時也是想要寫出讓讀者易懂的文章的過程。

我突然意識到,在行文中監視自己的思路,並且考慮聽者的感受,把文章講給預設的讀者,而不是自說自話把自己說嗨,這種“元邏輯”纔是讓文章和講話更有邏輯的關鍵。

當然了,邏輯也絕不是在哪裏都好用的萬能鑰匙,比如,永遠也不要試圖用邏輯吵贏你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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